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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維方法探索者

    大多數初中以上的孩子。缺乏自理能力。問大家怎麼看?

    老師答覆如下。初中一年到初中三年級的孩子年齡?大概是在13歲到16歲左右之間。不管從什麼道理講。孩子在這個年齡完全可以生活自理。可以包括任何方面。如果孩子在這個年齡還生活不能自理。其責任百分之百在家長身上。沒有可以推脫的辦點兒理由。如果你家生孩子養孩子,應他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他長大的後也是一個廢物。可能家長不愛聽左老師把話說的這麼刻薄。但這是事實。我們必須尊重事實。七最後的結果是?機上害了孩子,又傷害了家長。家長 在孩子小時候為了嬌慣孩子,什麼活兒也不讓他幹。把他養成了一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習慣。所以孩子沒有生活自理能力是非常正常的成長現象。要怪就怪自己的父親母親吧。

    主要是上訴意見可能說的很不留情面。答問題嘛,就應該說真話。不應該藏藏掖掖。那樣話。違反答題初衷。

  • 2 # 無憂草lucky

    這個問題真實存在:大多數初中以上孩子都缺乏自理能力。而且多數孩子的這種情況都是被父母“養”出來的。

    有一次下班的時候,同事著急的往家趕。後來我才知道她是忙著回家給正在上大學的兒子做飯。因為是寒假期間,孩子已經放假了,可家長還在上班。她說她得回家給孩子做飯,否則孩子還得在家附近去吃麵條。如果一天三頓都吃麵條對孩子的身體不好。

    我家孩子已經10歲了,上學期的一個晚上,臨睡覺前他告訴我們說他很餓想吃泡麵。讓他爸爸去煮泡麵,因為爸爸做的泡麵好吃,孩子他爸沒有多想,便忙著去煮麵。可我認為孩子已經10歲了,有足夠的能力給自己做一碗泡麵。於是我便讓孩子自己去煮,我站在旁邊指導他該怎麼做。後來孩子吃上了自己煮的泡麵,雖然不好看,也不是很好吃,但是孩子卻很高興。就在上週六的晚上,孩子還主動的去煮了泡麵,說是怕我們捱餓。

    很多父母很嬌慣孩子,捨不得讓他們做事情,擔心他們會弄髒衣服,弄髒手,怕他們受傷,還怕他們太累。因此對於孩子能做的,該做的事情家長都大包大攬,幫著孩子做。但是這樣做並不利於孩子成長,一方面有些孩子自理能力差,比如個別孩子不會做飯,甚至是簡單的飯菜。有些孩子將住校期間的髒衣服,鞋襪及短褲帶回家,讓媽媽幫著洗。另一方面,有些孩子即便自己會做事,也不願意做,因為父母會幫他們做,因為自己已經養成了好吃懶做的習慣。因此我認為初中及以上的孩子如果缺乏自理能力,父母應該負相當大的責任。為什麼父母對孩子的事情要大包大攬,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為什麼父母不能多鼓勵孩子做孩子應該做的事和有意義的事,鍛鍊並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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