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備課
備課是教師教學工作的起始環節,是上好課的先決條件。備課內容包括:
1、鑽研教材
包括鑽研教學大綱、教科書和閱讀有關的參考書。教學大綱是教師備課的指導檔案。教科書是教師備課和上課的主要依據。
2、瞭解學生
包括瞭解學生原有的知識技能的質量、他們的興趣、需要與思想狀況、學習方法和學習習慣等。
3、制定教學進度計劃
學期教學進度計劃;課題計劃;課時計劃。寫課時計劃,一般按以下步驟進行:進一步研究教材,確定教學重點和要注意解決的難點;
確定本課時的教學目的;考慮進行的步驟,確定課的結構,分配教學程序中各個步驟的時間;考慮教學方法的運用、教具的準備和使用方法及板書設計;最後寫出課時計劃。
一個完整的課時計劃,一般包括以下幾個專案:班級、學科名稱、授課時間、題目、教學目的、課的型別、教學方法、教具、教學程序、備註。其中,教學程序包括一堂課教學內容的詳細安排,教學方法的具體運用和時間的分配。
二、上課
1、課的型別與結構
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是上好課,上課是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
課的型別 根據教學的任務來分為:傳授新知識課(新授課),鞏固新知識課(鞏固課),培養技能技巧課(技能課),檢查知識課(檢查課)。根據一節課所完成任務的型別數,又可分為單一課和綜合課。根據使用的主要教學方法來分為:講授課、演示課(演示實驗或放映幻燈、錄影)、練習課、實驗課、複習課。
課的結構 課的結構是指課的基本組成部分及各組成部分進行的順序、時限和相互關係。
不同型別的課有不同的結構,任何一種課的結構在實際運用中,都會根據情況有所變化。
一般來說,構成課的基本組成部分有:
組織教學。使學生做好上課前的各種準備。
檢查複習。檢查複習的方式,有口頭回答、黑板演算、檢查課外作業等。
講授新教材。這是教學過程中最基本的部分。
鞏固新教材。可以採取提問、重點複述、練習等方法進行。
佈置課外作業。
2、上好課的具體要求
目標明確,
重點突出教師上課時要明確教學目標,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內容的教學上,不要對所有的任務平均使用時間和精力。
內容正確
教師教授的知識必須是科學的、確鑿的、符合邏輯的,教師教學技能或行為要符合規範,並且應該要求學生作出的反應同樣是正確的,如果不正確,要及時糾正。
方法得當
教師要善於根據教學任務、內容和學生的特點選擇較佳的方法並創造性地加以運用,力求使教學取得較好效果。
表達清晰
組織嚴密 教師上課語言要流暢、生動、明白易懂,板書要規範、準確、清楚。課的程序次序分明、有條不紊,課的進行緊湊,過渡自然,課堂秩序良好。
氣氛熱烈
課應該自始至終在教師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教師注意因材施教,使每個學生都能積極地動腦、動口、動手,課堂內充滿民主的氣氛,形成生動活潑的教學局面。
三、作業檢查與批改
作業是結合教學內容,要求學生獨立完成的各種型別練習。教師佈置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作業的內容要符合教學大綱和教科書的要求,並要有代表性,要有助於學生鞏固與加深理了解所學的基礎知識,形成相應的技能、技巧,培養學生的能力。
作業分量要適當,難易要適度。
佈置作業要向學生提出明確的要求,並規定完成的時間。
教師應經常檢查和批改學生的作業。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改進教學。
四、課外輔導
課外輔導是在課堂教學規定時間以外,教師對學生的輔導。
課外輔導是上課必要的補充。對輔導工作總的要求,除補課外,一般是啟發學生自己找到解決疑難的門徑,不應代替學生的獨立鑽研,也不應該把輔導作為課堂教學的延長,加重學生負擔。
五、學業成績考查與評定
1、測驗目標
教學目標有救學內容的目標,有心理操作(又稱行為)和發展。這兩個不同難度的目標並不是相互遊離的,而是互相交叉的。測驗是要考查教學是否實現了兩個維度目標的交叉。
2、試題型別
試題型別大體有供答型和選答型兩大類。
供答型試題又分簡答式試題和陳述式試題兩種。簡答式試題的最簡便形式是填充題。陳述式試題或稱論文式試題,陳述式試題編制得好,有助於鍛鍊學生的思維能力及寫作能力,但評分標準較難掌握,易產生主觀偏離。
選答型試題可以分為是非題、多項選擇題與組配式試題三種,統稱客觀性試題。
3、測驗的效度、信度、難度和區分度
測驗的效度是指一個測驗能測出它所要測量的屬性或特點的程度。
測驗的信度,又稱測驗的可靠度,是指—個測驗經過多次測量所得結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測量所得結果的準確性程度。
對信度進行估計的一種辦法,是分析第一次測驗機會的分數的位置與第二次測驗機會分數的位置之間的相關。另一種提高測驗信度的辦法是採用難度適中的專案。
測驗的難度是指測驗包含的試題難易程度。試題過難或過易都不能準確地測出學生的真實成績。所以,一個試卷總的來說難易要適中,但它的試題既要有較難的題,又要有較易的題,做到難度適中。
測驗的區分度是指測驗對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夠區分的程度,即具有區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
4、評價
評價是指根據測驗分數、觀察和報告對被測驗者的行為、作業的優缺點或價值作出判斷。在評價過程中。教師應把握客觀性原則、發展性原則、指導性原則、計劃性原則,還應培養學生自測和自評能力。
