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1年(1942)
夏秋之間,嵩明、邵甸兩壩區霍亂大流行,病死者甚眾。
7月,成立縣衛生院。
6月1日,嵩明軍馬牧場成立,隸屬國民政府軍政部。
是年,羊街飛機場竣工。盟國美軍14航空隊所屬部隊駐防。
是年,滇西抗戰日烈。全縣各界人民掀起抗戰熱潮,提供軍糧、公糧58 958石(每
石70公斤),新兵729名。其中,補充在抗日前線浴血奮戰的六十軍甲級壯丁630名。
民國32年(1943)
是年,稻穀歉收,財源枯竭,部分學校停辦。
民國33年(1944)
7月8日,建立縣臨時參議會。民國35年,7月1日屆滿時成立縣參議會。至1949
年12月9日雲南起義,自行解散。
是年,楊林鎮汪向宸建“五容發電廠”於水官廟。為嵩明最早的小型火力發電廠。
是年,縣合作金庫成立。
民國34年(1945)
春,國民黨軍事工程委員會與美國空軍少將司令陳納德決定在西村、大、小官渡的
南邊興建“蓋山軍用飛機場”,因佔用水源、良田等問題未獲解決,村民反抗。5月2日,
機場工程處邀縣長楊冠群前往彈壓,地方權紳中,有的與縣長有私怨。趁機策動近千農
民,高呼“楊縣長和李鄉長(國瑞)出賣土地,以飽私囊!”圍阻縣長,發生衝突,縣長
隨員李家馨被當場打死,縣長亦被孔棒打傷致死。事後,縣警到處抓人,八步、西村、官
渡等村群眾四出躲匿。5月17日,省政府委任馬運升任嵩明縣長查處此案,後又由繼任
縣長趙澤新繼續查處。數十農民先後被關進監獄,大官渡村楊萬福為解脫眾人牢獄之苦,
受審中佯稱自己是打死縣長的兇手而被處決,其餘在押人遂獲釋。6月10日,國民黨軍
事工程委員會決定:“對蓋山機場之建築工程自6月11日起停止”。
秋冬,強行徵兵徵糧。全縣強徵賦稅軍米“七千大包”(每包100公斤),官紳層層
加碼,百姓怨聲載道。
民國35年(1946)
7月,省督導員周武到縣,察覺地方權紳侵吞公款、公糧之弊,設立“縣整理自治財
政委員會”。
民國36年(1947)
8月,國民政府下令各地選“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9月,嵩明縣選
舉結果李文漢當選。
8月初,中共雲南省工作委員會決定在嵩明建立革命據點。旋以祁山名義寫信給在鎮
南師範任教的嵩明籍毛正邦(回族,原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成員,系祁山昆師同學,1948
年1月入黨),動員他回鄉任教,為開展黨的工作做準備,並透過社會關係將毛正邦聘任
嵩明中學教務主任,主持校務。毛於9月到校任職。
民國37年(1948)
2月,中共黨員毛正邦按黨組織的指示,將黨員孫林、王辛一(雨蒼)、何曉風(興
昌)、李景略(長猛),雲南民主青年同盟(簡稱“民青”)盟員陳家聰、張心一(瓊仙)
聘請到嵩明中學以教師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是月下旬成立中共嵩明黨小組,孫林任
組長。
3月,中共雲南省工委侯方岳派李長猛(化名何興昌)到宜良縣馬街以馬街小學校長
職務掩護,秘密開展嵩明、宜良兩縣結合部的革命鬥爭。
4月,中共昆明市工委派民青盟員李林到阿子營地區以教書為掩護進行革命活動。
8月末,縣銀行倒閉,業務由縣合作金庫辦理。
8月,省工委派曾在雲南人民討蔣自救軍第十大隊工作過的共產黨員林堅(化名張其
祥)、“民青”盟員錢明達(錢大有)等,透過社會關係分別到四營裕和煤礦公司和石拉
槽煤礦當記帳先生,在李長猛的領導下,開展嵩宜結合部的工運、農運工作。
8胃,中共嵩明支部委員會在嵩明中學建立,孫林任書記,何世傑、趙惠姝為委員。
9~l1月,中共嵩明支部相繼在楊橋、王四壩、五條溝等地建立農村工作據點。
12月,省工委委員侯方岳到嵩明檢查工作,在回輝村毛正邦家分別約見孫林、何世
傑、趙惠姝,聽取彙報後指示,準備力量開展武裝鬥爭。又到四營地區向林堅佈置了嵩
宜結合部的工作。
