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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雲開日出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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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乘風破浪的輪船xccb
婚後工資都是共同財產,沒有另一半同意給了別人都叫轉移財產。如果有實力可以學劉強東透支婚後工資變股份,就算婚前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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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以載道MZS
按題主的提意,這個高收入男應該是一個已婚男子,不然也不會出現轉移財產幾個字,筆者是這麼認為的。
那麼首先弄清楚工資收入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那麼第一項就是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所以工資收入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是對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男方在沒有徵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並且在和妻子鬧矛盾,有離婚的苗頭,那麼他把自己每月高收入的一半拿給父母,這個應該算是轉移財產。
二是在徵得妻子的同意,妻子也樂意的情況下,男方把自己工資的一半給父母,而且也不影響自己家庭的其它支出,這算是給父母的贍養費,是一種孝道,還應該提倡。因為贍養老人是子女的責任和義務。
這就是筆者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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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屬馬人
這應該叫對父母的孝順,你所說的轉移財產,是因為你欠了外債,不想去償還,把手裡的錢轉到父母或其他親人手裡,這樣的做法叫轉移財產,而你說的自己收入高,拿一部分錢孝順父母,這應該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應該叫贍養費,因為父母把自己養大不容易,自己有了能力就應該回報給父母,其實老人們的生活都很簡單,也很節儉,儘管你拿出來一部分財產給了父母,他們也不會花完,也會一分一釐的攢起來,早晚那個錢還是你自己的,只不過你晚花點,就當給自己儲蓄了。
如果這個高收入男人已經成家有妻子孩子了!那麼他把一半收入給父母,這叫轉移財產。因為《民法典》里名文規定,男方的工資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拿一半給父母,就說明你把夫妻共同財產轉移了一半。
如果這個高收入男還未成家,是單身一人。那麼把自己的收入給父母一半,只能叫孝敬父母或給父母培養自己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