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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63934166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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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鄉村振興4
審計的物件是指審計的客體,即審計監督的範圍和內容。
具體來說,審計物件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1)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具體到各種不同的審計主體,其審計的物件又有所區別:
①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物件: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
②內部審計的審計物件:本部門或本單位以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
③獨立審計的審計物件:與委託人的委託事項有關的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
(2)被審計單位作為提供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營管理活動資訊的載體。這些載體主要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以及計劃、預算、經濟合同、經營目標、預決算方案等其他資料,其存在形式可能是紙質,也可能是磁碟、光碟等儲存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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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96423906397
審計物件又稱審計客體,是指審計所要考察的客體,即被審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營管理活動和作為提供這些經濟活動資訊載體的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正確認識審計的物件,有利於對審計概念的正確理解,審計方法的正確運用和審計監督職能的進一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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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142559895926
根據中國《憲法》第91條和第109條的規定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具體規定,中國國家審計物件的實體即被審計單位是指所有作為會計單位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級財政部門、中央銀行和國有金融機構、行政機關、國家的事業組織、國有企業、基本建設單位等。審計物件的主要內容包括上述部門的財政預算、信貸、財務收支(負債、資產、損益)和決算,以及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審計物件是指審計監理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