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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利娟7159

    《歸家》


    我母本強健,今年說眼昏。


    顧憐為客子,尤喜讀書孫。


    事業新燈火,桑麻舊裡村。

    太平風俗美,不用閉柴門。

    翻譯:我的母親一直以來身體健康硬朗,今年突然寫信告訴我們說眼睛昏花了,原來是憐惜想念我這個在外的遊子和想見在外求學的孫子了。我們一家人在新房子通宵達旦的暢歡,說著以前的農事,太平的鄉村人們生活安逸和睦,晚上睡覺也不用關門、、、

    整首詩描寫的是一幅家庭幸福、和睦或者是家庭團聚的美好生活的畫面。

  • 2 # 城鄉微視界

    筆者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也處理過類似問題,特作如下答覆,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若自身建房行為合法,最好是選擇當地有威望的人士及鎮裡村裡進行協商解決。若鄰居確屬無理取鬧且實在過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也是可取的辦法。

    一、建房行為合法是處置的前提

    要解決修建中與鄰居的糾紛,首先得自己的行為合法。若自身本就是違法違規修房,以自身的無理對鄰居的有理或無理,最終都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一)必須辦理建房手續。對老宅子進行改擴建,在老宅子上蓋房子,也必須辦理建設手續。這不但涉及建房合不合法的問題,還涉及改建後的房屋辦證問題。

    (二)必須按批建的指標建設。這裡麵包括改建的宅基地的位置、大小,以及新修房屋的層高等,特別是鄰居最為關心的擴大了宅基地面積或增加了層高,影響了其相鄰權。所以,必須得按透過審批的建房指標進行建設。

    二、在建房行為合法的情況下首選協商解決

    在農村修房造屋是大事,由於受傳統觀念以及鄰里關係的影響,即使建房行為合法,也有可能引發鄰里糾紛,特別是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眼紅他人找大錢起高樓的地方,以各種理由阻撓別人修建新房。遇到這種情況,首選的是協商解決,畢竟是鄰里,低頭不見抬頭見,相處的日子還很長。

    (一)請有威望的村裡人和村委會進行協調。“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也許找對了人,方法得當,就可解開鄰居的心結,雙方握手言和,和睦相處。

    (2)請鎮裡相關單位進行協調。鎮裡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建管辦都有解決協調此類糾紛的職責,特別是司法所、派出所可以透過以案說法、法制宣傳等講清違法的後果,以及違法後將受到的處罰,必要時還可懇請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的人員到施工現場專門處理該糾紛。

    三、在建房行為合法的前提下也可報警處置

    若要採取此種辦法,最好是在多次協商無效已經嚴重影響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為了把對方的無理取鬧行為“做實”,有可靠的證據支撐,一定要提前做好對方謾罵、阻撓施工的證據,並及時報警。

    當然,再不考慮以後相處的情況下,也可直接就採取報警處置的這種辦法。三次及以上無理阻撓施工,公安機關就會採取強制措施。

    總之,在農村修房造屋的過程中,發生鄰居阻撓施工的情況,最恰當的方式仍是協商解決。若自身建房行為合法,且對方實屬無理取鬧並已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也拿起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 3 # 農民小席

    在農村,由於經濟條件落後,就導致人們的思想落後,左鄰右舍對雞毛蒜皮的事都斤斤計較,誰都見不得吃虧,誰都想著佔便宜。所以,雖為自家的老宅基地,但一定要根據土地確權後此宅基地的歸屬。如果說老宅基地的歸屬不變,那鄰居鬧事就不對了,是完全可以告他侵權。不過,在農村左領右舍是低頭不見抬頭見,關係搞得太僵了也不好,不利於以後的生活,所以我建議要和解。但如果說老宅基地的歸屬發生變化,歸為鄰居所有,那麼他們三番五次的鬧也是非常合理的。其實,解決這類事情一定要找到根源,比如說蓋房的時候佔了鄰居家的地,拉材料時損壞了鄰居家的東西,施工過程中影響到人家的正常生活等等。找到根源後及時給予鄰居補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農村生活,鄰居之間一定要和諧。如果左鄰右舍不和諧,往後的生活中會出現很多是非,直接影響著日常生活。所以,不管鄰居怎麼鬧,要找到問題的根源,然後和解,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能走司法程式。

