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的主體為夫妻雙方。婚姻關係主要有以下特點:
1、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這是婚姻的自然層次上的含義。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人類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賴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屬性,這種自然屬性是婚姻關係區別於其他社會關係的重要特徵,如果沒有上述種種自然因素,人類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婚姻。
2、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所謂“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為同一個家庭的成員,處在同一個生活消費共同體中。一般情況下,還包括夫妻之間的性生活和夫妻間的互敬互愛。史尚寬先生認為,“共同生活”一般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親愛、精神的結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結合)及經濟的生活共同(家計共有),”這是對“共同生活”全部內容的概括。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現象層次上的含義。它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這一層含義,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婚姻關係的主體為夫妻雙方。婚姻關係主要有以下特點:
1、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這是婚姻的自然層次上的含義。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人類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賴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屬性,這種自然屬性是婚姻關係區別於其他社會關係的重要特徵,如果沒有上述種種自然因素,人類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婚姻。
2、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所謂“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為同一個家庭的成員,處在同一個生活消費共同體中。一般情況下,還包括夫妻之間的性生活和夫妻間的互敬互愛。史尚寬先生認為,“共同生活”一般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親愛、精神的結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結合)及經濟的生活共同(家計共有),”這是對“共同生活”全部內容的概括。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現象層次上的含義。它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這一層含義,包含兩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