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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的小天使12121

    歸納法:

    條件:我養的一隻貓A喜歡吃魚。鄰居家的一隻貓B喜歡吃魚。貓C喜歡吃魚。貓D喜歡吃魚。……

    結論:貓喜歡吃魚。

    演繹法:

    條件:貓喜歡吃魚。我家養的阿喵是一隻貓。

    結論:阿喵喜歡吃魚

  • 2 # heefz4625

    你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我來試著說一下。演繹和歸納一般指的是整篇文章而言。演繹法指的是先提出論點,在對論點展開論述;歸納法指的是先列舉事實或道理,結尾得出結論。這兩種指的是整篇文章的思路,或者說是議論的結構。至於其他幾種論證方法,像講道理、擺事實、舉例論證、比喻論證、對比論證,都是指文章某一點、某一部分所採取的論證論點的辦法。講道理好理解,名人名言、哲理性語言,都用了講道理。擺事實和舉例論證很相像。舉例論證往往強調具體的人、事,我把它總結成“名人名事”。擺事實範圍更廣一點,提到的可以是籠統的現象,不必是具體的人或事。比喻論證可以指某一個句子用比喻修辭,這個好分辨;也可以指某一部分,常用比喻修辭。其實我覺得這幾個差別很大,要考慮問的是某一句還是全文,側重於哪一方面。有具體問題沒有?做幾個,多思考一下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這只是我在教學中的一點體會。

  • 3 # 使用者782488198980653

    非也、非也!雖說對於一般學生而言,這兩種方法也許是沒什么感覺,然而對於科學的發展過程而言,兩者皆有其舉足輕重的角色存在。

    所謂的歸納法(induction),指的是由許多個別事例,從中獲得一個較具概括性的規則。這種方法主要是從收集到的既有資料,加以抽絲剝繭地分析,最後得以做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

    而演譯法〈deduction〉,則和歸納法相反,是從既有的結果,推論出個別特殊的情形的一種方式。由較大的範圍,逐步縮小到所需的特定範圍。

    若以數學的觀點來說明,歸納法就像是由一群個別資料〈每一筆資料即一個別事例〉來求得支配他們的關係式的過程;而演繹法則是由這求得的關係式,獲致另一筆資料的過程。

    這兩種方法除了可以個別使用外,也可以彼此互相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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