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四)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五)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未按國家標準設定注水措施。
(七)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未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八)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及硫化氫氣體管道穿越除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的公共區域。
(九)地區架空電力線路穿越生產區且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十)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
(十一)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裝置目錄列出的工藝、裝置。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洩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定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裝置
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四)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五)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未按國家標準設定注水措施。
(七)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未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八)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及硫化氫氣體管道穿越除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的公共區域。
(九)地區架空電力線路穿越生產區且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十)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
(十一)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裝置目錄列出的工藝、裝置。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洩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定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