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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慄鄉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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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態潮人
感謝邀請。我是一名“三農”創業者,與進城定居不同,我回鄉創業已經10多年。有經歷,有體會,我來回答問題。總的來說,無論是制度設計,還是權益保障,對農村人口的流動、資源最佳化配置都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新的土地法的修訂實施,土地承包制再一個30年不變,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措施,農村務工人員定居城市對耕地權益問題已經有了根本保障,不必有後顧之憂。那麼,農村務工青年定居城市以後老家耕地如何處理呢?我談四點參考意見:
第一,土地流轉。也就是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土地確權登記以後,實現了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三權分置”,即便使用權流轉出去,所有權、承包權不變,權屬不變,權益自然得到保護。土地使用權流轉有規範的流程,流轉出去還有收益。這是一個可以優選的辦法。第二,土地託管。實際土地託管的做法早就存在的,不少進城務工人員把土地交給親戚朋友耕種,這就託管的雛形。未來託管的操作將更加規範,渠道更加多樣。比如合作社、家庭農場託管,鄉村託管站託管,還可以由農業公司企業託管。第三,租賃或入股合作。這一點已經常見的、通行的一種方式。只要權益問題談妥和保障就好。
第四,自主經營。有的人雖然在城裡買房居住,但是環境、條件允許,返鄉農耕,依然如故。比如,林地、果園等,經營決策自己敲定,農務則用僱傭的辦法來解決。這也有不少人樂見的形式。這就是我的回答,您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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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耀1188
原則上還是可以保留的。大家記住以下兩個檔案,可以搜尋一下並保留,以便維護自己權益時用到。
按照國家目前的政策檔案,如《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明確規定:要嚴格保護農村居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地方若以進城落戶為條件讓農民退出土地承包權,是違法的;另外,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規定,如果農戶全家都遷移到城市並且落戶的,必須要保留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土地和家庭之間的關係。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自己不準備返鄉了,很多時候佔著地又不好好用,也是對村裡其他村民和國家不負責任。國家雖然會予以保留這些耕地,但如果進城落戶的農民自己本身想要退出的話,國家不僅允許,反而還會給予一定的補貼。
其實,被說耕地,農村居民全家戶口遷移到城市,仍然可以繼續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以及房屋所有權;但如果房屋已經倒塌了的話,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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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7262136413910
我覺得人到一定歲數以後,認自己靜下心來幹以前沒有時間去做的事情,如農村有廣闊的田地空間,發揮自己的愛好養點雞,鴨魚一個人管理兩三畝田地應該沒有問題。年青人可以打工,家裡面田地有人種一舉兩得,如有的年青人在縣城裡上班,老人在家幹自己想做事情不影響年青人私生活,一般農村老人如沒有什麼大病,做點農活可以鍛鍊身體。不讓做農活反而生身不爽,以上事情就發生在家心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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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蕣天瀛人
應該為你驕傲,終於走出了農村,定居了城市,說明你付出了艱辛和努力。既然你成了城市人,戶口遷出了農村,那麼農村的承包地如果已經確權了,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方可享有以下權力: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力,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承包經營權;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四,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五,還可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說這麼多,就是想讓你知道你享有土地承包地的權力,如果你不發話,別人沒有權利收回和佔用你們家的承包地。真想處理,處理方法有兩種,如果你家不差錢,為了報答生你養你的鄉村,你可以解除承包合同,無償退出承包地,讓給需要土地的農民。第二就是把承包地流轉出去,在三十年的承包期限內,能增加一點微薄的收入。
