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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557907880325

    聲東擊西四海遊,品德卑鄙太下流。這兩句話打油詩主要是對一個人的行為舉止言談,品性的批判。現在的社會上的確有那麼少數人,整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挖空心思,到處招謠撞騙。從東騙到西。從南騙到北。沒有道德情操,沒有做人底線。好話說盡。壞事做絕。

  • 2 # 玉林市千行服飾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認為雙方都沒有對和錯,但是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多了罪,殺人罪。

    為什麼這麼說呢:根據杭州警方的公告來看,犯罪嫌疑人許某某殺害來女士的原因是家庭生活經濟糾紛,索要房子給其兒子結婚,炒股虧錢問來女士借錢遭到拒絕,這是警方公告的資訊,具體其他細節就不得而知了。

    從來女士角度看:家庭糾紛拋開一邊不說,你和前妻的兒子結婚要房子,跟我沒有一點血緣關係,我肯定不給,你炒股虧錢也和我沒關係,那我肯定也不借,怎麼看來是沒有什麼大問題,問題是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可不是這麼想的。

    從許某某角度看:作為父親給兒子房子結婚這是於情於理,但是我沒有能力買房子,剛好妻子來女士有多餘的房子,問她要一套給兒子吧,其次是目前股市又好起來了,打算重整旗鼓賺回來,因此就向妻子提出這些要求,但沒想到遭到了無情拒絕,此時估計他已經想好了以殺害妻子的方式來以此得到目的了吧!

  • 3 # 烽葉戲諸侯

    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都有錯。

    男的錯在:毫無人性、罪大惡極

    女的錯在:不會處理婚姻關係。

    先看看嫌疑犯的品行

    嫌疑犯原來和來女士是初戀,因為父母的原因沒有在一起,後來跟了前妻結了婚。偶然的機會又碰到了來女士,兩個人都沒有把持得住,婚外出軌。

    嫌疑犯為了逼迫前妻離婚,使用了惡劣手段,掐脖子家暴,甚至一度想把前妻掐死。

    至於現任來女士,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夫妻矛盾,可能是房子、可能是炒股沒錢、又或者是妻子的冷漠惡語相向,但這都不會是一個男的殺死自己妻子的理由。

    來看看這男的多麼冷血,不僅殺了妻子,還要為了自己逃避法律責任,進而分屍,這麼一個人,他的品行好不好,一看就看出來。

    再來說說來女士的錯01.太相信男人,好心當成驢肝肺

    又是初戀惹的禍,明明都已經各自離開,都結婚生子了,又被這個男的甜言蜜語給勾搭上了。

    嫌疑犯一開始為了做生意向來女士借錢,不光錢沒還,來女士自己倒貼和他結婚。那男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錢。

    02.一心一意對待丈夫,反被丈夫看起來智商為零

    在婚姻裡面,付出最多的那個人,在付出少的人眼裡,智商就是為零,因為你甘於奉獻,不求回報。

    嫌疑犯口中的理由,她一個人出去不可能的,她的智商就在這裡,在丈夫的眼中,智商為零的女人,在他心中能有什麼地位?

    03.對錢財太看重,選擇男人沒有眼光

    嫌疑犯本身就是因為錢而和你在一起的,以前一直問你借錢炒股,你都借,現在看到無底洞了,不肯借錢了,那他不要心存怨恨嗎?

    想當初,你哪怕每個月給他一點錢,又有何妨,至少命保住了。

  • 4 # 楓葉12859

    處理問題要分主次。許的老婆問題再大,錯不至死,也不會影響對許某的判決。

    許某犯的是謀殺罪,是死罪。且手段兇殘,影響極其惡劣,糾纏來某的問題對案件的處理毫無意義。

  • 5 # 癮歷史

    並非說來女士有什麼問題。選擇跟誰結婚是她的自由,有問題也是道德問題,沒違反法律,更不能成為被殺的理由。不過顯然這選擇代價巨大。

    來女士跟許某的孽緣

    來許兩人原本是初戀,後來在父母捧打鴛鴦,來女士跟前夫透過相親後結婚,許某跟前妻在上海認識也結婚。可是婚後二人再次聯絡後,舊情復熾,婚內出軌。

    後來許某跟前妻提出離婚時,前妻看在兩人兒子份上,開始並不同意,許某用暴力,甚至掐脖子。最終許某得以成功離婚。

    來女士前夫雖然得知自己老婆跟人有路,但還是選擇原諒,並且當時村裡剛分了30萬,雙方家人積力反對,可是來女士堅決要求離婚。並且以花光家庭財產相要挾,聲如果不同意,對外借錢,到時得夫妻共同承擔。前夫也招架不住,只好離婚。

