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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第五屠夫崢某人

    共享單車一般都有設立一定的辦事場所。如果沒有的話,就交給附近的警察局。等他人來了看物品沒有一定會尋找的,而警察局正是他人優先抉擇。所以說他人一定會找到物品,不必擔心。還有也儘量不要在共享單車遺留物品,如果遇到素質低下的人,可能會將物品丟下或佔為己有,所以說這方面需要注意。很高興為您回答問題。

  • 2 # 張騏躍

    題主看來是一個三觀較正的人,一般人拿走就完了,哪還會有什麼心裡愧疚呢?

    對於類似問題,要分情況來看,一把雨傘正常不會太貴,失主可能也不會太較真兒尋找,拿了也沒什麼,但是如果是貴重物品可就要另當別論了。

    共享單車都是有使用記錄的,一般都是由手機號註冊,所以聯絡客服是可以找到失主的。

    但是我強烈反對聯絡客服,然後私下歸還失主的行為,因為要歸還一定是貴重物品,萬一失主一口咬定東西少了怎麼辦?你是有理也說不清,不管對方是不是惡意的,到時候好事沒做成,倒惹了一堆麻煩。

    看看新聞你會發現到處都是這樣的例子:什麼好心送孩子回家,被孩子父母毆打;給孩子買飲料,被當人販子圍毆。

    還有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大媽索要2000不成,怒而摔手機的事情。

    這些事情沒有得到完善解決就是因為當事人沒有報警,而是私下解決,所以遇到任何事情,尤其是這種可能說不清的,一定要報警,警察才能最好的處理。

    在中國,一定要記得:好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是有代價的。

  • 3 # Y小姐

    emmm,沒有遇到這種情況。

    能夠理解題主的意思,本身掃碼騎車也沒有錯,畢竟你支付了這次騎車的費用,就相當於獲得了這輛單車一定時長內的使用許可權。所以不必覺得因為這輛車裡面放了別人的一把傘,就擔心你把車子騎走了讓失主找不到,因為這事歸結到責任的話,是失主大意在先。

    但是我個人的理解是,這把傘丟在共享單車裡面,和丟在了其他的公共場所內其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按照常理來說,這東西肯定是要歸還的。所以題主佔為己有,這種行為不值得被肯定。雖然單車具有流動性,也無法肯定在你前一個掃碼騎了這輛單車的人就是那把雨傘的失主(不過這種可能性其實還是比較大的),但是雖然你獲得了一定時間內這輛單車的使用權,但是並沒有獲得那把傘的使用權和歸屬權,所以它並不屬於你。

    最保險的方案是,把雨傘交給附近的派出所或者安保崗亭,它們有失物招領處。別說一把雨傘不值得,可能在很多人看來一把傘不值幾個錢,但是別人的財物哪怕只值一塊錢,也不是你能自己隨意處置的。交到派出所或者巡警安保這些地方之後,其實就沒有你什麼事情了,他們會暫時保管,即使最後沒有人去認領(這種情況可能性極大),但是這些地方會有處置這些財務的合法流程和手續,也不再是你需要關心的了。

    退一萬步講,如果你實在覺得麻煩,那就不去管這把傘了,讓它繼續在車裡放著,到了你的目的地之後該停哪停哪,但是不太應該把傘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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