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沒有特別規定,即使是離婚,也是逃不了債務的,除非是不合法之債!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所欠債務為共同債務,是承擔連帶責任的,如果離婚了,債務人可以找其任何一人償還,除有其他約定外;
除了雙方有協定,夫妻財產各歸各有,婚姻期間的債務由某一個人承擔,以及此債為非法債務,如賭博、犯罪之債外,其他的都是共同債務,承擔的都是連帶責任,債務人是可以找你姑的!
此房如果是結婚後所購買,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形式為共同共有,一方賣房時必須經別一方同意,即使是在另一方不知道情的情況下出售,其所得價款原則上一半是另一方的;
如果向法院起訴,因房子為共同財產,不可能判給某一方,但如果一方願意購買,另一方同意且補償相應部分,這也是可以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或者一方與他人同居,說明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這是法定可離婚的情形,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先會調解,調解不成,法院會判決離婚!
如果雙方沒有特別規定,即使是離婚,也是逃不了債務的,除非是不合法之債!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所欠債務為共同債務,是承擔連帶責任的,如果離婚了,債務人可以找其任何一人償還,除有其他約定外;
除了雙方有協定,夫妻財產各歸各有,婚姻期間的債務由某一個人承擔,以及此債為非法債務,如賭博、犯罪之債外,其他的都是共同債務,承擔的都是連帶責任,債務人是可以找你姑的!
此房如果是結婚後所購買,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形式為共同共有,一方賣房時必須經別一方同意,即使是在另一方不知道情的情況下出售,其所得價款原則上一半是另一方的;
如果向法院起訴,因房子為共同財產,不可能判給某一方,但如果一方願意購買,另一方同意且補償相應部分,這也是可以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或者一方與他人同居,說明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這是法定可離婚的情形,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先會調解,調解不成,法院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