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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史為鑑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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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民7848
要看公司約經濟狀況。如果企業是夕陽產業最好趁早另謀生路。電視上看到很多艱難討薪的,還沒看到討辭退費、停工生活費的。不過走仲裁上法庭你是會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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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維7812693
公司應該提供保障性工資,員工也是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條件;
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一定要塑造一個團隊的概念,家的概念。
如果企業訂單減少,應該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做一些平時計劃做,但是一直沒有來得及做的細緻工作,讓大家都有事情做。在沒有訂單的情況下,磨練內功;
組織團隊活動,提升團隊素質,做一些團隊拓展訓練。
積極開展業務活動,作為製造企業,管理者要讓員工有事幹,訂單減少是什麼原因?自己要反思,市場上面是不是有其他機會?雖然有的訂單不賺錢,但是起碼能夠讓人員機器不閒置,這些訂單是不是應該也要做?由內而外,增加驅動引擎,獲取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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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郭圀圀
沒有訂單放假是正常的,但是底薪必須一分不少的發,員工是出來掙錢養家但是選擇了這個工作就要按公司要求作業,如果不滿意公司或者嫌工作少不掙錢可以按公司程式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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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柯基大力和三力
對於公司來說,沒有訂單就放員工的假是很正常的,因為公司不想出這一部分的工資。但是公司必須明白的是,他和員工是簽訂過勞動合同的,不可能把員工作為臨時聘用人員來對待,也就是做幾個小時就給幾個小時的錢來結算工資。簽了合同的合同工應該會有一個基本的底薪。
員工要求公司辭退自己的意思是希望得到離職賠償,這部分賠償公司越早出錢越少。
在這件事情上,雙方只是有分歧,但是總的原因其實是因為公司效益不好,沒有多少訂單,所以造成了現在這樣的局面。
公司應該做的事情是召開員工大會,和員工一起協商一個解決辦法。同時公司應該在外面努力的多拿訂單,以保證工廠的正常執行。
員工如果在自己經濟範圍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支援一下公司,但是如果自己的生活狀況和經濟狀況都不允許的話,確實應該提出及早辭退,然後好去找新的工作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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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斷手流大師兄
我們廠2017年以前正常是工作兩個月,放假二十天。據說是因為倉庫滿了放不下。每年累計停產100多天。那時我正常工資除了五險一金拿到手2600,放假二十天拿到手2200。現在不行了,每年也就八月份左右放一次假(裝置年度大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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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是小白01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企業由於訂單及其他自身的原因使員工無法正常上班的,企業必須支付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因為這,企業單方面有意辭退員工,那員工就可以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企業依法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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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聽生活
公司如果的確因為沒有訂單而需要暫時放假,那麼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全公司範圍內發停工放假的通知,並說明停工放假的理由、停工放假的時間、以及停工放假期間工資如何算。
二、原則上停工放假時間不能過久,如果在6個月以內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時間過長,則有公司無法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嫌疑。
三、停工放假期間,公司應當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放假期間的基本生活費(有些地方是80%)。
綜上所述,因公司原因停工放假的,是需要支付生活補助的,所以公司需要這樣去安排,對於員工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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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職場搞笑HR女神來了
發放生活補貼,可以穩定員工隊伍。目前生活補貼發放標準可以分為幾類產生。
如果主動辭退員工,公司還得支付賠償金。這樣公司承擔的人工成本就高一些。
公司沒有訂單,對公司來說也沒有收益。相比較而言,生活補貼是目前好多公司採取的一種方法。尤其是還沒有復工的上班族。
我們公司目前採取的是沒有工作內容的就支付1750元生活補貼。也有不少員工接受不了主動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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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學習驅動官
我認為員工要求是合理的,這個就要評估每個崗位在後續的價值。
公司沒有訂單可以理解,但是按照勞動相關法規,企業必須按合同要求支付工資,員工要求發放生活補貼是可以說得過去的,這個生活補貼的標準也是可以商量的,可以考慮參考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員工開口說到生活補貼,這時標準是有很大商量空間的。
如果無法發放生活補貼,員工要求辭退這個成本可能更高,更關鍵的是如果不發放補貼,也無法辭退,員工一定消極怠工,這樣會造成更大的衝突。
最好在放假前,跟員工開個會,將情況進行說明,預計可能持續放假的時間長短,生活補貼的發放標準,甚至對個別不需要的人進行辭退,這樣讓員工清楚明白,把工作做在前面,這樣才能把工作做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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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實情況來說,員工是弱勢群體,能忍著就忍著了,是幹不過公司的。
依法來說,公司就有問題了,員工得為自己討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