民國31年(1942)
夏秋之間,嵩明、邵甸兩壩區霍亂大流行,病死者甚眾。
7月,成立縣衛生院。
6月1日,嵩明軍馬牧場成立,隸屬國民政府軍政部。
是年,羊街飛機場竣工。盟國美軍14航空隊所屬部隊駐防。
是年,滇西抗戰日烈。全縣各界人民掀起抗戰熱潮,提供軍糧、公糧58 958石(每
石70公斤),新兵729名。其中,補充在抗日前線浴血奮戰的六十軍甲級壯丁630名。
民國32年(1943)
是年,稻穀歉收,財源枯竭,部分學校停辦。
民國33年(1944)
7月8日,建立縣臨時參議會。民國35年,7月1日屆滿時成立縣參議會。至1949
年12月9日雲南起義,自行解散。
是年,楊林鎮汪向宸建“五容發電廠”於水官廟。為嵩明最早的小型火力發電廠。
是年,縣合作金庫成立。
民國34年(1945)
春,國民黨軍事工程委員會與美國空軍少將司令陳納德決定在西村、大、小官渡的
南邊興建“蓋山軍用飛機場”,因佔用水源、良田等問題未獲解決,村民反抗。5月2日,
機場工程處邀縣長楊冠群前往彈壓,地方權紳中,有的與縣長有私怨。趁機策動近千農
民,高呼“楊縣長和李鄉長(國瑞)出賣土地,以飽私囊!”圍阻縣長,發生衝突,縣長
隨員李家馨被當場打死,縣長亦被孔棒打傷致死。事後,縣警到處抓人,八步、西村、官
渡等村群眾四出躲匿。5月17日,省政府委任馬運升任嵩明縣長查處此案,後又由繼任
縣長趙澤新繼續查處。數十農民先後被關進監獄,大官渡村楊萬福為解脫眾人牢獄之苦,
受審中佯稱自己是打死縣長的兇手而被處決,其餘在押人遂獲釋。6月10日,國民黨軍
事工程委員會決定:“對蓋山機場之建築工程自6月11日起停止”。
秋冬,強行徵兵徵糧。全縣強徵賦稅軍米“七千大包”(每包100公斤),官紳層層
加碼,百姓怨聲載道。
民國35年(1946)
7月,省督導員周武到縣,察覺地方權紳侵吞公款、公糧之弊,設立“縣整理自治財
政委員會”。
民國36年(1947)
8月,國民政府下令各地選“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9月,嵩明縣選
舉結果李文漢當選。
8月初,中共雲南省工作委員會決定在嵩明建立革命據點。旋以祁山名義寫信給在鎮
南師範任教的嵩明籍毛正邦(回族,原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成員,系祁山昆師同學,1948
年1月入黨),動員他回鄉任教,為開展黨的工作做準備,並透過社會關係將毛正邦聘任
嵩明中學教務主任,主持校務。毛於9月到校任職。
民國37年(1948)
2月,中共黨員毛正邦按黨組織的指示,將黨員孫林、王辛一(雨蒼)、何曉風(興
昌)、李景略(長猛),雲南民主青年同盟(簡稱“民青”)盟員陳家聰、張心一(瓊仙)
聘請到嵩明中學以教師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是月下旬成立中共嵩明黨小組,孫林任
組長。
3月,中共雲南省工委侯方岳派李長猛(化名何興昌)到宜良縣馬街以馬街小學校長
職務掩護,秘密開展嵩明、宜良兩縣結合部的革命鬥爭。
4月,中共昆明市工委派民青盟員李林到阿子營地區以教書為掩護進行革命活動。
8月末,縣銀行倒閉,業務由縣合作金庫辦理。
8月,省工委派曾在雲南人民討蔣自救軍第十大隊工作過的共產黨員林堅(化名張其
祥)、“民青”盟員錢明達(錢大有)等,透過社會關係分別到四營裕和煤礦公司和石拉
槽煤礦當記帳先生,在李長猛的領導下,開展嵩宜結合部的工運、農運工作。
8胃,中共嵩明支部委員會在嵩明中學建立,孫林任書記,何世傑、趙惠姝為委員。
9~l1月,中共嵩明支部相繼在楊橋、王四壩、五條溝等地建立農村工作據點。
12月,省工委委員侯方岳到嵩明檢查工作,在回輝村毛正邦家分別約見孫林、何世
傑、趙惠姝,聽取彙報後指示,準備力量開展武裝鬥爭。又到四營地區向林堅佈置了嵩
宜結合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