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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花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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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faqmfl咖啡冷冰冰
勞動關係檔案遷移新規定: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檔案轉出: 已就業人員需攜帶資料:《辭職檔案》等相關證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門同意接收的《轉檔函》;未就業人員需攜帶資料:《報到證》、《解除就業協議證明》、接收地人事部門同意接收的《轉檔函》,檔案轉入需攜帶資料 《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換工作後調檔案首先需要現在的單位或人才市場開具轉檔介紹信或調檔函,拿介紹信、身份證及影印件、戶口本到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到原單位檔案管理的人才中心轉檔。 如果現在這家公司有檔案保管資格,就直接由該公司開個介紹信就行了,一定要加上公司的公章和單位的有保管檔案資格的人事章。如果公司是沒有保管檔案資格的單位,則由現在所在地勞動局認可的人才市中心開介紹信。 其次,去原單位所在地需要拿養老/醫保/社保卡去做中斷,然後拿著現在單位給你開的檔案轉走證明在當地人才中心轉檔。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員工離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十五天內辦理給離職手續。其中就就包括轉移檔案。 檔案不能由個人保管,必須透過組織關係調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