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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諾哥哥和晏小妮子

    你這是自己把自己坑了。

    醫保卡使用記錄,保險公司是可以查的到的。現在尤其像高血壓和糖尿病這兩種病,它會衍生出很多其它的疾病。基本上,你得了高血壓,糖尿病,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你承包的。就算業務員忽悠你,給你承包了,以後賠付的時候也能查的出來,你沒有盡到如實告知義務,帶病投保,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的。

    你醫保卡刷了高血壓的藥,保險公司就可以認定你得了高血壓。前面說了,這種病可以衍生很多其它的疾病。所以,你商業保險是不可能買的了了。就算保險公司沒過細審查,給你承包了。以後萬一你生病賠付的時候,保險公司賠付部門的審查,一定能查出來的,也不會給你賠付的。

  • 2 # 緣波討源

    一、請您今後立即停止社保醫保的騙保行為!

    二、請您把這些自己沒有的病每半年去做個專項體檢,保留體檢記錄

    三、去找大公司買重疾險,以後真發生那些“病”的理賠可能會有糾紛,但合法申訴(向保險公司提供體檢報告申請複議),最終會理賠成功的!

  • 3 # 薛子華1006

    醫保卡外接或者代刷在國內很常見。

    因為醫保卡的不良消費記錄導致保險理賠糾紛的事情也很多。

    給你幾點建議做參考。

    一、保險理賠講的是實事求是的證據

    所以,我們如果建立一個科學的健康管理檔案,按期體檢,儲存體檢記錄,在保險理賠時是很有用的證明,也就減少了保險理賠糾紛。

    二、醫保卡消費記錄是聯網的

    我們用醫保卡消費的每一筆記錄,都會進入社保系統,像我們支付寶消費記錄一樣,是可查的。

    所以,在我們做保險規劃之前,社保卡一定要保持正常,也是保證沒有帶病投保。

    三、我們必須保證符合投保規定

    健康險一般要求健康告知,對於沒有問到社保卡外借這一問題的產品,我們可以直接投保,但一定要注意第一項內容,建立健康檔案。

    對於有問到社保卡不良消費這一問題的,一定要經過保險公司稽核,方可投保,不要給理賠挖坑。

  • 4 # 教子友方

    醫保卡儘量不要外借,已經發生了,為了自己家人,老人買一些日常用藥也是人之常情。

    首先,不要隱瞞,對你的服務保險員說明情況,她會根據你的具體原因跟保險公司彙報,否則,將來一旦出險,就要出現一系列不給有的麻煩。

    所以,醫保卡儘量不要外借。

  • 5 # 松鼠大叔一枚

    對於醫保卡外借,具體參照當地醫保規定,如果允許家庭共享醫保卡,則無影響。否則需要投保前告知。一般來說在開門紅期間核保都會比較寬鬆。沒什麼太大問題可以正常承保。

  • 6 # 小熊說保險

    結節要看等級,如果到三級,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拒保或者除外。

    買之前做好如實告知,可以多投幾家試試。

  • 7 # 老萌有個存錢罐

    既然已經外借使用,並且買了容易被拒保的藥品,那麼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如實告知,由保險公司稽核。

    醫保卡外借是比較敏感的行為,在醫保應用中,說重了就是騙保。只不過現在醫保卡都在自己手裡,並且藥店買藥使用的是個人賬戶,反正都是自己的錢,所以也無所謂。

    但是藥店買藥在醫保賬戶中是有記錄的,買的什麼藥,在哪個藥店買的,什麼時間買的都有記錄。按照醫保卡的管理要求,醫保卡僅限個人使用,所以保險公司完全有理由認為這個購買記錄是你本人買來治療自己的疾病的。

    現在這種行為比較普遍,保險公司也沒有明確說醫保卡外借會拒保,但是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將情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同時,如果確定自己沒有相關疾病,建議你去做一個相關的身體檢查,以證明自己買的藥不是給自己用的。這個體檢記錄自己留一份,如果保險公司需要也可以給一份給保險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以後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以既往病史拒賠。

    既往病史可以理解為投保前還沒有治好並且仍需要長期治療的疾病。這類病就算承保,一般也是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的。你在藥店買過高血壓的藥品,雖然是給你老公買的,但是萬一投保後你自己也患了這類疾病。那麼保險公司有可能認為你投保前的購藥是給自己吃的,認為你投保前就患了高血壓,以既往病史拒賠。

    所以,如實告知是為了符合投保程式,體檢則是為了預防未來既往病史拒賠。兩手準備,有備無患!醫保卡外借購買敏感藥品以後最好不要這樣了!

  • 8 # 勇往直前的光束L

    找保險中介平臺,如實告知你的情況,並願意配合保險公司調查。那麼保險中介平臺會幫你篩選哪家保險公司願意為你承保或者說哪家保險公司核保最讓你滿意

  • 9 # 阿龍保險說吧

    相信有不少朋友有過用自己的醫保卡給親朋好友們買藥,有人借醫保卡給別人去做檢查,甚至借予他們住院。

    目前國家對於群眾使用醫保卡的行為還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手段,群眾為了圖自己利益最大化也沒有在意,所以這種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大家都知道,職工醫保一般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二者的作用如下。

    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所以醫保卡外借給他人使用,一般是以下三種情況:

    1.藥店給親朋好友買藥;

    2.借予他人門診看病、開藥和做檢查;

    3.用醫保卡借予別人住院治療時結算費用。

    保險公司要拒賠一個人是必須要有理有據的,所拿出的證據是要經得過法律的推敲的。

    保險公司在調查被保險人醫保卡記錄的時候,到底查到了什麼才能作為拒保的證據?

