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該明確說明文的寫作目的。
說明文的寫作目的是介紹客觀事物,介紹科學知識,讓讀者看得明白,讀得懂。這就要求說明的語言應通俗易懂。
第二,圍繞事物的特徵來進行寫作。
事物的特徵即事物本身的獨特屬性,是這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不同特點,是個體與類之間的差異性。只有掌握了事物的特徵才能對事物進行具體詳細的說明。例如你要說明“蜘蛛”,你就要了解蜘蛛的特點,蜘蛛這種小動物最突出的特點是自身能分泌一種粘液,結成絲,並用它來捕食昆蟲,這一點也是蜘蛛與其他小動物最為不同的一點。要說明蜘蛛,就要圍繞這一點來展開,否則,就很難說得明白。要做到圍繞特徵來說明事物,就得認真仔細地觀察研究事物,找到這一事物與其他事物的區別和聯絡,對事物本身作縱向和橫向的比較。說明事物的說明文是這樣,說明事理的說明文也是這樣。抓住了說明物件的特徵,是寫作說明文的關鍵。
第三,採用恰當的說明順序。
最好的說明順序是讓人明白的說明順序。為了讓人明白,可採用先總說後分說、先整體後區域性的說明順序。總說部分,能給讀者留下一個大體的印象,瞭解事物的特點和概貌;分說部分,是作者就事物的某些方面,作形象具體的說明,這些形象具體的說明能更有力地突出事物的特點。具體到要說明某一事物、某一事理時還應選擇相應的順序來說明。說明順序有如下幾種:
時間順序。這種說明順序即以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過程為序。如事物的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弱到強、由古及今,動植物的生長變化,產品的生產程式等,一般採用時間先後的說明順序。
空間順序。這種說明順序即以介紹事物的外形特徵、構造特徵為目的,按照事物的內外、遠近、高低、前後、左右、上下等的關係,來安排說明順序。介紹建築物、介紹場地的佈局、介紹物體的結構等大多采用這種順序。
邏輯順序。這種說明順序主要用來說明事理,揭示事物的內函、性質及原因。
有些說明文,不只採用一種說明順序,而是多種說明順序綜合、交錯使用。
第四,要把事物或事理說得清楚、明白,還應運用一些說明方法。以下是說明文寫作中的幾種常用的說明方法。
下定義。為了使讀者對被說明的事物、事理有個明確的概念,作者用準確、簡單、科學的語言給被說明的事物下定義,揭示出事物的本質特徵。通常用“什麼是什麼”的判斷句式。在內容的揭示方面往往是:種差+屬的形式。例如:食物就是一種能夠構成軀體和供應能量的物質,其中的“構成軀體和供應能量”是食物這一概念的“種差”即食物不同於其他概念的本質特徵,“物質”是食物的屬。這樣,我們對食物這一概念就有了更加準確的認識。
作詮釋。作詮釋是對事物、事理的某些特點所作的解釋說明,揭示概念的部分含義的說明方法。這種方法與下定義的方法相似,它的不同之處在於語言不像下定義那樣嚴謹、講究科學,可以隨意些,形式也不拘一格。例如:“一種可以稱為‘游擊戰’。狂風一起,沙粒隨風飛揚,風愈大,沙的打擊力愈強……”作詮釋能夠通俗地解釋、解說事物,又不像下定義那樣嚴格,使用起來較為方便,與下定義相比較,作詮釋的方法用得更多一些。
舉例子。舉例子是透過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事物特徵的方法。
作比較。作比較分為兩類。為了說明事物的特徵,可以把同類的兩個事物作比較,在比較中突出事物的特徵。另外,還可透過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突出事物的特徵。同類事物的比較,重在求異;異類事物的比較,重在求同。在運用的過程中,要注意事物的可比性,拿來比較的事物應是人們所熟知的事物,這樣,比較的效果才會好。
分類別。根據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的異同,把事物按一定的標準分成若干類,然後逐類加以說明。運用這種方法,一是為了使說明文寫得有條理,二是為了使說明的物件更加全面,給人以完整的印象。
打比方。用比喻的方法說明事物、事理,會增強文章的'形象性。用已知熟知的事物來形容未知的、抽象的事物,使文章更加具體、形象,便於讀者接受。
列數字。為了說明得更加準確、具體而使用的一種說明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列數字時,數字必須是準確的,數字還有確數約數之分,什麼時候該用確數,什麼時候該用約數,要分清楚。
說明文的說明方法還有畫圖表、摹狀貌、引用等,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第五,說明文的語言要求準確、簡明、通俗易懂。
這是由說明文的科學性、知識性決定的。說明文要介紹客觀事物,介紹科技知識,“準確”是至關重要的。表示時間、空間、程度範圍的詞要準確無誤,對事物進行客觀的說明。例如“基本上”“大約”“左右”“在當時”“比較”“大多數”“幾乎”“許多”“可能”等詞的準確運用,能幫助我們準確地說明事物或事理。另外,語言還應深入淺出,通俗易懂。
由於說明的物件不同,說明文的語言風格也不相同,有的說明文語言平實,有的說明文語言生動、活潑。不管哪種語言風格,都是為說得明白服務的。
