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使用者1726334200764
-
2 # 使用者1760787356978
第一透過合法買賣多出來的房屋
在“一戶一宅”出臺之前,農村宅基地轉讓或者買賣是比較常見的,很多人也可以購買鄰村的宅基地,對於這種情況首先要明確所買的宅基地是不是本村,這宅基地說過來說過去還是村集體所有,如果是本村是按照規定轉讓流程到自己名下的,並且村裡也是同意的,村民也是沒有意見的這樣的宅基地之上建設的房屋就是可以享受合法權益的,但是如果是其他村的或者是私下自己簽訂的轉讓那麼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去的。
第二透過與父母分戶後新建的房屋
以前農村很多農民家庭都有好幾個宅基地準備蓋房子用的都喜歡種上樹佔著,那麼經過“一戶一宅”確權之後,父母和孩子分戶了,這樣子女成年後就可以直接繼承多餘的宅基地,其實說白了也是“一戶多宅”的一種,早晚都是給孩子的,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享受“一戶多宅”讓孩子分戶之後使用也是可行的。
第三雖然“一戶多宅”,但宅基地總面積不超標
農村這個“一戶一宅”中的一宅其實定義的一個宅子,那麼有的是一個大宅子然後分了三份,這樣看起來就和“一戶多宅”似的,只要面積不超過確權的面積,把宅基地分成多少份是農民自己的問題,這說白了還是“一戶一宅”,這種情況在農村也比較多。另外對於居住地不能足夠使用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是可以再找一塊宅基地加在一起的面積與總面積沒有超的話也是可以的。這種情況首先讓村裡審批同意還有村民的意見。
第四透過合法繼承來的房屋
比如和父母分開之後,雙方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之上都有自己的房屋,那麼作為子女來說宅基地之上的房屋他們是有繼承權的,這樣一來的話那麼宅基地也就有了臨時的使用權,但是等到房屋倒塌之後村集體就會回收,如果被徵收的話也是可以享受同樣待遇的補償。
第五戶口遷入
這個非轉農不是一件簡單事情,並且很多村集體為了自身的利益對於那些農轉非的人一般不會接受回遷,但是有一個情況准許戶口回遷的政策後,因為相關部門的戶籍政策衝突,以至於多申請了一處宅基地,此時也是合法存在的,不會被回收。
其實農民除了以上說的幾個,還有一個可以合法擁有“一戶多宅”,一般來說,主要有這六種權利:確權登記頒證的權利,有償轉讓的權利,有償退出的權利,獲得徵收補償的權利,房屋出租和居住的權利,房屋維護、維修的權利。這樣的事情也是根據一些實地一些情況制定的。
-
3 # 小皮匠V911
在農村如果分戶了,那就算兩戶兩宅了。
-
4 # 趙水彪
農村已經分戶算一戶兩宅,農村已經分戶,但是村委會沒有劃撥宅基地的情況下雖然家庭已經分戶了但不是一戶兩宅,只能算一戶一宅,因為他沒有兩個宅基地所以他只能算一宅兩戶,兩戶住在一個宅基地蓋的房子裡面所以一家人一個宅基地雖然已經分戶但是還是住在一個宅基地蓋的房子裡面只能算一宅兩戶
-
5 # 使用者527453618524
農村宅基地的原則是一戶一宅,但如果兒子長大了結了婚,則可以分戶到別處另佔有一片宅基地!有幾個兒子可以佔幾處宅基地!即使佔了三塊五塊,十塊八塊,也沒有違反一戶一宅的基本原則!問題是村裡能不能及時的分給分家另過戶宅基地?
-
6 # 隨遇而安251268574
農村已經分戶也不能算是一戶兩宅,一戶兩宅是指一個家庭有兩個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的,如果你有兩個宅基地,而且戶口已經分開,也是算不上一戶兩宅的。如果你家只有一個宅基地,那麼戶口分開了,那就可以直接再申請一個宅基地了吧!國家規定一戶一宅
-
7 # 使用者2273045330523
答:農村已經分戶算一戶兩宅嗎?既然已經分戶過生活就不能算一戶兩宅。因為一戶兩宅是指一戶人家比如兒子兒媳和公公婆婆在一個戶口頭下,但分別住在兩處住宅中。但是,如果兒子兒媳和公公婆婆已經分戶不在一個戶口頭下,且各自住在自己的宅院中,這樣子就不再是一戶兩宅而是一戶一宅。
回覆列表
一戶多宅分戶後不合法。不過以前由於土地監管問題比較薄弱,所以出現的違規使用宅基地情況也比較多,這也導致了很多宅基地得不到很好的利用,比如說有人用於五六處宅基地,而有的家庭一家七八口才有一處宅基地,這就使得宅基地使用略顯不公平,當然宅基地問題也是因為在舊社會時期所延續下來的,很多人也認為宅基地是祖傳的,想怎麼分就怎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