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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農舟樹195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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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善如劉L
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起高樓,搞開發對外銷售?誰有這麼大的本事,誰有這麼大的膽量?竟敢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高樓,搞對外銷售,除非他吃了熊心豹子膽,否則的話,別說蓋樓房搞開發,他就是連想都不敢想的!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農民們也只有一個宅基地的,而且宅基地面積也是有要求的,你申請了宅基地,也只能給你發給你按規定給你的宅基地許可證的,當你的住房蓋好之後,也只能給你頒發按規定批准給你的房屋面積的房屋產權證的!任何人也無權在農村的宅基地蓋樓房搞開發銷售的,那也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別說你想蓋樓房搞開發銷售,就是你辦所有的手續,那是一條也辦不下來的,即使你花了錢了,有人幫你把相關的手續都辦了下來,那也是不合法的,最後等你的房子出事兒的時候,幫你辦手續的人也就會出事了!再說了,即使你把房子蓋起來了,你要賣的話誰敢買呀,因為你的房子永遠是辦不了土地使用證的,因為你的房子是蓋在了集體的土地上,即使你把房子蓋上了,你也永遠辦不下來房屋產權證的,所以,你佔用了集體土地蓋的房子是違法的!那麼違法建房子的後果是什麼呢?那是要追究你違法的責任的,而且,所有同意你建房子的人,所以給你開綠燈的人,最後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而你違法所建的房子,最後的下場,就是一拆了之,而你也不會得到一分錢補償的!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題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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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謝邀!題問打包問,似乎思維有點亂,結合問題,作以下簡復,供參考。 一,農村農戶,一戶一宅,並有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農民在自己宅地上,建樓,法無禁止。 二,城裡人,非所在村人,包括農民,在所在,或外村,聯合籌資蓋樓,開發,銷售法無授權,不可為。 三,基於上述一,二點,本村農戶,取得合法宅基權證書,建樓房法無禁止。城裡人,或戶籍在本村,或外村人,合作集資,建樓並銷售,法無授權,不可為。 綜上,保護耕地,包括農戶建宅用地,要節約,合理,嚴禁改變用途,這是基本國策,紅線!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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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胡erhu
你這個問題看著挺嚇人,整理一下就是: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開發樓房銷售。實際上就是“小產權房”。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這種房子在農村,尤其是在發達地區的農村比較普遍。當然,能在農村幹成這事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除了要有錢以外,還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小產權房“,除了無法辦理房產手續,拿不到和商品房一樣的房產證以外,其它的比如土地、規劃、立項、建設等審批手續應該都是可以辦理的。之於說“小產權房”是不是違法?個人理解:不能說違法,只是有爭議、有風險。“小產權房“與“大棚房”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大棚房”是非法佔用和破壞耕地,“小產權房”佔用的是可以搞開發的建設用地,區別是:“小產權房”佔用的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說“小產權房”有爭議,就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問題。這個事國家喊了好多年,也進行了好多年試點,但是一直沒有放開。今年的中央一號檔案又提到了這個問題。
題主提出“在宅基地上搞開發對外銷售,合法嗎?”這個問題有三個關鍵環節:第一,是否經過村委會同意。這個事必須由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透過才算數。因為佔用的是村集體建設用地,而且還是宅基地。
第二,開發出來的房子賣給誰了。如果只允許本村人買,沒有違反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但是,如果是誰都可以買,就屬於侵佔本村集體和本村村民利益了。
第三,審批手續的問題。搞開發,除了房產手續以外,還有其它審批手續。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審批,否則就屬於違法。
以上三個環節,個人感覺與農民關係最大的是前兩個。因為裡面涉及農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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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楹庭律師專業行政訴訟
在農村,幾個人集資,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起高樓,搞開發對外銷售樓房,合法嗎?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不和合法的。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出售物件是有嚴格限制的。
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另外,在宅基地上建房,要符合城鄉規劃的要求,要經過相關部門批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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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鄉野小吏話三農
作為基層幹部,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不合法、不要買,後患無窮。第一,宅基地只能村內使用,一戶一宅。
農村的宅基地政策規定,宅基地只能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由村集體成員依法享受,村集體成員之外的人員無權利享受,法律也不予保護。堅決不允許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搞任何形式的房地產開發。
第二,農村集資建房,房產只能由建房人自己使用。除此之外任何的銷售合同、有償轉讓合同都不受法律保護,也根本不可能辦理任何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
第三,如果建樓房沒有審批手續、建設審查,一律視為違章建築。按規定會予以強制拆除,對建設者、購買人無任何的補償。
綜上所述,這種情況是堅決不允許的,不受任何法律保護。蓋房者十有八九是違規建設,買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買,不然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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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歷史酒故事
沒門。
想做這個事,首先你得知道房價高的原因是高在哪裡了。
大城市裡地王頻出,地價之高直接推動了房價上漲。如果你們幾家農民聯合起來在自家宅基地搞開發,房子蓋好能不能賣掉暫且不說,問題是地方的賣地收入沒了,能允許你這樣搞嗎?
