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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系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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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粥
當然要償還。
親兄弟都要明算賬,何況只是同居。
一、你要區分贈與和借款的區別。
1、贈與是不需要償還。
贈與:“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
舉個栗子,因為同居關係,無論出於好感還是愧疚,我表示我要送你個手機。你沒有拒絕,接受了我的這個手機,這個就是贈與。
2、借款。是需要償還的。
舉個栗子,因為同居關係,我對你說,我借你筆錢,你買個手機用吧。你答應了,買了手機。 這裡面的借款是要還的。
3、劃重點。
實際在同居期間(男女朋友間)等關係中,借款和贈與不是很好區別。但往往因追求贈送的禮物一般都視為贈與。如果有欠條,那肯定是債務。
二、你要明確同居不等於婚姻關係。
1、你要注意,同居關係在法律是不予承認的。
2、如果婚姻登記過來,或者已經形成事實婚姻了,那就另當別論了。除了事先規定,婚後財產各歸所有外。婚後的所得(部分除外)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從另一方拿過來的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不算債務。
一,男女同居期間,產生的錢款往來,屬於贈與還是借款呢?
二,我認為,是屬於贈與和受贈與一方,你們是屬於自願的,發生糾紛不需要償還。
三,同居期間產生的借款糾紛,這種關係很難認定,也沒有明確規定。
四,如果認定同居關係存續期間,如果同居協議,是否還有借款協議?
五,如有借款協議,你們發生經濟糾紛,就可以到法院起訴。
六,我想,你們相互之間的轉讓,無所謂借款增予,因為都是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