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294115374270
-
2 # 豁達靜怡
殘疾人證在資料手續齊全的情況通常在三個月內辦理完成,如果需要重新變更檔級,新證將於一個月內辦理完成。殘疾證辦理的具體過程一般是:到鄉鎮或縣級殘聯提交殘疾證辦理的申請。然後一般會要求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程度分級,開具相應證明。最後就是這些材料會被提交稽核透過之後就辦理殘疾證了。
2021年4月辦理殘疾證大概7月左右就可以拿
-
3 # 使用者986693575812
殘疾證換證需要加蓋市級章印,一般兩月之內就可,可以去拿回。殘疾證不會統一換證。只能到期後自己去換,或辦事處幫助去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點規定: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稽核,並在十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一般情況下,一個月之內就可以辦理下來。
經稽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准,填寫列印殘疾人證相關資訊,並在批准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縣級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請人,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