當然了,離城市很近的地方並不是沒有這樣的先例。自家地裡悄悄把房蓋起來,也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你跟主管部門有關係,花幾個錢打通關節後人家只能說裝著沒看見。但是房子賣了想辦手續可就沒門了。因為大家都清楚每平米建築面積的成本才幾百塊錢,你到城市買個房子可是最便宜的也要幾千。大家都這樣搞的話,不但開發商要餓肚子,地方政府也沒得吃了。所以說小產權房只能算是灰色地帶的。
現在很多地方即使你想改善居住條件,在自家宅基地蓋房也有不小的困難,更何況你還想大張旗鼓明目張膽的銷售?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即使你真有此心,那也只能悄悄的蓋好,悄悄的賣。
最後總結一句,房子不是你想賣,想賣就能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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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齊東晏子
幾個人集資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起高樓對外銷售樓房,這樣的事情聞所未聞,因為人人知道這是違法的。如果村集體開發樓房對外出售,這樣的事情是有的,也就是以前所說的小產權房,因為農村的土地屬於村集體,村集體開發樓房雖然無法象城鎮商有土地那樣辦理土地使用證,但總體來說是打了政策擦邊球,在國內大量存在,購買者根據合同享有居住權和所有權,只是辦理不了產權證而已。
而農民幾個人集資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樓開發房地產,這裡面存在多重的違法行為,肯定是行不通的。
首先,農民的宅基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使用權歸農民,農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僅限於建設自有住房,而不是房地產開發。
其二,農村宅基地雖然是建設性用地,但不是商業土地,無權進行房地產開發銷售。農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買賣,這是政策明文規定的。而農村的房屋,也是不允許賣給本集體經濟成員以外的其他人口,特別是城鎮人口。
其三,農民在申請的宅基地上建設住房,必須接受統一的監管,所建住房要符合村莊統一規劃,並不是你想蓋高樓就蓋高樓的。中國的宅基地管理規定,農村農民建房不得超過三層,你建成高樓對外開發出售,明顯違背規定。
其四,開發房地產,必須是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商,並不是誰有錢誰就可以隨意投資建設的,房地產開發從徵地到立項以及建設、預售等,都受到嚴格的監管,農民隨意集資開發房地產,這也太不拿國家法律法規當回事了。
綜上,人活在社會上,是受著社會制度和許多政策的制約的,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在政策允許範圍之內。人人都想發財,房地產開發也非常發財,而在自己宅基地上開發房地產少了徵地費用(房地產開發的大項),如果賣的出去,肯定有利可圖。問題是,這樣的房子沒有任何法律保障,並且處處違規,肯定會被列為非法違章建築,誰又敢來購買你開發的樓房呢?所以,還是不要異想天開了,安分守己,本分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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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品小十六
私自集資在農民宅基地上蓋樓房,還出售,這肯定是不合法的,用腳趾頭想想也知道,還用問嘛。農民的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個人擁有使用權,可不是幾個人一商量,土地一集中就蓋起樓房的事,這樣的樓房蓋起來有誰敢買啊,樓房可不比別的商品,不是說句話就買來的,很多人終其一生都在為一套樓房奮鬥,就這麼稀裡糊塗買了沒名沒分的樓房,擱我才不幹呢。
想要在農村佔用宅基地蓋樓房也不是不行,必須是要有資質的開發商,透過正常程式的招投標,在中標後並且各項審批都拿到手才能開始建樓,一般實力的小開發商都建不起,別說幾個人集資來蓋了。現在農村地皮有多貴啊,我們這裡有一處回遷樓,兩年前房地產開發商拿地的時候還是70萬元一畝,時隔僅僅兩年啊,現在那塊地得300萬一畝了。這還只是拿地的錢,還有給拆遷農民發放的賠償款,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區區幾個人集資就能拿出這麼多錢嗎?
就算是錢能出的起,而且農民也同意,把宅基地給你蓋樓,只要能給他們分樓房就行了,這樣也不可以,沒有建造資質的小公司批不下來後續的建造批文,山寨的小開發商私自蓋樓出售肯定是不可以的,買的人也不要圖便宜,頭腦發昏去買了。
去年我們這裡就有一處樓房,因為在拆違過程中發現,這個小區有一處樓房手續不齊屬於違建,差點就被拆除剷平,這樣自己可賠大發了,而且小開發商資金鍊一斷,說跑就跑,到時候哭都找不著地方,只能自己認栽,這不是危言聳聽,都是我身邊真實發生的事。
那麼只有大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大樓盤才算是正規樓房嗎?當然也沒那麼絕對,村集體統一佔地建蓋的樓房也是可以買的,現在很多城中村,自己村裡開發樓房賣,屬於小產權房,拿不到正規的房產證,但是這類樓房也算可以買,多數還都比較便宜,而且也不違法。買樓非小事,出手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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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茶葉情報局
在農村集資建房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因為農村的宅基地跟城市的房產建築用地是不一樣的。城市的商品房土地可以進行合法的買賣,開發商從政府土地拿到土地之後可以進行房產開發,然後銷售。
而農村的宅基地是國家為了方便農民生產生活居住所需的一種建築用地,從本質上來說,它是一種無償的免費使用的土地。農民可以透過申請,批准之後獲得,但是他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為土地的性質歸村集體所有。
所以要想在農村建房子的話,首先必須是該層級體制內部組織成員,另外必須符合宅基地申請的相關條件。對於宅基地的建築面積,也有嚴格的規定,一個家庭多少成員,多大的房子面積都是民營規定的,超出部分按法律的規定來說,都屬於違章建築,需要拆除。
所以幾個人在農村合資建房,並且改成樓房的形式,對外銷售肯定是不合法的。即使房子建成之後對外銷售了,這種合同也是無效的。更關鍵的是,相關人員一定要會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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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幾個人投資,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起高樓,搞開發對外銷售樓房合法嗎?對於你提這個問題,因我不是搞法律工作的,以後可以深度請教法律權威部門。在這裡我只能把我看法談談。根據當前看,國家發展趨勢和方向。大力支援推進現代化新農村建設。村莊合併、村莊集中,整治鄉村散亂差,建設一個現代化新農村建設,為農村土地扭轉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合作社,鋪平道路,逐步進行,總合進行。只要你說的土地,國家土管局沒意義批准。複合規劃條件,建築工程,要有正當合法權益,我看是可以。謝謝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