由於你定居了城市,怎樣處理農村承包地的問題,我想起了一個故事,說乾隆下江南的時候,遇到一戶人家娶媳婦,就去湊熱鬧,給這家人送禮的時候,出了一幅對聯說“一文錢送禮,不收嫌少,收了愛財,”並且要求這家主人對出下聯,看似開玩笑,其實是給人家出了道不大不小的難題,正在這家主人感到尷尬之時,新郎跑過來向乾隆深施一禮道:“半碟菜待客,不吃嫌窮,吃了貪吃”。雖然對聯對的不太工整,乾隆聽了也哈哈大笑,不知道是解嘲或是無趣,那麼大的皇帝,富有四海,出了道難題還沒有難倒窮人,看來高手真在民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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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慶雙三農
【慶雙與三農同行】農村務工青年定居城市後老家的耕地如何處理?──如果戶口已遷出本村了,村集體經濟組織將自動收回土地;如果戶口仍然留在農村,可轉讓土地承包權,將土地退回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將土地轉包給別人耕種或送給別人代耕。詳情請看下文。
這些年來,在農村種土地不划算,許多青壯年農民紛紛外出務工,經過奮鬥在城裡買了房子定居後,就很少回農村、甚至不回農村了。對於那些青年農民定居城市後包產地的處置,可以採取以下的辦法。
●如果那些青年農民在城裡買了房子定居城市後,將農村的戶口也隨之遷走了,其包產地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另作安排。
●對於那些戶口還留在農村,而在城裡買了房子定居城市的青年農民,自身又有在城市生存與工作的能力,也不願意再耕種包產地,可以轉讓土地承包權,把土地退還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國家的政策給予適當的補助。
如果他們不願意放棄土地承包權,想繼續把土地留著,可以將土地轉包給其他人經營;如果沒有人願意承包,可將土地送給別人代耕,不收取任何費用,只圖代耕人把土地管理好不長雜,自已以後想種的時候隨時可以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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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68807140312
農村務工青年定居城市後老家的耕地如何處理?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有必要先給大家普及一下土地法基本常識。農村耕地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這是土地法裡面已經明確規定了的,也就是說直到在2057年左右,只要土地承包人沒有違反承包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比如撂荒兩年以上等等,那麼承包人就可以一直承包土地,直到承包到期。
在瞭解了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以後,我們大家就會明白,定居城市以後老家的耕地還是能過繼續承包的,村裡是沒有權利收回的,如果承包到期的,戶口也遷入城市,那麼村裡就有權收回承包地了。言歸正傳,我們再回到題主的問題,對於在城市定居的人來說,老家的耕地確實是一塊難以割捨的肉,有時候更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為什麼這麼說,對於大多數往城市搬遷的農戶來說,地理位置可能比較偏僻,相應的耕地也可能就是山地,不利於耕種。這在我們當地農村非常常見,許多有能力的都搬遷到城市或新農村去了,而家裡的土地都荒廢了,全長草了,讓人看著非常的可惜。
因此,對於題主的問題,我分析了三種情況,可供參考。
第一,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讓村集體收回你的承包地。對於已經進城定居的人來說,坑定是有了其他謀生的手段,可以說已經不靠土地生活了,這時如果確實不想承包了,可以自願退出承包,讓村裡收回去,把土地承包給更加需要的人。當然,很多人都不會選擇這一步。
第二,把土地流轉給合作社,每年拿分紅就行。現在,農村搞專業合作社的非常多,有的是個人搞,有的直接是村集體出面做,不管是哪一種方式,農村土地都是合作社運營的必要生產資料,對於進城定居的人來說,把閒置的土地入股合作社,讓合作社去經營,自己每年只拿固定分紅即可。但是,土地入股合作社肯定是長期的,這期間是不能隨意收回土地的,否則可能面臨違約,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第三,用土地種植一些管理比較粗放的經濟作物,兩年生、三年生的中藥材,種上以後,也不用經常打理,可以隔一段時間去看看,等到了成熟的時候,多少賣一點錢,也不至於讓你的承包地撂荒。或者把土地讓村裡想種的人種上,保證土地不被草佔領。
總而言之,進城以後,我們要保證土地不被撂荒,因為撂荒兩年以上,村上是有權收回你的土地的,只有承包地一直在使用,我們才有自主處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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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鄉微視界
就農村的實際來說,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讓老家的父母耕種,自己還可適當幫父母種一種。也有留給父母后,父母能種多少種多少的。
無償提供給其他人耕種,有提供給左鄰右舍的,也有提供給親朋好友的,還有提供給願意耕種的人的。
交給專業合作社。有隻有收土地租金的,也有用土地入股的。
流轉給業主。這是採用得比較多的方法,每年穩收土地租金。
在試點地區用土地換社保。這一項政策目前仍在試點之中,就是退出土地,由政府或集體組織給予退出土地人員相應的社保補償或待遇。
個人建議:不要輕易把土地拋荒或丟棄,這不但是農村務工人員最後的退路,而且在不久的將來土地的“含金量”將越來越高,變成"金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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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耕地不荒廢,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土地承包出去,這樣既能獲得一定的收益,又有利於土地的集中合理利用,使國有土地發揮出最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