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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285254949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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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326543604128
在夜間開車的情況下,透過路口直行要打遠近交替燈光,即當駕駛人需要左轉彎時,除了打左轉向燈外,還需要打交替遠近燈光。 同樣的,當駕駛人需要右轉彎時,除了打右轉向燈外,還需要打交替遠近燈光。還有超車時除打左向燈外也要打遠近交替燈光,超車後返回原車道只打右轉向燈,不打交替燈光。
科目三燈光考試需要根據語音提示按行進方向打燈:
夜間透過路口直行時:遠近燈光交替。
夜間透過路口轉彎時:開啟近光燈和相應方向轉向燈。
溫馨提示:科目三燈光考試切記不要搶答,在語音播報完成後5秒內完成指定操作即可,語音未播報完畢搶答的情況按考試失敗處理。
拓展回答:
汽車燈光使用規定:
夜間路燈開啟期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邊停車時應當提前100米至50米開啟轉向燈。
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機動車在夜間透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