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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炒股侃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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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ongchangzhang
代替父親進行過勞動仲裁,被申請人委託了兩名律師,父親是農民工,受了工傷鑑定為十級,我大獲全勝,被申請人支付了所有的工傷待遇及工傷賠償還有加班費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唯一體會就是我們國家辦理工傷程式相當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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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騷喜鵲
很多單位,不顧勞動法約束,侵佔員工基本利益,為了金錢不惜喪失信譽。但是他們是這樣算賬的:侵佔了一百個員工的利益,如果有兩個人告到勞動部門,還賺九十八個。只有大家一起告,才能讓它賺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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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nice4267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主要會面臨三點後果:可能對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產生不利影響;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一、誠信度員工既然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係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相關勞資爭議糾紛鬧到勞動局去時,可能會給企業誠信度和形象帶來一定影響。二、法律成本與法律責任當相關勞資糾紛鬧到勞動局去以後,企業就必須委託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者律師進行處理,那麼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如果企業在相關勞資爭議糾紛中有過錯,那麼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行政處罰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在勞資爭議糾紛中發現企業存在某些不當行為時,可以對企業進行相關罰款處罰。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就是三種:一是改正錯誤,比如欠薪企業照發;二是企業拒絕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勞動保障局會與工商局配合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三是政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的處罰,一般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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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IY1235
告勞動局都是小意思,如果是工廠或者廠礦還可以去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等部門舉報,一般的廠都沒那麼規範,一但被舉報,肯定會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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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ngel58
應該是一種酸爽歪歪的感覺吧,前東家香港人,三年半前,叫囂著,你去打官司啊,你去起訴啊!好吧,如他所願,法庭見,只因我人善被人欺,一個全廠都有的國家福利政策,偏偏不給我買,三年半了,我也斷了念想,以為沒有了,結果,賠償到賬了,據說那老狗來到深圳,按照規定,先被隔離了14天,然後去補交我的賠償金,以及罰款,,真是應了那句話,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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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認真的春風sY
我說一件去年發生的真事,我老婆在一家廠做會計,他們廠當時出了一件事故,就是有個員工離職之後,不知道為什麼,那個離職單沒有交到財務部,然後財務部把他最後一個月工資就按正常的月份發放了,其實他那個月只做了半個月,大概多發了2000塊錢,聯絡了那位離職的員工,對方直接就把手機給關了,因為對方又是外地的,你想去追這兩千塊錢,基本上不可能或者得不償失,老闆就說查查到底怎麼回事?但是經手這個事情的一共有三個人,一個是來了半年的小姑娘,另一個是行政主管,還有一個主管行政的副總,根據流程,應該是那個小姑娘把單子拿給主管和副總簽字,然後再交由財務部,但是那個小姑娘說她當時把單子交給了主管,主管並沒有把單子還給他,她以為主管會去找副總簽字,然後交給財務部,但是主管跟副總都說根本沒見過單子,反正有點爭不清誰的責任了,最後老闆就說既然分不清誰的責任,那這2000塊錢就由你們三個人補齊,,然後再發工資的時候,那個小姑娘就發了500塊錢,他其實工資本來就很低,2300塊錢一個月,結果扣了他1800,主管跟副總每人各出了100,這小姑娘當時就不幹了,就找老闆,結果老闆也不願意得罪管理層了,就安慰了她幾句,大概意思就是說你認倒黴吧,這小姑娘還真不肯認倒黴,直接去了勞動局舉報,到了勞動局才知道,廠裡違規的情況多了去了,第一,沒有籤合同,第二,沒有購買五險一金,第三,星期六不算加班,只有星期天才算加班,最後,勞動仲裁又要雙倍工資,又要補齊五險一金,還要把星期六的加班費全部算上,最後小姑娘拿了幾萬塊錢走人,要說只是這幾萬,那也就算了,關鍵是起了很不好的一個榜樣,因為他這個是工廠,大多數人學歷都比較低,很多人其實不懂這個,聽說小姑娘這麼個事情之後,大家都恍然大悟了,原來不籤合同,是要付雙倍工資的,原來即使最底層的員工也必須要購買五險一金的,原來星期六算不算加班不是你老闆一個人說了算的,好傢伙,很多本來有走的心思的人,一個個都去勞動局舉報,有些乾的久的,還拿了十幾萬,不僅陪出去大量的錢財,還走了很多的技術工人,廠子差點要倒閉,估計要幾年才能緩過來,所以說大家真遇到什麼不公平的事,大大方方的去告,真的管用,國家的法律已經不是十幾20年前了,不是說說而已,出了規定,不管是誰?都必須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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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稚始梔終
