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民法總則中的原則有哪些。
一、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起統領性作用的開篇之作,在第一章“基本規定”中就明確規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類基本原則 包括了“綠色”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等,其中“綠色”原則是國家倡導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應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第二類基本原則 包括了平等原則、自願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以下簡稱“四大原則”。
二、四大原則
1、平等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在民事活動中,無論是政府機關、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自然人,他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身份之別,沒有特權,這是程式上的平等。
平等是民法區別於行政法等部門法的重要標誌。
2、自願原則(意思自治)
是指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國家鼓勵和保護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的自願原則把當事人參與民事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都發揮得淋漓盡致:當事人可以選擇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自己的財產權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設計、安排、管理自己的生活與事務。
如果說民法是民事活動的骨架,那麼自願原則下達成的合意就是民事活動的血肉。很多當事人缺乏意思自治的意識和能力,把法律當做了生意經,如“價款調整、違約金以法律規定為準”——這些內容恰恰是法律讓當事人自己去安排與約定的。
自願原則是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分水嶺,是民法的靈魂。
3、誠信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應當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誠信是道德的,更是法律的。
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歷來倡導的倫理標準,同時也是中國在市場經濟中仍需加強與規範的。孫潭律師認為,一諾千金是道德的自律,自古少聖人;誠信原則是法治的約束,是自願之下不得不為的法律責任。
誠信原則是民法的帝王規則。很可惜民法典沒有對誠信(徵信)作出統一規定。
4、公平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強調民事活動利益的客觀平衡,主要是針對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
所以,根據以上全文我們可以清楚的瞭解到民法典中的原則有兩類基本原則和四大原則,與中國最高法律憲法的作用要求一樣,民法典對其他民法也是起著帶頭和參照作用,其他民法要參照這幾大原則進行修改和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民法總則中的原則有哪些。
一、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起統領性作用的開篇之作,在第一章“基本規定”中就明確規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類基本原則 包括了“綠色”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等,其中“綠色”原則是國家倡導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應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第二類基本原則 包括了平等原則、自願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以下簡稱“四大原則”。
二、四大原則
1、平等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在民事活動中,無論是政府機關、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自然人,他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身份之別,沒有特權,這是程式上的平等。
平等是民法區別於行政法等部門法的重要標誌。
2、自願原則(意思自治)
是指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國家鼓勵和保護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的自願原則把當事人參與民事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都發揮得淋漓盡致:當事人可以選擇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自己的財產權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設計、安排、管理自己的生活與事務。
如果說民法是民事活動的骨架,那麼自願原則下達成的合意就是民事活動的血肉。很多當事人缺乏意思自治的意識和能力,把法律當做了生意經,如“價款調整、違約金以法律規定為準”——這些內容恰恰是法律讓當事人自己去安排與約定的。
自願原則是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分水嶺,是民法的靈魂。
3、誠信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應當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誠信是道德的,更是法律的。
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歷來倡導的倫理標準,同時也是中國在市場經濟中仍需加強與規範的。孫潭律師認為,一諾千金是道德的自律,自古少聖人;誠信原則是法治的約束,是自願之下不得不為的法律責任。
誠信原則是民法的帝王規則。很可惜民法典沒有對誠信(徵信)作出統一規定。
4、公平原則
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強調民事活動利益的客觀平衡,主要是針對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
所以,根據以上全文我們可以清楚的瞭解到民法典中的原則有兩類基本原則和四大原則,與中國最高法律憲法的作用要求一樣,民法典對其他民法也是起著帶頭和參照作用,其他民法要參照這幾大原則進行修改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