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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695146831376
“親屬”是法律概念,包括直系血親(比如爺爺——父親——子女——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表兄弟等)、姻親(夫妻、岳父、岳母、女婿、兒媳)以及因收養關係產生的法律擬製親屬關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 這些群體由於有血緣上或者法律擬製上的緊密聯絡,因此,彼此間存在著有關親權、贍養、撫養、繼承、監護等等法律關係。至於“親戚”則是民間說法,範圍要比“親屬”寬泛的多。 親戚,是指有血緣關係或姻緣關係的親屬,更偏重於事實和法律關係。 但是親人,更偏重於情感,被人做親人的人,不一定具有血緣關係或姻緣關係,但是必須是感情親近密切的人。
1.關係不同: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旁系親屬是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
2.範圍不同: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還包括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旁系親屬範圍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
3.部分不同: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
4.親近程度不同:直系親屬比旁系親屬的關係更親近。擴充套件資料:親屬: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社會關係。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