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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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慧敏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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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朗湖泊3Q
結果1
公佈成文法的活動是對舊的法律觀念、法律制度以及社會秩序的一種否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信條,結束了法律的秘密狀態,使法律制度逐步具有客觀性和規範性,走向公開化,開創了古代法制建設的新紀元,是社會發展進入新時代的重要標誌.公佈成文法的活動在客觀上為封建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將改革的成果透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為各種新型的社會關係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證.春秋時期的公佈成文法活動,為戰國及其後封建法律的發展與完善積累了經驗.
成文法體系,法官只負責依據法律條文判決。而立法是立法機構的責任。對於新出現的案件型別,法官無能為力。當然對於民事案件,法官必須判決所以問題不大。
關鍵在於刑事犯罪方面,一些新型犯罪,因為沒有法律條文明確規定,所以一種新型犯罪型別出現時,法官無能為力。但是法官依據明確的法律條文判決。所以法官“可操作的空間”很小。而新出現的案件型別涉及的問題,需要立法者及時修訂法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