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等級劃分(以城區人口劃分)
超大城市:1000萬人口以上
巨大城市:500-1000萬人口
特大城市:300-500萬人口
大城市:100-300萬人口
中等城市:50-100萬人口
小城市:20-50萬人口
微型城市:5-20萬人口
城市型別增加:城市型別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城市標準細分: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劃分為兩檔,細分小城市主要為滿足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細分大城市主要是實施人口分類管理的需要。
提高上下限: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中等城市的上下限
城市是社會分工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城”是指四周圍於高牆,扼守交通要衝,具有防守性質的軍事要點。奴隸社會的城市主要是行政、軍事、宗教、手工業的中心。封建社會的城市不僅是商品市場和貿易的中心,而且開始發展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
城市等級劃分(以城區人口劃分)
超大城市:1000萬人口以上
巨大城市:500-1000萬人口
特大城市:300-500萬人口
大城市:100-300萬人口
中等城市:50-100萬人口
小城市:20-50萬人口
微型城市:5-20萬人口
城市型別增加:城市型別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城市標準細分: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劃分為兩檔,細分小城市主要為滿足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細分大城市主要是實施人口分類管理的需要。
提高上下限: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中等城市的上下限
城市是社會分工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城”是指四周圍於高牆,扼守交通要衝,具有防守性質的軍事要點。奴隸社會的城市主要是行政、軍事、宗教、手工業的中心。封建社會的城市不僅是商品市場和貿易的中心,而且開始發展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