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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月份6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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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159076396318
信用貨幣制度構成要素內涵是:
透過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流入流通領域;
信用貨幣般有央銀行發行並由國家法律賦予無限法償能力;
流通貨幣僅僅只現金也包括銀行存款;
信用貨幣能與任何金屬進行兌換其發行般金銀保證;
信用貨幣制度種管理貨幣制度;
國家透過貨幣流通調節對宏觀經濟進行調節。
總結:信用貨幣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價值,而且與代用貨幣不同,它與貴金屬完全脫鉤,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貴金屬。在20世紀30年代,發生了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引起經濟的恐慌和金融混亂,迫使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先後脫離金本位和銀本位,國家所發行的紙幣不能再兌換金屬貨幣,因此,信用貨幣便應運而生。當今世界各國幾乎都採用這一貨幣形態。
(1)流通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和銀行存款構成,它們都體現某種信用關係;
(2)現實中的貨幣都透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投入流通,信用貨幣與金屬貨幣透過自由鑄造進入流通己有本質區別:
(3)國家對信用貨幣的管理調控成為經濟正常發展的必要條件,信用貨幣這種調控主要由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來實現。
信用貨幣制度為政府參與經濟管理提供了條件.金融當局可以透過貨幣總量和利率變化,調控宏觀經濟總量、結構.往定物價,信用貨幣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