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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爺的霸氣你不配258

    退休人員去世後單位給遺屬補助嗎

    1.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及按照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死亡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的,其遺屬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7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的,其遺屬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10元紅軍時期參加的,其遺屬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50元。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離休幹部的遺屬每人每月加發綜合補貼180元,建國前參加工作退休老工人的遺屬每人每月加發綜合補貼130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遺屬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20元,加發綜合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

    3.死者遺屬為孤獨一人或因公死亡者遺屬,在上述

    1、2條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50元。遺屬條件關於非因工緻傷、死亡的待遇沒有規定,現行有效法律《工傷保險條例》的前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的內容已經不能再適用,而現行的法律和法規有沒有明確的規定,以至於大家都不清楚該如何處理。曾經規定的喪葬費待遇和遺屬救濟金的發放是否還可以延續,很多老年人對此問題有點耿耿於懷。補償專案

    1、喪葬費:1995年10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發放喪葬費標準為1500元,由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9月1日起,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乾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陝勞險發1986138號規定執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9月1日起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支付渠道

    1、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死亡時,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企業從企業管理費用中列支。

    2、依法破產企業已移交社會保險機構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條件範圍

    1、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物件,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

  • 2 # 使用者254366

    一、喪葬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喪葬費計發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誰可以幫我想一句六個字的話,最好有關友誼的,而且每個字不要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