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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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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泛舟人海
不知道你提出這個問題基於何種訴求?是希望大家給你出個冠冕堂皇離婚的理由呢,還是想“既做婊子又立牌坊”,以求得良心的安寧?我想要告訴你的是:想要再婚,必須先離婚。只要合法,除了受到良心道德的譴責,沒有人能拿你怎麼樣。
你能夠說出這個提問,說明早已背叛在先,一切條件已經成熟,只差公開公佈。所以,別惺惺作態了,是狼就露出獠牙,是魔鬼就展現出來本來面目吧!否則,害人更甚!
你這種人是心靈的齷齪,是心靈的蒙塵,更是對愛的侮辱,對愛人的那種背叛。當我看到你有這個想法的時候,我只能說乾脆坦白吧,跟老婆分手算了,你去找你的另外的媳婦兒,讓你現在的媳婦兒得到解脫。能離開你這種男人,可以說是一種喜悅和幸福。
我就有一個哥們,跟老婆結婚以後,總覺得自己的老婆高攀了自己,總覺得老婆在自己面前一文不值,什麼朋友面前訓斥老婆什麼稍不如意了,打老婆,總之我這個哥們兒,我們勸他好幾回。可這哥們兒總是不珍惜,他說這老婆就像衣服似的,說換就換。後來人家這老婆看他也真是不一心一意的過日子,也真是沒把家庭老婆放在心裡,最起碼的不尊重,讓人家覺得不想再過下去了。最後他們兩個人和平的分手了,有些人就是這樣,賤賤的,怪怪的,我這個哥們兒啊,事後就開始後悔了,他總覺得自己吃飯不香,睡覺不甜,到底還是原來老婆跟自己在一起好。那時候自己就是咳嗽一聲,老婆都會把水和藥送到跟前,現在是冷飯冷水冷臉,因為他的父母也不給他好臉色看,所以說我這個哥們兒十分苦惱,後來託人家去勸自己的前妻。但是令他吃驚的是,人家這個老婆啊,早就對他心灰意冷了,離婚了沒多久,人家就找了一個愛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