把第一行的-2,-3倍加到第二、三行,得
1 2 3
0 -1 -5
0 -5 -7,此矩陣對應的行列式的值=7-25=-18≠0,
∴它的秩=3。
矩陣的秩
定理:矩陣的行秩,列秩,秩都相等。
定理:初等變換不改變矩陣的秩。
定理:如果A可逆,則r(AB)=r(B),r(BA)=r(B)。
定理:矩陣的乘積的秩Rab<=min{Ra,Rb};
引理:設矩陣A=(aij)sxn的列秩等於A的列數n,則A的列秩,秩都等於n。
當r(A)<=n-2時,最高階非零子式的階數<=n-2,任何n-1階子式均為零,而伴隨陣中的各元素就是n-1階子式再加上個正負號,所以伴隨陣為0矩陣。
當r(A)<=n-1時,最高階非零子式的階數<=n-1,所以n-1階子式有可能不為零,所以伴隨陣有可能非零(等號成立時伴隨陣必為非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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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性質1:行列式與它的轉置行列式相等。
性質2:互換行列式的兩行(列),行列式變號。
推論:如果行列式有兩行(列)完全相同,則此行列式為零。
性質3:行列式的某一行(列)中所有的元素都乘以同一數k,等於用數k乘此行列式。
推論:行列式中某一行(列)的所有元素的公因子可以提到行列式符號的外面。
性質4:行列式中如果有兩行(列)元素成比例,則此行列式等於零。
性質5:把行列式的某一列(行)的各元素乘以同一數然後加到另一列(行)對應的元素上去,行列式不變
把第一行的-2,-3倍加到第二、三行,得
1 2 3
0 -1 -5
0 -5 -7,此矩陣對應的行列式的值=7-25=-18≠0,
∴它的秩=3。
矩陣的秩
定理:矩陣的行秩,列秩,秩都相等。
定理:初等變換不改變矩陣的秩。
定理:如果A可逆,則r(AB)=r(B),r(BA)=r(B)。
定理:矩陣的乘積的秩Rab<=min{Ra,Rb};
引理:設矩陣A=(aij)sxn的列秩等於A的列數n,則A的列秩,秩都等於n。
當r(A)<=n-2時,最高階非零子式的階數<=n-2,任何n-1階子式均為零,而伴隨陣中的各元素就是n-1階子式再加上個正負號,所以伴隨陣為0矩陣。
當r(A)<=n-1時,最高階非零子式的階數<=n-1,所以n-1階子式有可能不為零,所以伴隨陣有可能非零(等號成立時伴隨陣必為非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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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性質1:行列式與它的轉置行列式相等。
性質2:互換行列式的兩行(列),行列式變號。
推論:如果行列式有兩行(列)完全相同,則此行列式為零。
性質3:行列式的某一行(列)中所有的元素都乘以同一數k,等於用數k乘此行列式。
推論:行列式中某一行(列)的所有元素的公因子可以提到行列式符號的外面。
性質4:行列式中如果有兩行(列)元素成比例,則此行列式等於零。
性質5:把行列式的某一列(行)的各元素乘以同一數然後加到另一列(行)對應的元素上去,行列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