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各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具體負責本省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車輛維修、汽車駕駛員培訓和運輸服務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具體包括:負責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參與制定並實施道路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品運輸、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計程車客運、貨物源頭治超、城市公共交通、汽車租賃、物流市場等行業的管理;協調道路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之間的關係;負責道路運輸服務質量的監督;參與制定和調整道路運輸價格,並負責道路運輸價格政策的實施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交通戰備、重大節假日的道路運輸以及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等行政管理工作。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一章第七條規定: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各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具體負責本省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車輛維修、汽車駕駛員培訓和運輸服務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具體包括:負責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參與制定並實施道路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品運輸、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計程車客運、貨物源頭治超、城市公共交通、汽車租賃、物流市場等行業的管理;協調道路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之間的關係;負責道路運輸服務質量的監督;參與制定和調整道路運輸價格,並負責道路運輸價格政策的實施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交通戰備、重大節假日的道路運輸以及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等行政管理工作。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一章第七條規定: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