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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突兀了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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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才交流中心7
新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從業人員權利 1.安全健康保障權 2.知情權和建議權 3.監督權 4.緊急情況處置權 5社會保險和民事賠償 6.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從業人員義務 1.報告不安全因素
2.遵章守紀、服從管理 3.重大隱患越級報告 4.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5.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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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跳水的魚5530671
《安全生產法》明確的從業人員的八項權利是:
⑴知情權,即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⑵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珠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⑶批評權、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⑷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⑸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⑹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⑺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⑻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對照具體條款,《安全生產法》所規定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基本權利有這樣幾個方面:有關安全生產的知情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保用品;有對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和建議權;有對違章指揮的拒絕權;採取緊急避險措施權;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有獲得及時搶救和醫療救治並獲得工傷保險賠付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