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
中國田徑協會
二、承辦單位
重慶市體育局,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
重慶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重慶市田徑協會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2021年6月24日至27日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舉行。
五、參加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行業體協。
六、競賽專案
(一)男子(22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十項全能。
(二)女子(22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七項全能、投擲團體(鉛球、標槍、鏈球、鐵餅)。
(三)混合(1項):男女混合4×400米接力。
七、參加辦法
(一)已達標東京奧運會及透過參加國際比賽獲得全運會決賽階段資格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附件1)。
(二)根據《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田徑專案競賽規程》,2018-2021年專項成績總排名進入特定名次的運動員獲得報名資格(附件1),具體要求如下:
1.2018-2021年(截止至2021年5月25日)單項最好成績總排名進入以下名次的運動員:
(1)前24名:所有徑賽專案(接力除外);
(2)前20名:所有田賽專案、全能專案、接力專案;
(3)報名投擲團體的運動員無名次要求,但須參加過 2018-2021年中國田徑協會認可的賽事且有比賽成績。投擲團體與單項運動員不能兼項(參加國際比賽獲得全運會決賽資格的運動員除外)。
2.各單位如有多人進入上述單項排名,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賽,但同單位同項目人數超過3人時,上述排名只計其3人,後續名次遞補進入資格賽。資格賽選拔進全運會決賽階段時,同單位按名次最多選拔3人,其餘按成績遞補。
3.各單位2名機動名額(須參加過2018-2021年中國田徑協會認可的賽事且有比賽成績),須於6月15日12時之前在系統中報名,並備註“機動名額”。
(三)獲得東京奧運會
一、主辦單位
中國田徑協會
二、承辦單位
重慶市體育局,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
重慶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重慶市田徑協會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2021年6月24日至27日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舉行。
五、參加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行業體協。
六、競賽專案
(一)男子(22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十項全能。
(二)女子(22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七項全能、投擲團體(鉛球、標槍、鏈球、鐵餅)。
(三)混合(1項):男女混合4×400米接力。
七、參加辦法
(一)已達標東京奧運會及透過參加國際比賽獲得全運會決賽階段資格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附件1)。
(二)根據《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田徑專案競賽規程》,2018-2021年專項成績總排名進入特定名次的運動員獲得報名資格(附件1),具體要求如下:
1.2018-2021年(截止至2021年5月25日)單項最好成績總排名進入以下名次的運動員:
(1)前24名:所有徑賽專案(接力除外);
(2)前20名:所有田賽專案、全能專案、接力專案;
(3)報名投擲團體的運動員無名次要求,但須參加過 2018-2021年中國田徑協會認可的賽事且有比賽成績。投擲團體與單項運動員不能兼項(參加國際比賽獲得全運會決賽資格的運動員除外)。
2.各單位如有多人進入上述單項排名,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賽,但同單位同項目人數超過3人時,上述排名只計其3人,後續名次遞補進入資格賽。資格賽選拔進全運會決賽階段時,同單位按名次最多選拔3人,其餘按成績遞補。
3.各單位2名機動名額(須參加過2018-2021年中國田徑協會認可的賽事且有比賽成績),須於6月15日12時之前在系統中報名,並備註“機動名額”。
(三)獲得東京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