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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剛剛煩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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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野小群眾
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設計應遵循以下的一般原則。
1、高層建築必須設定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 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應與其他給水系統分開獨立設定。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也應分開獨立設定, 當設計有困難時,可合用消防泵, 但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前必須分開設定。
2、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管道, 應佈置成環狀管網。其進水管或引入管不應少於兩條, 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 其餘的進水管或引入管應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壓的要求。
3、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豎管的佈置應保證同層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拴的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每根立管的直徑不應小於100 毫米。4、消火拴處的靜水壓力不應超過80米水柱, 超過要求時應採用豎向分割槽給水系統。消火拴拴口的出水壓力大於50米水柱時, 消火拴處應設減壓裝置。
5、消防電梯前室應設消火拴, 但不計入同層消火拴總數。
6、臨時高壓制給水系統的每個消火拴處應設直接啟動消防泵的按鈕, 並應設保護按鈕的設施。
7、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拴給水系統在建築高度50米至80米以下部分的分割槽, 應設定水泵接合器, 每個接合器的流量應按10─15 L/s計算。水泵接合器的數量按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決定。
8、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拴的拴口直徑應為65毫米, 配備的水龍帶長度不應超過25米, 水槍噴咀口徑不應小於19毫米。每支水槍的最小流量為 5 L/S。
9、小口徑消火拴的用水量可不計入建築消防用水量之內。
有要求的。高層建築消防臨時水管管徑不小於DN1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