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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由於《史記》的寫法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式的歷史寫作手法,故將和《史記》一樣用紀傳體寫作的史書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約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中文名
《二十四史》
外文名
《the Twenty-Four Histories》
型別
正史
起始
《史記》
結束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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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十四史,包括《史記》、《漢書》、《三國志》、《五代史》、《明史》等二十四部正史。這其中,“記”、“書”、“志”、“史”等稱謂不盡相同,都有著特定的含義和本質的區別。 在司馬遷寫作《史記》的西漢時期,“史”、“書”、“記”概念比較混淆,並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分。“史記”本來是古代史書的通稱,例如《左傳》、《國語》、《戰國策》等都可以統稱為史記(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後來的所有史書都可稱為“史”)。司馬遷《史記》成書後,沒有固定的書名,有的稱“太史公書”,有的叫“太史公記”,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在當時,“書”和“記”的差別不大。需要指出的是,《史記》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 到了東漢,班固之父班彪作為一代大儒,有感於司馬遷寫的史記是一部通史,而且《史記》成書時才是西漢的中期,並沒能完整記錄下整個西漢歷史,所以班彪寫《史記後傳》以作補充,書未完身已死。班固繼承父親遺志,以《史記後傳》為藍本,撰成《漢書》(一部分由其妹班昭續寫完成)。 由於《漢書》是記錄西漢時期歷史人物事件的史書,為一個朝代(西漢)的斷代史,有別於司馬遷《史記》是通史,後代史學界便把班固寫的這部紀傳體斷代史稱為“漢書”(當然,這裡面還有其它一些內容,但不在本問題敘述範偉之內),而把司馬遷寫的紀傳體通史正式命名為“史記”(《史記》遂成為獨有的專用名詞,特指司馬遷寫的這部通史)。《漢書》開中國紀傳體斷代史之先河,而後的紀傳體正史皆為斷代史(不過其中還有細緻區分,下面會提到)。 再後來,《後漢書》(東漢)、《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魏)、《北齊書》、《周書》、《隋書》、《舊唐書》、《新唐書》這些正史跟班固寫的《漢書》一樣,皆為記訴一個完整朝代的斷代史,所以無一例外統統用“書”字來命名。只是因為國號重複以及創作時間等緣由,故某些史書有南北、舊新之分。 但唐代李延壽根據南北朝時期通寫的《南史》和《北史》,以及北宋薛居正、歐陽修等人編撰的舊、新兩部《五代史》,雖然也是斷代史,卻跟前面所提到的史書有著一定的區別和不同。前面的斷代史都是以一個朝代為主體中心寫就的歷史,而南、北史和五代史是縱貫幾個朝代連續一體的史書,所以僅從這點上講,南、北史和五代史更像《史記》一樣,只不過是一部“壓縮版”的縱向通史而已。所以史學界認為再用“書”來命名這四部正史,顯然不準確。所以便改用“史”來命名,藉以和前面的斷代史劃分區別。 到了元代脫脫等編撰《宋史》、《遼史》和《金史》時,雖然這三部史書都是分別記錄一個朝代的斷代史,跟《漢書》、《唐書》等史書沒有什麼兩樣,但因為之前有一部《宋書》是寫南朝劉姓宋朝的,跟趙姓宋朝國名重複,又不便把《宋史》稱為《趙宋書》而把前面的改為《劉宋書》(以姓來命名史書沒有先例),南北、新舊定名更不準確。基於此,為方便起見,故把《宋史》、《遼史》、《金史》統統以“史”來定名。後面的《元史》、《明史》等便都通用“史”字,沿承至今。(還有一點可能跟趙宋的歷史定位有關,但也不在本問題討論之內。) 這裡要特殊強調的是《三國志》,它和前面提到的所有史書都不同。既不是通史,也不是以一個朝代為主體的“書”或連續記述幾個朝代的“史”。怎麼說呢?《三國志》是記錄某一個特定時期三個不同國家的“國別體斷代史”。雖然也可用“史”來稱呼(注意,絕不能用“書”命名,道理同上),但用“志”更能體現出其特有的歷史原貌。因為“志”本身就帶有橫向比較的意思。 解釋了這麼多,中心思想無外乎一個,即“史”、“書”在一定前提下可通用,但絕不是完全等同。其中的“史”可以代表統稱一切史書,但“書”只能代表以一個朝代為主體中心記述的歷史。換言之,“史”包括“書”,但“書”不等同“史”。
回覆列表
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按《四庫全書》的規定,正史類“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經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三國時期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宋、齊、梁、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後來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欽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欽定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規模匯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