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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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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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川觀海
小區業主不可以自行召開業主大會,這樣的所謂業主大會所形成的決議不具有法律效率,可以聯名建議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物業條例早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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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環先生
業主不能私自召開業主大會!
因為根據有關規定,業主大會由業委會組織召開!
業主大會召開有四種情況:
第一由業委會組織召開固定期限業主大會和臨時業主大會,
第二、由20%業主發起召開臨時業主大會議申請遞交業委會並由業委會組織召開。
第三20%業主罷免業委會成員的臨時業主大會遞交街道後,街道責成業委會按時組織召開,若到時業委會不組織就由街道(社群)組織召開。
第四、沒有建立業委會小區的業主大會由街道(社群)組織召開。
如此規定,凡是業主私自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均為不合法!
業委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業主的代言人,故必須成立業委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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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95860491875
辦事處、社群: 小區位於,小區佔地面積 平方米,按照規劃許可檔案該小區建築住宅套, 建築總面積共計平方米,本小區已全部交付
法律法規規定:20%業主向業委會遞交組織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的申請和有關資料,業委會應該在30日內組織召開。
這給規定中的組織召開時間是以業委會向全體業主公示的召開時間和議題為準還是以開始投票為準(一般業主大會是投票表決方式為開始)?
有人說收到申請後,業委會需要做準備,這個準備時期就算召開,比如業委會在2月份收到申請,10月才開始要求業主投票,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