  • 4 # 美好青年記

    朋友你好,我現在就是在村委會上班的,我先對你的這個問題分兩種猜測回答您。第一種:就說你合法的情況下,拆舊新建。如果你是按原來老宅基地的位置起新房,當然現在農村建新房(不管你是拆舊翻新,還是拆舊新建)都要到村委會登記,領取農村建房材料,這份材料包含房子面積,位置(房子四周鄰里簽名承認你的位置)。村幹部和鎮規劃所及國土所要到現場測量和檢視。這是農村建房的基本程式。只有這些程式走完了,按照各個地方的(農村建房管理條例)標準開始施工建房,現在基本上是高度10.6米,面積不超120平方。第二種:就說你不合法,當然這種情況很少,我也是假設。如果你老宅基地面積不夠,你想佔用公用通道,或者你建房的高度超高,面積超大影響到了鄰里的採光和拆舊時候沒有通知村裡和鎮裡的工作人員到現場你就開始建房。如果你是第一種情況,屬於他無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屬於你無理。至於要告他的問題,我還是有句勸,遠親不如近鄰,找個村裡的有威望的人出面中間調解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朋友祝你大廈千萬間,福氣臨門!

    朋友!生活很苦加點糖吧!

  • 5 # 人和萬事成

    在自己老宅地基上蓋房子,鄰居老是天天吵天天鬧,這個問題就發生在你我身上,我們倆算是同病相連吧!在二零零年,我家也是在自己的老宅上建五間房子,也是遇到房後的鄰居天天吵天天鬧,由於鬧長了鬧久了也不是辦法,一方面房子不建不行,另一方面他不鬧不行,怎麼辦呢?總要有個公平的處理決定,有個公平的說法吧!

    人人都心知肚明他鬧什麼跳什麼吵什麼?就是嫉爐心理得紅眼病,認為人家苦了蓋房子自己沒蓋房子,總覺得心理不平衡,總想無中生有的找茬。首先他提出的要求是,地梁不讓我家打高,拆舊房子的土木不能掉在他場上,運砂石料的車輛不許在他家場邊調頭。他提出的這些無理要求口說無憑,總得要有一層領導有據有證,併到村委會形成書面文字,從此以後他羞愧難當無地自容,他實屬無理取鬧,在也不來找麻煩了,他跟其它人說,他很後悔,是老婆逼著他這麼做的。我毫不在意,我們以前是一起長大在一起玩耍的好朋友,經後仍然還是朋友,他想不通我想得通,他會害羞我不害羞,我沒做過虧心事,有什麼可害羞的。

  • 6 # 平夫觀察

    題主在這裡雖然沒有具體交待清楚鄰居為啥鬧,但是,根據我們在農村生活的經驗,大致可以判斷為,你家建房後,可能對鄰居的通風、採光、落水、視線甚至是風水等造成了影響,而且,這些影響是你們事前沒有充分預計到的,在蓋房子之前沒有和鄰居做相應的溝通,所以,才導致這些問題。

    法律上對鄰里之間有個權利,叫相鄰權。這個權利規定的相對比較明確,你們在建房前應該先了解下,這樣就不會有後面的被動了。

    《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八十五條,處理相鄰關係的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可見,你家蓋房雖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怎麼蓋都是你家的事,可是,用法律的角度看,就不那麼簡單了。比如,你們建房的手續是否合規,你家的房子有沒有影響到他家的採光、通風和行走問題,等等,至於風水問題,他只能說說而已,拿不到桌面上來。但是,前面幾個問題,的確需要考慮,而且法律也支援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那麼,他這樣鬧下去,可能影響到你家建房的進度,甚至會導致你們居住出現問題,當務之急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農村是個熟人社會,一般糾紛解決主要靠調解,因此,可以找村支書等德高望重的人居間調解一下,如果確有影響鄰居的相鄰權問題,涉及到輕微的侵權,你家也必須做出一點誠意,比如用禮物等解決,儘量不要把事情鬧大。當然,如果你家沒有侵權問題,他還鬧個不停,不妨採取法律手段告他,制止他繼續胡鬧。

    遠親不如近鄰,只要他有合理訴求,又不是太過分,最好的辦法是透過調解來解決,法律渠道放到最後,鄰里之間和睦相處最好。

  • 7 # 趙水平ZSP

    你們在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蓋房子,鄰居三番五次的鬧,你們可以把他無理尋釁的行為用手機拍成影片,問問他這麼鬧目的是要幹什麼?如果他能說的合情合理,你可以考慮他的想法和目的,也可透過基層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調解。

    實踐中這種情況鮮有發生,對待鄰居關係應該是淡然處之,曉以利害。記住: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你在你自己家的老宅基上蓋房子,和他沒有半毛錢厲害關係。現在中央正在掃黑除惡,各地正在整治村匪村霸,他小夥不怕吃官司,你怕什麼?把他的惡行全過程都錄成手機影片,作為他為非作歹的犯罪證據,去當地的公安掃黑除惡辦公室立案,也可拔,由110處警後,由轄區派出所一立案,看他小子還敢囂張嗎?