一、備課
備課是教師教學工作的起始環節,是上好課的先決條件。備課內容包括:
1、鑽研教材
包括鑽研教學大綱、教科書和閱讀有關的參考書。教學大綱是教師備課的指導檔案。教科書是教師備課和上課的主要依據。
2、瞭解學生
包括瞭解學生原有的知識技能的質量、他們的興趣、需要與思想狀況、學習方法和學習習慣等。
3、制定教學進度計劃
學期教學進度計劃;課題計劃;課時計劃。寫課時計劃,一般按以下步驟進行:進一步研究教材,確定教學重點和要注意解決的難點;
確定本課時的教學目的;考慮進行的步驟,確定課的結構,分配教學程序中各個步驟的時間;考慮教學方法的運用、教具的準備和使用方法及板書設計;最後寫出課時計劃。
一個完整的課時計劃,一般包括以下幾個專案:班級、學科名稱、授課時間、題目、教學目的、課的型別、教學方法、教具、教學程序、備註。其中,教學程序包括一堂課教學內容的詳細安排,教學方法的具體運用和時間的分配。
二、上課
1、課的型別與結構
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是上好課,上課是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
課的型別 根據教學的任務來分為:傳授新知識課(新授課),鞏固新知識課(鞏固課),培養技能技巧課(技能課),檢查知識課(檢查課)。根據一節課所完成任務的型別數,又可分為單一課和綜合課。根據使用的主要教學方法來分為:講授課、演示課(演示實驗或放映幻燈、錄影)、練習課、實驗課、複習課。
課的結構 課的結構是指課的基本組成部分及各組成部分進行的順序、時限和相互關係。
不同型別的課有不同的結構,任何一種課的結構在實際運用中,都會根據情況有所變化。
一般來說,構成課的基本組成部分有:
組織教學。使學生做好上課前的各種準備。
檢查複習。檢查複習的方式,有口頭回答、黑板演算、檢查課外作業等。
講授新教材。這是教學過程中最基本的部分。
鞏固新教材。可以採取提問、重點複述、練習等方法進行。
佈置課外作業。
2、上好課的具體要求
目標明確,
重點突出教師上課時要明確教學目標,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內容的教學上,不要對所有的任務平均使用時間和精力。
內容正確
教師教授的知識必須是科學的、確鑿的、符合邏輯的,教師教學技能或行為要符合規範,並且應該要求學生作出的反應同樣是正確的,如果不正確,要及時糾正。
方法得當
教師要善於根據教學任務、內容和學生的特點選擇較佳的方法並創造性地加以運用,力求使教學取得較好效果。
表達清晰
組織嚴密 教師上課語言要流暢、生動、明白易懂,板書要規範、準確、清楚。課的程序次序分明、有條不紊,課的進行緊湊,過渡自然,課堂秩序良好。
氣氛熱烈
課應該自始至終在教師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教師注意因材施教,使每個學生都能積極地動腦、動口、動手,課堂內充滿民主的氣氛,形成生動活潑的教學局面。
三、作業檢查與批改
作業是結合教學內容,要求學生獨立完成的各種型別練習。教師佈置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作業的內容要符合教學大綱和教科書的要求,並要有代表性,要有助於學生鞏固與加深理了解所學的基礎知識,形成相應的技能、技巧,培養學生的能力。
作業分量要適當,難易要適度。
佈置作業要向學生提出明確的要求,並規定完成的時間。
教師應經常檢查和批改學生的作業。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改進教學。
四、課外輔導
課外輔導是在課堂教學規定時間以外,教師對學生的輔導。
課外輔導是上課必要的補充。對輔導工作總的要求,除補課外,一般是啟發學生自己找到解決疑難的門徑,不應代替學生的獨立鑽研,也不應該把輔導作為課堂教學的延長,加重學生負擔。
五、學業成績考查與評定
1、測驗目標
教學目標有救學內容的目標,有心理操作(又稱行為)和發展。這兩個不同難度的目標並不是相互遊離的,而是互相交叉的。測驗是要考查教學是否實現了兩個維度目標的交叉。
2、試題型別
試題型別大體有供答型和選答型兩大類。
供答型試題又分簡答式試題和陳述式試題兩種。簡答式試題的最簡便形式是填充題。陳述式試題或稱論文式試題,陳述式試題編制得好,有助於鍛鍊學生的思維能力及寫作能力,但評分標準較難掌握,易產生主觀偏離。
選答型試題可以分為是非題、多項選擇題與組配式試題三種,統稱客觀性試題。
3、測驗的效度、信度、難度和區分度
測驗的效度是指一個測驗能測出它所要測量的屬性或特點的程度。
測驗的信度,又稱測驗的可靠度,是指—個測驗經過多次測量所得結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測量所得結果的準確性程度。
對信度進行估計的一種辦法,是分析第一次測驗機會的分數的位置與第二次測驗機會分數的位置之間的相關。另一種提高測驗信度的辦法是採用難度適中的專案。
測驗的難度是指測驗包含的試題難易程度。試題過難或過易都不能準確地測出學生的真實成績。所以,一個試卷總的來說難易要適中,但它的試題既要有較難的題,又要有較易的題,做到難度適中。
測驗的區分度是指測驗對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夠區分的程度,即具有區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
4、評價
評價是指根據測驗分數、觀察和報告對被測驗者的行為、作業的優缺點或價值作出判斷。在評價過程中。教師應把握客觀性原則、發展性原則、指導性原則、計劃性原則,還應培養學生自測和自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