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654012531960

    函詢是黨委(黨組)、紀檢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針對群眾反映的領導幹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政勤政、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採取書面的形式向被反映的領導幹部瞭解情況。

  • 2 # 小人物之十三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

    1、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2、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

    3、黨紀重處分、重大職責調整的成為少數;

    4、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 3 # 寶兒007

    先後兩次的舉報經市紀委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調查毫無問題,這些年來,我個人本身無論是生活上、經濟上或其他方面特別自律,有時候我自我安慰,身正不怕影子斜,讓別人去說吧!甚至還在想只有優秀的人才會遭人妒忌、忌恨!但是現在引起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我是否也可以去紀檢委請求介入調查?幫我澄清事實真相,還我公道和清白,幫我在所在的單位消除造成的不良影響。還是遠離這個是非之地?現在的企業讓我看不到任何的希望,是辭職還是想盡辦法幫企業走出困境?

  • 4 # 帶飯哥

    中國《刑法》有關於“誣告陷害”的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

    構成本罪,首先得有“捏造事實”的行為,要注意蒐集證據,和相關證人證言;其次,還要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或者可以直白地理解為行為人的誣告陷害的目的明確,就是為了讓你坐牢。當然,如果僅僅是為了敗壞你的名譽,則不能構成本罪。結合你的具體情況,就要看他誣告陷害具體內容了。

    如果構成了“誣告陷害罪”,按《刑法》規定就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也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的誣告陷害行為如果不構成犯罪,如果確定是編造事實,也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會根據事實和證據對其進行行政拘留,罰款或者批評教育等等行政處罰。

  • 5 # 倍兒爽8

    向前看,努力幹好本職工作,大人不計小人過。本人的經歷較你要曲折的多,檢方反貪和我原手下貪汙的廠長,人為的辦假案,將我逮捕二十餘天,後經多方申訴,撤銷了案件,拿到了國家賠償。期間脫了幾層皮,受的苦、遭的罪可想而知。他們該吃吃、該喝喝,我也同樣生活的很好。凡事往好了想,活著就好!

  • 6 # 腳步匆匆s9m6

    碰到這種事切莫有情緒波動,要相信組織、相信紀檢部門,積極配合調查,自然還你清白,同時也要將此做為警示,更加自律。必要也可拿起法律武器,對惡意汙告行為人追責。

  • 7 # 談笑閣

    如果你證據確鑿,知道對方是誰捏造謠言誣告你,你可以向上級反映。

    如果是紀委找你談話,如果紀委覺得這個事情你自己能夠說清楚,一般給你發一張函詢,你把事情向組織交代清楚就可以了。

    如果是紀委來談話,如果你是清白的,你就好好接受談話。這也沒什麼,如果紀委確認是子虛烏有,自然會了結,不會對你造成影響。

    你可能覺得紀委來找你談,你在單位裡面好像就低人一等了,好像別人都覺得你有什麼事了,不要有這種想法。在組織沒有正式結論之前,你應該坦然面對。即使因為一些小錯誤受到黨紀處理,處理期結束後,也不影響個人發展。

    總之,人正不怕影斜,一切以上級調查為主,跟調查人員說清楚就行。

    如果你真有問題,你的辭職是不被批准的。

  • 8 # 老玉655

    有一個疑問必須冷靜地分析在先。從你問題的補述來看,人家告你在紀委,而且千方百計不達目的不罷休,可你所考慮的是在現有的企業中去留之情。這就怪了,你為什麼要有此心?

    你的心情,告訴了讀者,狀告者沒有得逞,紀委證明了你的清白,否則去留不是你考慮之事。難道是誣告者沒有繩之以法,你不知其名,他依舊在你身邊,你感到不踏實或心寒而進退兩難?這,我有話要說。

    你所說的誣告應為錯告。誣告,造成不良後果或嚴重損失的都是要受到刑罰。紀委會把誣告之事轉交公安查處,即使是匿名也逃脫不了追查,受害人只要不放棄,遲早會知道是誰幹的。當然,錯告,鑑於事實存在,只是缺乏準確性,你將會永遠不知狀告者是何人。

    事發之後,從企業中離去賊人開心,留下便是與狼為伴,確實令人糾心。

    可惜你年齡不小,不然我會送你一則名言——

    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

  • 9 # 開朗的網友25549678

    你的問題,正與我從事的工作有關。如果你是黨員幹部,就應該正確面對群眾監督,身正不怕影子斜,以前我們在初核一個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時,他說過一句這樣的話:作為領導幹部,我從來就不怕舉報,我怕的是一舉報就是真的。確實,接受監督,就難免會被人揪著小辮子不放。

    首先,只要確定是誣告陷害,就沒必要擔心,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從來都是以實事為依據,以紀律法律為為準繩,不會無緣無故處分你,更不會因為有舉報人反覆舉報就罔顧實事,不分青紅皂白就處理你。所以,只要你心底敞亮,沒有違法亂紀的行為,就大可不必擔心什麼。

    其次,如果紀檢監察機關查下來,你確實是被誣告陷害的,根據有關規定,辦案的部門可以公開給你澄清正名,在幹部群眾中消除不良影響。現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既要懲治違紀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正義,也會保護幹部積極性,給被錯告誣告的黨員幹部撐腰鼓勁,所以你大可不必擔心什麼,紀檢監察部門一定會給你清白。

