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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偉16202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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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遺
立法機構和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讓認定有法可依、有據可依。這是關鍵。
在責任認定時,像由學校“硬體”引發的安全事故,如消防措施不到位引發的火災、樓梯狹窄而引發的踩踏事故等,其責任容易認定。難認定的是在教學活動中,如何認定安全責任事故,挺難。比如,上體育課發生了安全事故,還有春遊發生了安全事故。現在對於這類事故的發生,其責任都認定在校方。這是否有失偏頗。因此,急需有認定的法律法規。
問題還在於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儘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在這方面,目前重要的是做好學校管理者和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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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遼瀋法律幫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出去辦事的路上認真想過,其實現在的社會來說,社會治安已然好了很多,中國的社會治安問題也排在了全國第八名,其實做為一個接近14億人口的大國來說,其實很不容易了。但是校園集中了祖國的未來,他們是未來的希望,當然應該享受更多的保護與照顧。
校園的安全事故中一個大的原因是因為人數密集度,現在這問題政府也在積極的想辦法,比如多建學校。想來想去,其實上根本問題還是解決不了。比如接送孩子的場景真是讓人難忘,不亞於我們八零後的高考場景,當然現在的高考更可怕。過分的擔心孩子以至於在上學放學時家長的人數密集度更為恐怖。也就是在這個時間給了一些人可乘之機,比如校園門前的交通肇事案,使損傷增高,綁架案也通常在這時候下手,無非就是因為人多,不會被人注意。
如果在接孩子這個環節多一個通道是否可行呢?例如,在校園與校外中間建一個接送室。並且安裝AI人臉識別系統。只允許錄入每個孩子的一到兩名家長的資訊。每次只允許每名孩子的一名家長進入,帶出或送入孩子。其他臨時接送家長只能透過影片系統確認後,才能允許進入。
或是由校車老師帶出一批孩子,直接上校車,至少這樣可以確認在孩子進出的時候是安全的。
也許只是廢話,由於成本、技術等手段不容易實際。但還是認真的想過這個問題。必竟那些在天堂的孩子真的讓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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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責任事故,就是說因為某些疏忽發生的,做為學校的領導理所當然要去擔當。
而對於責任事故,最重要的是事前預防,人人盡責!盡職免責。所以應以預防為主,事後挽救為輔。
事前預防,應當落實各層級的職責,建立可執行的規章制度,明確責、權、利,各層級主管領導負責,一票否決,建立安全高壓線,對於安全事故零容忍,定期檢查加不定期抽查,發現隱患就地免職,在思想上強化意識,行動上做好日常的追蹤,思想不重視,心存僥倖,早晚不等。中國的現狀是一把手的事才是事,所以問責一把手,出事重罰一把手。一把手重視,並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安全事故可有效減少。同時學習日本,定期進行安全事故演習,提高個體的救災及自救能力。在財務上,可以透過商業保險,轉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上的損失;
事故發生時,及時啟動安全事故警報,及時通報及時處理,搶時間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