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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0438686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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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蘊幽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
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專案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按規定,學校各類設施、裝置達標後,學校還要有不少於人民幣200萬元的運轉資金。學校的辦學規模要不少於6軌, 要有18個教學班,班額為50人。同時,除普通教室外,學校還要設有實驗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體育活動室、計算機室、多功能教室、圖書室、醫務室、心理諮詢室等,能提供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要求的選修課教室、實驗室等。
申請辦學程式:
1、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類
辦學者向教育局提交辦學申請→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領表→教育評估院進行評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教育局審批→民政局法人登記→銀行開戶→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財政局辦理票據供應證。
2、非學歷的中等或高等教育機構類
辦學者向教育局提交辦學申請→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領表→有關專業業務部門進行審批→教育評估部門資質審查→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教育局審批→民政局法人登記→銀行開戶→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稅務局辦理票據供應證。
三、辦事時限:
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在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在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辦學的決定。
四、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市教委有關檔案
告 知 單
一、申請條件:
1、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備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設立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提供材料: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檔案,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檔案。
(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檔案;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檔案。
(三)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定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上述(一)中的全部材料和(二)中的3、4、5項規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