    第三,如果對方是故意誣告你,紀檢監察機關決不會坐視不管,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是黨員幹部,惡意誣告他人,查證屬實的,要承擔紀律法律責任,根據情節嚴重情況,可以給其處分。我們縣的某個黨員,因為誣告陷害他人,後來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如果是一般群眾的,可商請公安機關給予打擊。所以,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

    最後,你如果是一名黨員幹部,被一個人反覆舉報,也應該反思反省,自己在那些地方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這個解答讓你滿意,祝你生活愉快。

    忠告你一句,如果是真的,就主動說清問題,爭取寬大處理,現在組織上對主動交代的幹部,都會給予機會改過自新,不會一棒打死。

  • 10 # 923老石油

    應該反省一下自己了,這是在單位的日常工作中有太多的得罪人的地方,看朋友的說法應該是在一家國企工作吧,這年頭悠著點還是比較好的,

    從你的說法看你在單位還算是不錯,若是混得很差,每年年底的組織考察這一關就很難過,都混了這麼多年來了,單位裡支援的人還是不少,留些心從同事們的言談中還是可以判斷出是什麼人背後搗鬼。!去找到他當面攤牌也不過分,因為這樣的事太重要了。

  • 11 # 有瑜如鈺

    這種情況一定要報警。

    報警的目地有兩個。

    第一,請警方來幫你找到幕後誣陷的人,看你的描述,這個事情對你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那麼,作為一個清白的人為什麼要蒙受這種不白之冤,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一定要報警,向警方提供一切你所掌握的資訊,積極配合警方取證和調查。不過,對方是匿名信的方式是很難找到的,但是對方在網上舉報可以留下痕跡,警方可以採取一些手段,順藤摸瓜,找出這個人。最後將他繩之以法。

    第二,報警追究造謠者責任的同時,也可以給單位的同事表明自己的態度,給領導等等證明自己的清白。很多時候,對方也是利用你的善良與心軟,就肆意舉報。

    你在這個企業已經32年了,可以推算出你可能沒有幾年就要退休了,這個時候顯然不適合再換個別的企業。年紀大了,已經沒有了從頭開始拼搏的精力和慾望。作為公司的副總,你還是會有一威信的,同時一定有很多的老同事支援你的,而且報警就表明了你的態度。也是你對造謠者和對你產生懷疑者的直接反擊!

  • 12 # 反腐2020

    這是對你的人格充分的肯定,好多幹部是越查越提拔,說明你廉政,說明你沒有問題,問題兩面看是對你最大的證實,說明你還有能力,有水平,所以被人,羨慕嫉妒。

  • 13 # 快樂每一天68759651

    如果確實惡意誣告你怕什麼?!不用怕,紀委辦案也是用事實說話的,既懲治腐敗,同時還清幹部、工作人員清白,還會處理惡意誣告行為。要相信自己,相信組織!

    當然被人誣告作為當時人肯定不舒服,而且會背上沉重的心理負擔,對於家庭、同事都是一個負面影響。身正不怕影子斜,積極配合紀委調查同時做好自己本職工作。一方面讓流言止於智者,另一方面不要讓誣告者正中下懷。

  • 14 # 隆飛鳳舞

    身正不怕影子斜,相信正義最終會戰勝斜惡。

    只要你平時遵紀守法,不貪不佔,兩袖清風,惡意歪曲的事實是經不起紀委查的,最終會還你清白。

    你也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法律途徑,起訴他的誣陷罪,要求他賠禮道歉,以正視聽。

  • 15 # 岩石上的松1836

    首先說第一個問題,匿名舉報不受理;冒用他人之名舉報的,經調查不屬實的,應當在你單位一定範圍內澄清事實。總之一句話:心裡無鬼不怕夜半鬼叫門。再說第二個問題,你參加工作32年了,由此推斷離退休也不遠了,加上對單位有一定後感情,建議你繼續堅持下去。

  • 16 # 端莊海燕G

    事實真的假不了假的永遠都真不了,坦坦蕩蕩明明白白乾乾淨淨做人一生正氣邪惡永遠都是站不住腳的只有正能量才能維護一切。

  • 17 # 使用者3548840544447900

    意思是:紀委要先拉人去調查,調查後再通知下達處分給本人。 收到紀委函詢領導幹部該怎麼做:

    1、首先確認該函詢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加蓋公章等。

    2、如果該函詢確實是依法作出,則按照該函詢要求,實事求是的進行書面答覆。 具體如下:領導幹部在收到紀檢監察機關發出的函詢通知後,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就函詢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覆,包括對問題的解釋說明、具體整改措施等。 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回覆的,領導幹部須報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函詢的內設機構同意後,方可適當延長回覆時間。同時,《黨內監督條例》規定,領導幹部應當在民主生活會上把組織函詢的問題說清楚、講透徹,接受組織監督。

    3、需要注意的是, 對不按規定對待組織函詢的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給予嚴肅處理,相關領導幹部將承擔產生的後果。而且,對回覆問題模糊,問題解釋不清楚,綜合整改措施不具體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再次發函詢問。 對不如實回覆函詢問題的欺騙組織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被函詢領導幹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對函詢後不知止、不收斂,打擊報復等違紀行為,依照相關黨紀規定予以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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