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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007163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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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皎風清
少數民族加分在高考前辦理,高考出成績,報志願時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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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馬勝357
1、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始於1950年。
2、中國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為界分為兩個階段。1978年前主要實行“優先錄取”政策,1978年後則主要實行“加分錄取”政策。
3、1950年,教育主管部門就規定,高校招生對於“參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和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以及華僑學生,考試成績雖差,得從寬錄取”。這一政策體現了照顧性與鼓勵性兼顧的原則,符合當時的人才選拔環境和制度。
4、1956年,高等教育部學生管理司釋出的《全國高等學校1956年暑期招生錄取、分配辦法》,則進一步規定了優先錄取的分數控制幅度,要求“在與一般考生成績相同或相近(指總分少20分左右)時,就應該優先錄取”。這一時期的分數控制幅度掌握得還算比較好。
少數民族加分是在參加中考和高考的時候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