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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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Know1469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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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酸菜魚不要香菜
首先謝謝邀請,既然說交警已經開過責任單了,雙方按照責任單來履行就可以了。我上次車停在路邊被別人蹭了,交警過來說對方全責,對方還說我違規停車,交警說他違規停車不錯,但是是你撞的人家。然後對方不說話了,開完責任單子,我就去4s店了,4s店他們有跟保險公司有合作,跟我說3天拿車,不過5000以下的需要全責車主先付錢才能提車,5000以上的保險公司才給先報,有點扯遠了。。。。說回來交警開過責任單,該誰誰負責就誰負責,寫完保證單,事後出什麼事也找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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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冷清有誰共鳴
這個問題有兩種情況,第一種那就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在事故中只是車與車之間的碰撞,並沒有人員傷亡,經交警的認定責任並給出了認定書,雙方一致同意該認定書並簽字,再由保險公司處理賠付!在沒賠付之前,本人有異議的可以伸請仲裁,或者重新伸請責任仲裁!要是賠付過後再反悔!再找車主是不可能的!
第二種情況,那就是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傷!交警處理後並寫出認定書,雙方責任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由保險公司賠償各項費用!這事就完了!但是!當受傷的一方在醫院裡醫治過程中因為受傷嚴重而死亡!就可以再找車主或者起訴!這種情況是可以再找車主的!
雙方簽了認定書就按照流程該怎麼賠怎麼陪。。達成協定按比例付該付的錢然後讓對方寫一個收據並註明以後再有任何事情概不負責。。然後拿相關收據找保險公司報。。小額快的當天就下款。慢點的一兩天。。最慢的也就一週。。如果走完流程保險公司結案了。再出任何么蛾子保險公司首先是不會賠了。。你要是錢多願意再給點是你個人事情。。反正已經寫了保證書了對方再找事兒告到那都沒用。。。簡單點說就是流程走完事情結了(必須讓對方寫個保證書)對方再找你麻煩就報警。。。這屬於訛詐了。。。和上一個交通事故已經基本沒有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