    今年是中央掃黑除惡的收官之年,全國各地的治安狀況已經明顯改善。作為鄰居以後還要見面,大家還要相處,很多時候吃點小虧也無所謂。但是壞人的惡行,都是好人善人慣出來的,他不怕坐監獄吃官司,你怕什麼?告訴他公安局看守所二十四小時上班,鄰居太過份了,好辦,交給110,一切OK。

  • 8 # 縱深968

    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修房子,只要取得了政府的審批重建手續應該是合法的。當你在建房時為什麼鄰居三番五次的無理取鬧,這其中還是多少有一些原因的,作為當事人的你應該是知道情況及其中原由。

    告狀是每個公民都有的權利,我總覺得鄉里鄉親的,以和為貴不走極端為最好。或者是一些很小的矛盾,或者是一點氣氛上的小事,找鄉村幹部或當地德高望重之人勾通一下就能解決,這樣比告狀結仇就要好得多,不知君意如何?

  • 9 # 痴騎朽翁

    在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蓋房子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欠妥當。

    自己家的土地,宅基地在土地改革中就已經成為了集體所有,所以自己的老宅基地早已經不是自己的了!你現在沒有合法正規的證件和審批手續,擅自建房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被人阻止是完全應該的。

    你千萬不要惡人先告狀,然後再引火燒身。

    你可以先停下來,去補辦各種手續,有了合法手續再繼續建房子不遲。

    你要知道現在政府正在整頓農村的宅基地亂象,你千萬不要頂風逆行。

  • 10 # 水雲閣主人

    鄰居鬧的目的肯定是眼紅你家建新房,什麼過界、佔道、遮Sunny等等都是藉口。不要說是鄰居,就是同胞親兄弟也不例外。農村地界糾紛很多,只要不鬧出人命來,一般走司法調解的路子,相當一部分是拖了的,因為明擺著就是無理頭的事,只有採取拖的辦法,等他鬧沒勁了也就消停了,如果確實是蓋房占人家的地等問題反而好處理,就事論事!

    我有不少農村親戚在宅基地蓋樓房,都是攀比、死要面子作怪!自家後面還有一片老宅,加上幾個兒子留下的八九處新樓舊院,這麼多房子只有老倆口住,真是可笑之極,賣又沒法賣!

    奉勸你如果在農村有宅基地,並且四周有鄰里搭界的,你不要大興木土建高樓,非蓋不可,與四鄰相仿即可!不要自找不自在,往臉上貼金也不是在這個地方,鄰里摻和,是非難辨。就算你建得十分豪華,你的孩子將來上大學了、進城工作落戶成家了,還會回來住嗎?留些錢將來在孩子落腳的城市買房是一件正經事,除非孩子沒混好,連村子都出不了。

  • 11 # 趙廣州156130073

    這種情況在中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有理、沒理總想插一槓子,無非就是想在你的關鍵時刻拿捏你以達到個人目的,這是一種粗野、蠻橫行徑,筆者亦曾見過不少,許多理由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建議你耐著性子與鄰居多做溝通,摸清對方的意圖,在可能的情況下做折衷處理,這樣既保留鄰里關係不傷大雅,又確保自家建房工程不致耽擱拖延,走法律程式那隻能是在無法協調不得已的情況下的事情,走到這一步應該是一種“兩敗俱傷”,各不討好,而且還不一定能真正解決問題,倒是結下了永遠的樑子,建議慎用。

  • 12 # 巖歌山語

    農村人建房,這是一家子的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

    一地一鄉俗,光合法合理還不夠,必須隨俗。鄰居三番五次的鬧事阻撓,必須找出癥結所在,設法去和好解決。

    如果問題出在自己身上,就不能一根筋盡顧著抱怨別人,一定要靜下心來想一想,聽鄰居的勸。

    如果問題出在鄰居身上,最好請一、二位和鄰居關係不錯的老人去做鄰居家的思想工作,效果一定不錯。實在解決不了的話,還可以請村委會調解。

    鄰里矛盾是屢見不鮮的,要學會化解,切不可讓矛盾再升級。據我瞭解到的農村情況來看,真正的“惡鄰”一個村子也就幾戶,除少數“得意忘形”者外,大多數是些破罐子破摔之人,跟這些人較什麼勁?他們得不到甜頭是不會罷休的。畢竟名副其實的“惡鄰”少之又少!