    答案是診斷及對應的就診記錄(用藥、檢查報告)。

    以藥店幫他人購買藥品來說,這個藥店購藥僅是一個支付行為,這個行為不產生任何的診斷和就診記錄,所以保險公司沒辦法實實在在的判定買了某種藥物就一定代表被保險人身體具有某種疾病或者所購買的藥物一定是被保險人本人服用的。

    藥店購藥記錄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個僅能作為調查線索,例如在藥店查到既往購買了心血管疾病的藥物,那保險公司的會往被保險人既往是否有心血管疾病方向去進一步調查,但不能給被保險人定論既往有心血管疾病。

    而在門診就診和住院行為就跟藥店幫他人購買藥品就不一樣了,門診和醫院實實在在產生了診斷、用藥、治療和檢查報告,代表醫保卡持有人身體是有問題。對應的病歷、檢查報告和出院記錄等均是具有法律效應的,能證明醫保卡持有人(被保險人)投保前有疾病。保險公司會根據調查到的疾病診斷、檢查報告和病歷等材料進行綜合判斷。

    如果核保員說這種情況可以承保,那未來發生保險事故不會影響理賠;

    一如果核保員說這種情況不可以承保,那未來發生保險事故就要拒賠;

    如果告知投保前有外借醫保卡經歷結果會如何?

    結果會是:十有八九會被直接拒保!

    保險是遵從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原則就是誠實、守信,誠信是保險的生命線。而幫助他人代刷醫保卡(藥店購藥除外,主要指門診和住院)就是一個不誠信行為,而且對於代刷醫保卡的行為保險公司難以查證,或查證的成本大,沒有一個準確且便捷的渠道,所以直接拒保是不錯的選擇。

    投保前有外借醫保卡經歷,投保時該如何處理?

    一、外借醫保卡藥店購藥的投保處理

    前面說了藥店購藥僅是支付過程,而本身是沒有具體診斷和藥品使用者的規定的。所以對於既往藥店幫他人購買藥品,藥品又不是本人服用,自身又沒有疾病的,可以不告知。

    有的人可能會擔心,如果不告知藥店替人購藥的情況那未來會不會有什麼風險隱患?

    可不告知的理由有以下兩點:

    1.健康告知沒有問

    2.自身是健康的,沒有對應的疾病。

    滿足以上兩點就沒有所謂的違背健康告知的說法,那發生保險事故就是要賠付的。

    二、外借醫保卡給他人門診就診和住院治療的投保處理

    如果告知既往有借醫保卡給他人門診就診和住院治療經歷,核保員看到這樣子的告知十有八九會直接拒保,原因在於核保員沒辦法去查證你告知的內容是否是全面的和正確。

    之前有人建議說,給核保寫個情況說明可不可以?

    不建議寫情況說明,核保是需要看實實在在的證據的,寫情況說明帶有投保人的個人主觀性,往往不會被採納和相信。

    對於有借醫保卡給他人門診就診和住院治療經歷建議這麼處理:

    1.要梳理清楚既往外借醫保卡的具體次數、使用的方式、使用者身體狀況等;

    要明確既往外借醫保卡是在門診使用還是住院治療使用,使用者的身體狀態是怎麼樣的,在門診和住院分別開了哪些藥、做了哪些檢查。

    2.需要收集對應的門診病歷、出院記錄和相關的檢查報告;

    需要明確病歷裡面的診斷、檢查報告的結果、具體用藥,針對診斷和檢查報告的異常內容,準備能證明自己是健康的材料。

    3.準備能自證自己健康的材料,如近兩年的體檢報告和專項檢查報告等;

    自證材料是直接影響能否投保的關鍵,通常來說需要在有保險公司內勤的陪同下或到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針對性的檢查,以達到自證的目的。

    雖然告知既往有外借醫保卡給他們門診或者住院治療可能會直接被拒保,但有的保險公司在某些情況下,還是接受客戶自證的,所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多聯絡幾家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總會有願意看自證材料和說明。

    自證的難易程度就要看外借醫保卡給他人門診或住院治療的相關病歷和檢查報告裡面,所提示的診斷和檢查異常的內容是什麼。

    假設診斷僅為如感冒、急性腸炎、支氣管炎等常見且不算嚴重的疾病,那是比較容易自證的,通常提供近期體檢報告即可。

    但如果診斷為冠心病、直腸息肉、腦梗等嚴重疾病,保險公司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說很難接受客戶的自證和說明,基本上也就沒辦法自證,最終結果可能就是以後都買不了保險。

    醫保卡是唯一性的,代表著醫保卡持有者,使用行為所產生的就診資訊都會伴隨醫保卡持有者一生。不要以為外借醫保卡給他人無關緊要,說嚴重了這個就是在騙取醫保基金,目前國家對於社保基金高度重視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如被追究將是違法行為。

    從保險方面來說,外借醫保卡可能讓自己永遠都沒辦法買保險,使得自己暴露在風險面前卻沒有保障可依,所以外借醫保卡給他人的時候一定要謹慎。早買終身型保險,早給自己做保障,方為上上之策。

  • 10 # 有溫度的俊毅君

    一,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人工核保!有少數保險公司受理並有機會標體承保,當然前提是自身身體健康無異常!

    二,本人身體健康都符合投保告知,直接投保,但短期出險且是相關疾病,有可能會有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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