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人負責與業主聯絡。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主辦人在投標檔案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檔案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檔案,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在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共同與業主簽訂合同書,並就中標專案向業主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並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價款支付)均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人負責與業主聯絡。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主辦人在投標檔案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檔案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檔案,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在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共同與業主簽訂合同書,並就中標專案向業主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並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價款支付)均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