    不是付出就能得到回報,甚至可能是被補刀

    跟前夫離婚後沒多久,2008年時來許兩人重組家庭,婚離後來女士的戶口沒有遷出,許某將戶口遷進來,後來二人生育一個女兒。

    當地按戶口人數分回遷房,三人分了180方。說白了,來女士靠前夫才有機會遷戶口,而許某是沾了來女士的光才得以遷戶口進來。

    可是後來許某提出將110平米的大房子讓給跟前妻所生的兒子,來女士為了小女兒利益著想,堅決反對了。由此二人產生矛盾。

    再後來二人在借錢他裝修問題激化下,恨意越來越深,最終來選擇最錯誤的辦法去解決。

    要是能重選一次,來女士可能就避過一劫

    案發後,來女士前得知前妻失蹤,親自到警察局詢問情況,破案後當看到女兒傷心落淚,跟女兒哭起來。

    可以看出來女士前夫還是挺有情有義的,要是開始選擇和前夫踏實生活,可能就是幸福的三口之家,更不會慘遭毒手。

    可是世間沒有後悔藥吃,有些問題是不能選擇錯,否則代價很嚴重。

  • 6 # 聽得時光眠ly

    常言道“一個巴掌拍不響”,兩人之間的事情並有雙方的共同原因,只不過誰犯的錯誤大而已。許某之所以對妻子產下毒手,必定是積怨已久,他為什麼會對妻子如此歹毒,要麼就是妻子讓他心寒,要麼就是讓他充滿仇恨。而無論妻子帶給他什麼樣的惡劣影響,都終將導致了一個結果,妻子被他殘忍殺害。

    兩人2008年重組家庭,來女士來杭州回遷戶,手底下有三套房,穩定的工作,兩人還有一個女兒。富裕的經濟條件應該讓這一家三口非常幸福,然而卻爭吵不斷,官方訊息給出許先生因家庭矛盾和對來女士表示不滿,所以趁其睡覺之際對其慘下毒手。來女士究竟怎樣惹怒了許先生,才讓他同床共枕十幾年的妻子下毒手呢?以下簡單分析來女士的原因。

    其一,觸犯到了丈夫的自尊心(假設)。來女士有三套房,但是據說許先生與前妻生的兒子即將大婚,作為父親的許先生想送自己兒子一套房,但是妻子執意不肯來女士和許先生因此大吵一架。兒子必定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作為父親在兒子成家立業之時應送大禮,但是許先生沒有那個條件。

    許先生可能認為自己和來女士是夫妻,那麼來女士的財產也應該和自己分享。作為一名男性的許先生,也有自己的底線和尊嚴,如果兒子結婚自己拿不出個像樣的大禮,會被前期及其親戚笑話,那麼他顏面何存?來女士這件事上確實做得不妥,即使房產是自己的。但是可以跟丈夫商量,以其他大禮代替也不是不可以。然而,兩人在這件事上並未進行很好的溝通,雙方都固執己見而不換位思考,所以在雙方之間已經矛盾重重。

    其二,太過強勢(假設)。來女士雖有房有錢,而許先生有可能是入贅女婿。一個女人如果太強勢就會遭到丈夫的嫌棄,女人強勢則是丈夫懦弱,許先生即使再無能,但也是個男人,男人的自尊心是不能夠被侮辱與踐踏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其三,與前夫藕斷絲連(假設)。我們都知道這一對夫妻是重組家庭,來女士與前夫有過一個女兒,那麼她在與許先生結婚之時,是否與前夫徹底斷絕了關係。如若,她想把自己其中一套房送給自己的大女兒,但是卻拒絕將一套房送給許先生的兒子,那麼就略失公平。女兒雖然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但換位思考兒子也是許先生的親生骨肉,作為妻子既然能夠給自己的女兒一套房,就必須考慮許先生的感受。