首先,應該明確說明文的寫作目的。
說明文的寫作目的是介紹客觀事物,介紹科學知識,讓讀者看得明白,讀得懂。這就要求說明的語言應通俗易懂。
第二,圍繞事物的特徵來進行寫作。
事物的特徵即事物本身的獨特屬性,是這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不同特點,是個體與類之間的差異性。只有掌握了事物的特徵才能對事物進行具體詳細的說明。例如你要說明“蜘蛛”,你就要了解蜘蛛的特點,蜘蛛這種小動物最突出的特點是自身能分泌一種粘液,結成絲,並用它來捕食昆蟲,這一點也是蜘蛛與其他小動物最為不同的一點。要說明蜘蛛,就要圍繞這一點來展開,否則,就很難說得明白。要做到圍繞特徵來說明事物,就得認真仔細地觀察研究事物,找到這一事物與其他事物的區別和聯絡,對事物本身作縱向和橫向的比較。說明事物的說明文是這樣,說明事理的說明文也是這樣。抓住了說明物件的特徵,是寫作說明文的關鍵。
第三,採用恰當的說明順序。
最好的說明順序是讓人明白的說明順序。為了讓人明白,可採用先總說後分說、先整體後區域性的說明順序。總說部分,能給讀者留下一個大體的印象,瞭解事物的特點和概貌;分說部分,是作者就事物的某些方面,作形象具體的說明,這些形象具體的說明能更有力地突出事物的特點。具體到要說明某一事物、某一事理時還應選擇相應的順序來說明。說明順序有如下幾種:
時間順序。這種說明順序即以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過程為序。如事物的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弱到強、由古及今,動植物的生長變化,產品的生產程式等,一般採用時間先後的說明順序。
空間順序。這種說明順序即以介紹事物的外形特徵、構造特徵為目的,按照事物的內外、遠近、高低、前後、左右、上下等的關係,來安排說明順序。介紹建築物、介紹場地的佈局、介紹物體的結構等大多采用這種順序。
邏輯順序。這種說明順序主要用來說明事理,揭示事物的內函、性質及原因。
有些說明文,不只採用一種說明順序,而是多種說明順序綜合、交錯使用。
第四,要把事物或事理說得清楚、明白,還應運用一些說明方法。以下是說明文寫作中的幾種常用的說明方法。
下定義。為了使讀者對被說明的事物、事理有個明確的概念,作者用準確、簡單、科學的語言給被說明的事物下定義,揭示出事物的本質特徵。通常用“什麼是什麼”的判斷句式。在內容的揭示方面往往是:種差+屬的形式。例如:食物就是一種能夠構成軀體和供應能量的物質,其中的“構成軀體和供應能量”是食物這一概念的“種差”即食物不同於其他概念的本質特徵,“物質”是食物的屬。這樣,我們對食物這一概念就有了更加準確的認識。
作詮釋。作詮釋是對事物、事理的某些特點所作的解釋說明,揭示概念的部分含義的說明方法。這種方法與下定義的方法相似,它的不同之處在於語言不像下定義那樣嚴謹、講究科學,可以隨意些,形式也不拘一格。例如:“一種可以稱為‘游擊戰’。狂風一起,沙粒隨風飛揚,風愈大,沙的打擊力愈強……”作詮釋能夠通俗地解釋、解說事物,又不像下定義那樣嚴格,使用起來較為方便,與下定義相比較,作詮釋的方法用得更多一些。
舉例子。舉例子是透過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事物特徵的方法。
作比較。作比較分為兩類。為了說明事物的特徵,可以把同類的兩個事物作比較,在比較中突出事物的特徵。另外,還可透過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突出事物的特徵。同類事物的比較,重在求異;異類事物的比較,重在求同。在運用的過程中,要注意事物的可比性,拿來比較的事物應是人們所熟知的事物,這樣,比較的效果才會好。
分類別。根據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的異同,把事物按一定的標準分成若干類,然後逐類加以說明。運用這種方法,一是為了使說明文寫得有條理,二是為了使說明的物件更加全面,給人以完整的印象。
打比方。用比喻的方法說明事物、事理,會增強文章的'形象性。用已知熟知的事物來形容未知的、抽象的事物,使文章更加具體、形象,便於讀者接受。
列數字。為了說明得更加準確、具體而使用的一種說明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列數字時,數字必須是準確的,數字還有確數約數之分,什麼時候該用確數,什麼時候該用約數,要分清楚。
說明文的說明方法還有畫圖表、摹狀貌、引用等,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第五,說明文的語言要求準確、簡明、通俗易懂。
這是由說明文的科學性、知識性決定的。說明文要介紹客觀事物,介紹科技知識,“準確”是至關重要的。表示時間、空間、程度範圍的詞要準確無誤,對事物進行客觀的說明。例如“基本上”“大約”“左右”“在當時”“比較”“大多數”“幾乎”“許多”“可能”等詞的準確運用,能幫助我們準確地說明事物或事理。另外,語言還應深入淺出,通俗易懂。
由於說明的物件不同,說明文的語言風格也不相同,有的說明文語言平實,有的說明文語言生動、活潑。不管哪種語言風格,都是為說得明白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