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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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速速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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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754237304733
根據《團員組織關係轉接管理辦法》規定:
1.按照團章的規定,團員由一個基層組織轉移到另一基層組織,必須及時轉移組織關係。
2.團員組織關係隨本人檔案走,僅持本人團員檔案而無組織關係證明者不予接受;有組織關係證明而無團員檔案者,團組織應正常接受之後向其原單位發信索要檔案材料,在確認無法找回時,須請原單位團組織出據證明。超過半年仍無檔案或證明者,團組織應將其除名。
3.各基層組織對團員自行攜帶或郵來的團員檔案應及時歸入團員本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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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ojh30
1聯絡轉入地方時所在黨支部,確定幾個問題:有無接收到你當時的黨組織關係;是因為什麼原因補吊銷;什麼時候吊銷的;現在應該找哪個主管部門辦理。
2在確認有關情況後,再提交相關證明,如參會證明,黨費繳費證明等,證明確實在參與黨組織活動,再請有關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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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經香雪海
向黨組織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相關情況(中斷組織關係的原因),由黨組織審定。六個月以內的,有了新認識,經支部大會討論透過恢復組織關係。超過六個月,又沒有合情理的客觀因素,應在批評教育提高認識改正錯誤的基礎上,重新履行入黨的相關程式。
到學校團委,找團委的老師說明情況,帶好錢和一張1~2寸照片,有可能會讓你寫一份遺失原因說明書,誠懇一點,一般都能重辦! 補充說明:就你現在的情況,我想你可以去找以前的班主任和學校團委開一張證明證明你已經是團員了,但因遺失團員證需要補辦,希望你新學校的老師能夠給與諒解和幫助,你只要入團了,你的檔案裡面是有證明的,你轉入新學校透過那裡的老師同樣可以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