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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七35341

    謝邀:這是在中國嗎?如家處西方國家,這樣做不奇怪。但如在國內任何一個地方,沒聽說過親姐妹兩家人吃飯,餐費如此分攤的。一奶同胞的親姐妹,關係比亍坊鄰居都不如。奉勸你們兩姊妹,這樣的(聚餐)最好別再繼續下去了,弄不好,為幾文餐費錢,把姐妹關係鬧僵,上對不起父母,下有娃娃看著,害羞。唉。

    六八老叟。

  • 2 # tt姐

    和姐姐家聚餐,她說我家小二(4歲)也要分攤餐費。我該生氣嗎?

    答:你已經生氣了哦。

    如果是我,我不會生氣。我會把單全部買了。親姐姐一家聚餐,為什麼要AA?不管是男方的姐姐還是女方的姐姐,買個單很虧嗎?還需要計較這點小事嗎?又不是天天聚,何必。難道聚餐不是為了開心嗎?

    我和兄弟姐妹表哥表妹聚餐,通常都是自己把單買了。很多時候還要偷偷買,不然被他們搶先了。當然也有一次,心中有一絲不快,但還是買了,畢竟是親人。9月份和表哥表姐們聚了一次,大家雖然都是在廣州,但平時各忙各的,也難得聚一起。所以都很開心。一共9個人。吃得差不多時我買單,表哥不讓我買,去找他兒子拿手機來買單(手機他兒子在門口打遊戲),我馬上把錢付了。正在填金額,表嫂說加個菜打包回去,我加了一個菜錢進去買了單。表嫂說,我三個工人,一個菜哪夠,我開玩笑:不夠你自己再買唄。當然玩笑歸玩笑,自己還是又買了一次,其間表哥一直想掃碼,但我速度快。親人相聚就是為了開心,有些小插曲可以很快過濾掉。沒必要斤斤計較。

    寬容點吧。畢竟是親姐,給了唄。她計較你計較,永遠計較,她計較你不計較,她總有一天會想明白。

    大不小下次不聚了。

  • 3 # 開白涼3134

    你這事兒讓我想起來以前一個網友的經歷,她老公有幾個朋友常在一起玩,夏天的時候就約起來幾家開車去海邊,這一趟肥吃肥喝的玩的挺好,回來算賬,就她家帶個孩子去的,大概是五六歲吧,人家按人頭平均攤費用!給她氣的不行不行的……絕沒有下次了!

  • 4 # 彌勒徒

    生什麼氣呀!如果是我,先笑著告訴她:“可以呀,這樣公平,照此說,以後,我的兩個孩子只能有一個叫你姨媽,另一個如果你想讓他叫,需要另外收費,不過,畢竟是熟人,價格我會優惠的!”接下來,不再和她出去聚餐。

  • 5 # 宇沃佳嘉手工水餃

    和姐姐一家聚餐,她說我家小二(4歲)也要分攤餐費。我該生氣嗎?

    你沒必要為這點小事生氣。你姐與你家聚餐很長時間都AA制嗎?如果是,這次你家有小二了,你姐家可能沒有老二,你不能貪這個小便宜。更不能因為你姐要分攤餐費的事而生氣。你姐要收半費,你就把小二算一個大人出錢,那又能咋的,都是自家人。聚餐是為了團聚,為了交流,為了樂和,而要生氣不就失去意義了嗎?

    知道有同學,同事聚餐AA制的,像你提的與姐姐一家聚餐也AA,頭一次聽說,社會發展太快了,有點跟不上節奏了。既然有這樣的事,在攤錢上就應不要佔便宜,你說該生氣嗎,說明你不想小二攤錢。這是你的不對,四歲去聚餐不也消費嗎?你姐都明確說讓小二攤錢,你就積極主動。如果不開心下次就不去,何必為一點細枝末節生氣呢。

    一般這樣的家庭聚會,很多情況下是,互相爭著花錢,各不相讓,很怕失去買單的機會,你姐能算計到小二攤錢的事,你就想到不花錢,讓花錢就要生氣的地步,真得想一想你們姐們的做法,所思所想,是不是有點小器,小家子氣,一些雞零狗碎真拿不得檯面探討。

  • 6 # 種田老翁

    別生氣,生氣傷身體,生氣也要出錢,下次與姐聚餐,先約法三章,飯錢按碗數分攤,酒錢按杯數分攤,菜錢按口數分攤,你四歲小孩按就餐人年齡總合分攤,體現了多吃多出錢的規定,公平合理。

  • 7 # 故事奶茶H

    孩子應該付餐費!把你老二當活生生的一個人就能解開心結!不要就糾結孩子多大。

    現在我們發現出去餐廳吃飯或者是坐車也好,都會看到很多規定說:孩子身高1米2以下的可享受半價!

    這樣的規定我們看著合情合理,因為孩子嘛!他那麼小能吃多少呢?於是在家庭關係的相處當中,我們我認為孩子小就應該忽略他的食量,這其實也是給自己自尋煩惱!

