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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王頭7194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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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又見
近期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會陸續轉為“國有制”。
這是經濟戰略的重要步驟之一,有重大意義。
1、馬上就要對外國資本放開電信市場、金融行業,還要允許資源、民生市場開放給外資。在外資進來之前,這些已經佔據主導地位的國企,就要完全國有化,並受控於本國政府;
2、“國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轉變,體現在法律意義上的差別,也就是在“法理”上有重大意義。
“全民所有制”企業,企業的所有人就是“全民”,在法理/法律中“全民”並非實體責任人(也不是法人),它無法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經濟責任、賠償責任,處罰責任,也不能直接享有經營收益和行使經營權利。企業行為無法對“全民”負責,企業經營者也不知道向誰負責,因為“全民”就是沒有人需要負責任。
假設該企業被法院罰款140億元,是不是從“全民”14億人的銀行賬戶中,強行每人扣掉10元呢?反過來,企業賺了140億元的利潤,是不是14億人,每人銀行賬戶中分紅轉入10元呢?
轉變為“國有制”之後,國家和政府就是企業的“所有者”,企業“所有者”需要為該企業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而“國家、政府” 是實質的責任主體,他有能力承擔責任,且可以執行法律義務,行使法律權利。而企業的收益會轉變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在法理上,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就是將財政收入轉變為民生、教育、國防、公共服務等各種開支。
所以,將“全民所有”改為“國有”,有著重要的意義,是法制改革、依法治國的必經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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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馬又見
近期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會陸續轉為“國有制”。
這是經濟戰略的重要步驟之一,有重大意義。
1、馬上就要對外國資本放開電信市場、金融行業,還要允許資源、民生市場開放給外資。在外資進來之前,這些已經佔據主導地位的國企,就要完全國有化,並受控於本國政府;
2、“國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轉變,體現在法律意義上的差別,也就是在“法理”上有重大意義。
“全民所有制”企業,企業的所有人就是“全民”,在法理/法律中“全民”並非實體責任人(也不是法人),它無法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經濟責任、賠償責任,處罰責任,也不能直接享有經營收益和行使經營權利。企業行為無法對“全民”負責,企業經營者也不知道向誰負責,因為“全民”就是沒有人需要負責任。
假設該企業被法院罰款140億元,是不是從“全民”14億人的銀行賬戶中,強行每人扣掉10元呢?反過來,企業賺了140億元的利潤,是不是14億人,每人銀行賬戶中分紅轉入10元呢?
轉變為“國有制”之後,國家和政府就是企業的“所有者”,企業“所有者”需要為該企業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而“國家、政府” 是實質的責任主體,他有能力承擔責任,且可以執行法律義務,行使法律權利。而企業的收益會轉變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在法理上,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就是將財政收入轉變為民生、教育、國防、公共服務等各種開支。
所以,將“全民所有”改為“國有”,有著重要的意義,是法制改革、依法治國的必經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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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貓員外
這兩種都是國有企業範疇。
全民所有制是早期社會主義經濟探索期的產物,其成立依據是《全民所有制工業法》。全民所有制企業沒有股東的概念,只有主管單位。
改開以後,制訂了公司法。公司法要求所有企業必須有股東。於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基本進行了改制。
改制後,國家從管企業逐步開始向管資本過渡。
回覆列表
全民所有制:企業歸人民所有,國家只有經營管理的權利,不能擅自買賣企業。
國有獨資企業:企業的所有權歸國家,實際上是相關部門負責經營管理,管理者可以隨意買賣企業,因此造成的資產流失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