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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2054624687

    星星衝擊什麼梗?,星星是一種陸地上的動物,是野生的動物,他的長相跟猴子一樣差不多,大猩猩吃東西,他的胃口非常大,每頓他能吃掉糧食50斤,要令他什麼梗呢?他應該是猴子梗,所以大猩猩是陸地上的醜八怪動物,我很不願意看星星的樣子,星星的樣子非常醜陋。

  • 2 # ace養成方式

    此問題兩個關鍵詞,天生和權力。天生吃什麼食物除了娘奶是天生,斷奶之後的後續活命飲食癖好完全取決於孃老子餵你什麼,以下聽了不要噁心: 四五十年前,還有小孩是吃著長輩的不刷牙的口水長大的,那時候媽媽奶奶帶孩子,有些喜歡把食物放入口中嚼碎然後口對口吐到嬰兒口中,嬰兒口腔模仿著動兩下然後吞下這口水飯—— 這類孩子長大,不吃點兒臭味兒腥味兒的他就不能滿足。延伸一點兒: 假如塑膠袋蠟燭有營養,嬰兒從小以此為主食,他們成人後的飲食習慣就是蠟燭塑膠袋——誰說天生吃動物? 小心老天嚴懲,居然打著上天旗號來為自己肉慾立論辯解,該打,抽(臭)嘴!

    再來說權力:這是一個關於等級的詞,把權力跟吃的內容掛起鉤來,第一說明人活著跟動物沒區別的,依權力大小決定進食順序進食內容——這一點,人類還真不如動物們在權力之下的好德性,本篇暫且不表,請人類躬身50公分以下生活數日。第二,把權力用以謀取口腹之慾說明人心不正了,走得越遠老天越不能容忍,人類自封的“權力”在老天的懲罰報復面前如海嘯踐踏螻蟻。

    所以,如果實在嘴饞,請把這句臭烘烘的東西嚼爛多在口腔裡回味然後吞下去銷屍滅跡。把它吃了——你有天生吃東物的權力——混賬沒有第二。

  • 3 # MAAX

    我認為這裡天生的權利指的是人為主體。既然已經生而為人,那麼就有生存權,只要不違反法律,那麼法無禁止即可,為了生存下去吃任何食物都是可以的。生而為人,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只要不違法,食用讓自己感到幸福的食物也是可以的。這兩種權利是天賦人權,人人都擁有這種權利!

  • 4 # 網俊中醫師

    當然有。人體從生物學構造來看,不論牙齒的種類還是小腸與大腸的比例就是適應雜食的動物,葷素搭配身體好嘛,原始人只要能填飽肚子啥動物都吃,還吃人!幾十年前,狩獵野生動物還是項值得自豪的技能。中醫兩千年年都沒把穿山甲吃滅絕,為啥最近才爆出穿山甲瀕危了?主要是現代人類工業能力,狩獵野生動物的能力大大提高,慾望也高了。好在後來人們逐漸意識到權力需要約束,不然生態平衡失衡,對整個生物界都沒好處。所以你看還是天賦人權,但一個成熟的社會要有法律約束。對於貓狗,個人認為主要應該制約飼養者,即所謂“愛狗人士”。對吃貓吃狗不能一刀切。

  • 5 # 大陸小作

    良禽擇木而棲,人在飢餓衝動下,為了自身生存會作出很不理智行為,吃各種動植物增加飽腹感,自然界動植物為了自己生命延續也在呑食其它生植物,統稱叢林規則食物鏈。小時,一個不經意舉動改變我對小動物看法,七十年代中期兒童天真舉動,我和幾個小夥伴上樹從鳥巢捉了幾隻小鳥,小鳥被我們玩了一天水米不食,臨近黃昏家長說,鳥不好養,還是讓鳥媽媽領走吧,我們把小鳥放在原地,不一會鳥媽媽樸凌著翅膀馱走幾隻,天己黑,還有一隻留在原地在淒厲鳴叫,不知是老鳥累了,喻還是這隻鳥不是他的兒女,反正在天空幾隻老鳥盤旋幾圈飛走了,我找梯子把小鳥又放在自家房頂上,希望在夜幕中鳥媽媽能把他儘快領走,然後就去看電影,散場後,己是午夜,未到家,遠遠就聽到鳥兒喚聲,讓幼小我好揪心呵,我要睡了,但鳥未歸巢,小生靈在夜空啾啾不停呼叫,似乎在說我要回家,我要尋媽媽,這夜空中鳥兒喚聲,讓我負疚愧悔之感也由然而生,本來是森林中自由小生靈,是我終結其一生嗎?

    如今每次走進小草森林,看見各種鳥兒歡快鳴叫,或嬉戲棲息小溪河流,就想起孩童時放生那小鳥,現在他的後代一定在天空自由飛翔,記住吧,大千世界裡,要有包容之心,這樣人與自然,人與動物才能和諧相處,共同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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