    我帶3歲孩子坐車被要求付費,我實在不能理解,於是被司機落下了。

    前兩年的時候我帶我女兒去逛街,我們老家的交通工具就是麵包車和機車居多。由於我帶個3歲的孩子,那麼首選就是麵包車了。

    我帶著女兒趕到了麵包車的出發地點,車上已經有很多人了。這時司機跟我說“你帶著孩子她也得付錢噢!”我當時就跟司機理論“我家孩子這麼小,我可以抱著的。”

    這時又來了幾個人徑直就往麵包車上走去,等他們坐下後只有一個位置了,按我的理解這一個位置剛剛好帶著我和孩子就可以出發了。

    司機看見只剩一個位置了,就對我說:“現在你不能上去了,付錢也不行了,你上去以後我的車就算超載了!”

    父母在很多時候不要糾結孩子的大小,我們就認孩子和大人一樣就行了!

    錯過了這班車我很是苦惱,家裡的車本來就很稀少。現在我要為了剛剛我不上車想省幾塊錢付出更多的時間。

    我和女兒又在寒風中等了差不多半個小時,終於等來了下一輛麵包車。於是我果斷帶著孩子上了車,並讓我女兒佔了一個位置。

    這個時候這輛車的司機又出來發話了,對著我就說“孩子你可以抱著嘛!”我想了我剛才的經歷,於是很有底氣的對司機說“我會給我女兒買票的,所以她理應獨佔一個位置。”

    司機望了我兩眼硬是把嘴邊的話憋了進去,後面接二連三也有人上車,好多人也說我可以把孩子抱著,這樣可以多帶一個人。但我都通通以孩子她已經付車費的話把悠悠之口堵住了。

    從此我不再把孩子的身高年齡作為她可以享受特權的理由。

    那天以後我就改變了自己的思想模式,後面坐車也有部分司機說孩子可以不收費,只要我抱著就好。但是我都跟司機說孩子也買票。

    之後我發現孩子的內心也開始轉變了,對我說“媽媽,我覺得一個人坐一個位置就很好,我是一個大人了。”

    我女兒也有很多時候會頑皮說自己還小,我都會告訴她“你不小了,外面叔叔阿姨都覺得你是大人,你是獨立的個體,所以說話做事要注意影響噢”

    這時女兒一般都會似懂非懂地點頭,接著就很聽話的不再無理取鬧,後面也很少以自己還小為由在大人面前耍潑。

    最後我想說

    拋開孩子還小一類的思想吧,從小就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讓他們更加獨立。

    等大人把這個思想去除掉了,孩子自然慢慢地也把這個思想拋諸腦後,認為自己是個小大人了。

    所以對於題主的問題“和家人聚餐,4歲的孩子要不要平攤費用?”我的答案:主動承擔費用,不讓別人找到可以說的話柄,同時也告知孩子你是個獨立的小大人。

  • 8 # 使用者遠方的風

    要是這種情況,以後聚餐就沒必要了,家人聚聚是為了體現親情,加深感情,圖一合睦熱鬧,如果因為吃飯搞的姐妹之間不愉快,那還有意義嗎?在說親姐妹聚歺還AA制嗎?少見。

  • 9 # 思晗姐姐2017

    生氣犯不著,到顯得小家子氣,有佔便宜之嫌,大大方方的按人頭平攤應付的錢(包含孩子的)。聚餐的本意是活絡姐妹之情,如果你在意這份血脈相連的姐妹情,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姐妹關係不可能因為這件小事斷絕來往,不現實。平常交往保持你來我往的禮節即可,集體活動之類的還是免了吧。

    親情,講的是個情字。姐妹之間不應該誰佔誰的便宜,但不佔便宜,不是讓你一分一釐算的清清楚楚。按姐姐的計較法,小寶貝要分攤餐費,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這道菜,姐姐家吃的多一些,我們家吃的少,那個湯是姐夫點的,我們家壓根沒喝,餐巾紙姐姐家用了兩包,我們家只用了一包。如此沒完沒了,恐怕沒有誰算的清楚了。

    況且姐姐計較物件居然是4週歲的寶寶。一個成年人和寶寶計較吃食,何況寶寶還叫她一聲姨,路上碰見陌生人,聽見寶貝軟糯糯的叫人,還知道給顆糖。即便把寶寶的人頭算進去,了不起,姐姐家少付一百元而已。一百元就可以讓姐姐置親情於不顧,我都有點懷疑姐姐家是來蹭吃蹭喝的。

    血緣關係代表不了什麼,先有感情再有親情,感情沒了,再親的血緣也只僅僅是有血緣的陌路人,沒有其它。

  • 10 # 老藤1561

    不僅可生氣、該生氣,且可以拂袖而去。從此若再回這家門,你都當例行公事。什麼事都公事公辦、公平合理。儘量少聚、少見。不與姐姐再相見、再相處是再好不過的了。因為有老話說:吃得虧,在一堆。吃不得虧,凡事都斤斤計較,亳無親情可言,連小孩都較真,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會很尷尬、很無趣。久而久之,矛盾肯定會愈發的多,最終會爆發而反目成仇,哪怕親兄弟親姐妹,一般都會如此結局,故而不如早早保持距離的好。

  • 11 # 瀟灑老嫗

    這樣也叫姐妹?如此涇渭分明還聚什麼餐?吃出親情的味道來嘛?花錢斤斤計較,還非得現世現報嗎?離遠一點吧,這不是親情,太市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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