我們的原則是,只要在預算範圍內,你儘管告。
我曾經親歷一個糾紛案,員工是勞務派遣員工,其實是公司招的,只是明面上籤的第三方合同。
後來,專案沒營收,公司要解散這個做直營部門,其他員工都協商解決了,就她想要高額賠償列舉出很多賠償專案,總共5萬多。
這其間,仲裁庭在調解階段也在不斷和雙方溝通協調。我們態度一直很好,認賠,畢竟公司專案解體,對員工也造成了困難,只是賠的要合理,所以,我們不接受協調。
既然這樣,那好,我們按她實際情況,對實際判決做了個預算,最多法院會支援1.6萬的賠償。
最終,仲裁庭判下來,前後加起來也就1.5萬左右。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我們有預算,該給多少,就給多少,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給。
總結下:小公司呢,大多以自管管理為中心,不太在乎仲裁,也沒時間理會這些。大公司有遣散費預算,大方給,以維護企業聲譽為主 -
9 # 青松146356724
我見過最愚蠢的私人老闆,任性的在微信群裡說解散就讓員工走人的。勞動局調解也拒不理睬,明知必輸的事,在法院開庭時,還任性的請了二個黑心律師去頑抗。寧願被律師坑錢也不願執行已判決的法律文字。鐵了心的做老賴。最關鍵的是這個女老闆還是著名的中O商學院畢業的所謂高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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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納百川158493579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是很正常的,說明你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或者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資,或者發生了工傷事故沒有妥善處理!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的事由大多是有如下幾種情況:1沒有按時足額髮放工資、2沒有繳納社保或者沒有足額繳納社保,3發生工傷事故,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求支付雙倍工資,5非法辭退要求經濟補償,6沒有給員工年休假,6節假日上班沒有支付相應的三倍工資。等等
所以,被員工告到勞動局也是好事,說明你的公司還有做的不正規的地方,說明你的公司關於勞動用工風險防範做的不到位,而經過員工的告狀,你會好好的學習相關的勞動用工風險防範知識,你會將公司做的更正規更強大!
我公司也會經常被員工告,被員工告了之後我們會開會總結我們那裡做的不好,我們會感謝這個員工,因為員工的認真才會讓我們更強大,更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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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奮鬥的山東小哥
在上一家公司的時候,一個離職的同事就把老闆告了,因為入職第一個月的工資沒有結算。當時公司有一個規定,入職半年內如果因個人原因離職的,公司要扣除第一個月的實習工資,當時並沒有簽訂書面的協議,但會口頭進行告知。離職的這個同事在幹了5個多月的時候決定離職,大家都勸他再堅持一下,免得尷尬、麻煩。00後的心思猜不到,這個同事最終還是按照個人的意願離職了,公司也決定暫扣他第一個月的工資。那哥們感覺很虧,在聯絡老闆索要無果後給勞動局打去了電話,勞動部門也介入進來。實際上這事對工廠來說不是什麼大事,勞動局來公司瞭解了一下情況也就不了了知了。因為這個同事在後期經常請假,工作不積極,公司搞了一份當時入職培訓用的協議作為擋箭牌。
其實我們這個前同事還是少不經事,對於這種事的解決方式不應找勞動局,可以換其他的途徑,作為企業不願意來回折騰。換做是我,我會選擇給12345打電話,因為12345有回訪,一直打,打到事情得到解決。如果12345不好使,那麼就給環保局打電話,因為那個工廠,經常刷漆,車間並沒有專門的刷漆車間,有汙染,讓環保局查他。和欠同事的那3、4千工資相比較,環保局的檢查會令企業很頭疼。掌握好節奏的話,能夠抓現場,工廠無法抵賴。前段時間,車間又刷漆,搞得很大味,上個逼熊班還危害身體健康,我都想舉報了。
但我有個顧慮,老闆在政府有點實力,認識不少人,如果舉報的話,會不會被查出來?畢竟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大家有沒有好的路子,給環保局打舉報電話,個人資訊能否得到保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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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流星雨50381
家務勞動,這個對於大家來說並不陌生的生活事,雖平凡不過,可是平凡又光榮的家務勞動,卻在我的腦海中,揮不去抹不掉,永遠在我的記憶海洋中飄蕩著。
暑假的一天清晨,天矇矇亮,太陽剛露出小半邊臉,當我還沉醉在美夢的時侯,就被媽媽的“獅吼功”給叫醒了,“快起床,你這隻大懶蟲!今天我們全家要大掃除。”我很不情願地從床上坐了起來,抱怨了一句:“不就是大掃除嘛,有必要這麼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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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最有發言權
我公司的一個女員工,面試時候來的時候表現還可以,分到經理那裡之後重點培養,小姑娘會來事,工作也算可以,她經理就比較重視她,給她了很多不錯的客戶資源讓她跟蹤維繫,當然產生的業績也自然是她的呢,結果乾了沒多久,招呼都不打就走了,說不幹了,這還也就算了,還有把公司的客戶資源也帶走,帶不走的就破壞公司口碑捏造不實東西汙衊公司,後來才知道這女的是別的公司過來的,故意竊取公司資源。走了就走了吧,結果突然有一天回來要工資,結果她說這種情況沒追究你責任你倒還有面來要工資,然後就說沒有工資。這女的不服氣非要找上級領導,於是我就把事情給這員工縷的明明白白說的清清楚楚,結果,沒幾天勞動局就找我公司來了,說被員工告了。也沒什麼,很簡單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