    鄰里和為貴。實在不行的話,最後只有走法律程式。

  • 13 # 湘江評議

    福建這次出現的人命案就是這種原因造成的,在農村鄉鎮人與人之間平時相處面和心不和,但抬頭不見低頭見時還可以強裝笑臉打個招呼,一旦涉及到誰家蓋房,為一塊磚一片瓦一寸土互不相讓,所有的矛盾就出來了,村鄉鎮幹部調解也是和稀泥不了了之,題主告鄰居侵權,打贏官司也是白搭,因為這不是政府或房產開發大工程,炒工地不會抓人坐牢,這只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調解為主,所以,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我老家小鎮一個在外做生意幾十億身價的老闆,按父母的意思回老家改房,手續辦好後與鄰居協商,左邊鄰居同意右邊鄰居不同意,原因是要讓地給他,但人家父母堅決不同意,當地政府和街上有聲望的老人多次協商未果。後來這老闆為了滿足父母的心願,和政府商量出資幾個億擴寬街道,沒錢建房的由他擔保貸款,並答應在街前半公里處建一個上萬人的小廠,保證父老鄉親所有的門面能做生意或出租。但這鄰居聽到這訊息不僅不讓步,反而要求多佔半米地(他說自己出錢買),門面一定要比這老闆家寬。那老闆二話不說帶著父母回深圳了,十幾年過去,那房仍是那房,那鎮仍是那鎮,小鎮的人濤聲依舊靠打工打牌為生。這是真實的故事,地點就在湖南邵東佘田橋鎮,也是趙薇老公黃自龍從小長大的地方。

    鄰居不讓鄰居建房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上幾代遺留下來的歷史矛盾問題,二是混好了在城市買了房,不希望鄰居過得比自己好,三是自己沒錢建房,更加不會讓鄰居建房丟自己的面子。

  • 14 # 住宅公園

    在農村,平日裡一般鄰居關係都非常好,但到了建房的時候經常鬧矛盾,什麼過界、佔道、擋光等等都可能成為吵起來,古代不也留下了“千里休書只為牆”的典故嗎?

    之前我們有個曬家案例,也是建房的時候起了糾紛,業主也是原地建房,原來建兩層現在也還是兩層,建造之前也有進行建房申請,審批透過之後才開工的,按理說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後面那一戶人家不幹了,雖然兩家相距有八九米,採光不受影響,但後面的人認為前面的房子把自家的房子擋住了,從馬路上看不到了。

    建房的時候後面那家人三天兩頭過來鬧,阻撓建房。業主多次報警,有關部門該上訪的都上訪了,最後也沒有一個真正有效的處理辦法,就是這麼拖著。鬧到最後可以說是兩敗俱傷,房子還是建成了,但也是拖拖拉拉,拖了一兩年才建好,多花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這事從一開始,就是雙方缺乏溝通,後面那戶人家建房的時候,也沒有跟前面的人溝通,他以為前面這戶人以後不會建房了。如果雙方一早就溝通好,後續也不會產生這麼多的麻煩。

    題主的經歷跟這個曬家業主相似,碰到鄰居三番五次地過來鬧的情況,首先要保證自己有理,看看自己的蓋房手續是否齊全,建得是否合規合理,避免出現違建等情況。這一點確定了之後,只要站在有理的一方,不管怎麼鬧都不怕。

    然後儘量以友好協商為主,鄰居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關係鬧得太僵只能是兩敗俱傷,互相理解互相體諒才能解決問題。真要鬧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好處。即便是報警,這種民事糾紛也很難處理,有些地方建房之前需要簽訂四鄰協議,鄰居不同意房子也不好建,這種看起來比較霸道的條款其實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先把問題解決再動工,總比動工的過程中鄰居來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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