    然而,結果很明顯,來女士拒絕了許先的要求,那麼許先生懷疑他與前夫藕斷絲連也不是不可能。如果一個男性被妻子劈腿了,他會爆發,也憤怒,會失去理智,加上許先生本身沒有那麼寬宏大度,所以邪惡之心必定會產生。

    以上純屬個人猜測,在假設的前提之下進行分析。不論如何,來女士慘遭傷害雙方都有原因,但主要原因還是在許先生。他已經被貪婪之心矇蔽了雙眼,他出如此歹毒的行為罪不可赦,即使來女士有很多不足,但罪不至死。許先生因為家庭矛盾而對妻子下毒手,想必也是個歹毒之人,每個家庭都會有矛盾,但他卻做出如此惡劣的行為,實罪不可赦。

  • 7 # 火煮瑣事666

    他老婆可能也有問題。

    如果一個人下狠手去殺人,也是下了決心的。

    畢竟,殺人要下很大決心的,因為他知道一旦殺人,等待他的將是一命抵一命的死刑。

    除非恨到極致,非死不可的時候,才會下此狠手。

    如果他老婆是一個善良的,溫柔的女人,對老公百依百順。那老公怎麼捨得下手去殺他呢?

    俗話說的好,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是老婆沒有惹到男人的地方,男人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不可能用這種殘忍的手段的。

    殺已經殺了,也解恨了。畢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又怎麼可能用這碎屍的極端殘忍手段呢。

    看這殺人手段也是恨的切齒,所以說他的老婆也有很大的問題。

    看許XX殺妻碎屍,也是蓄謀已久,並不是一時衝動所致,而是長期積怨所致。

    夫妻倆又有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非要置對方於死地。

    我們也不瞭解來女士的為人。因為來女士是受害人,我們本應該站在道德的立場上對他表示同情,但是事件的真相,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可怕。

    兩個終日相對的夫妻,一旦反目成仇,不管是為錢或情殺。一旦殺了,大可以乘夜,綁塊石頭沉江,也不可能用這殘忍的手段,將老婆切碎,衝入馬桶至化糞池,這得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呀。

    一方面也說明許××是個狠人,一方面也說明來女士也有讓人難以忍受的一面。

    總之

    我還是那句話,一個巴掌拍不響,丈夫有丈夫的原因,妻子有妻子的原因,夫妻倆在一塊時要必須忍讓,丈夫讓著老婆,老婆讓著丈夫,這樣才能家庭和睦。

    如果雙方脾氣都火爆,你不讓著我,我不讓著你,之後就可能導致這種家庭悲劇的發生。

  • 8 # 我是大風兄弟呀

    這是可恨的“道德綁架”,也是個“受害者有罪論”。許某某殺妻案件後,來女士的大女兒被人在針對她妹妹的撫養權問題,進行“道德綁架”,要求她必須要撫養她的妹妹。對此來女士的大女兒沒有進行迴應……

    一些人總覺得無論遇到什麼壞事,受害者總是有罪過的。這種人狡辯認為,這麼多人都沒事,為什麼偏偏是你,你肯定有問題的。這思維實在讓人欽敬佩服,也很可怕。

    他們說:你被騙是因為你太愚蠢。你被割韭菜是因為你太貪心,不夠機智聰明。你被欺負是因為你太弱小太軟弱,不夠強大和勇敢。你被猥褻是因為你穿著太暴露本來就是想勾引人。漂亮的女人有很大事業很多財富肯定是有問題,是因為她會勾搭男人用身體換來的……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如果這都對,那反過來,是不是我強大了,不擇手段弱肉強食你也是對的?怪你太弱?

    這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每個人做什麼事,主要因素都先從自身找,而不是先從他人處找。自己做了不好的事,就可以用噁心的嘴臉說,都怪她什麼什麼的。

    與人說道理最怕“道理我佔盡,我什麼都是對的,沒有一點錯,都是他們的問題。”不先看自己的錯,總想在他人處找問題。

    這是很不可取的問題。我想說的是,即使這世道爛成一座糞坑,也不是我們去選擇吃屎的理由。做個好人,做個善人,決定權在於自己。

    願所有人的心境,都四季如春,和煦春風溫暖人心,做個有益社會的好人,從小事做起。

  • 9 # 萬條娛樂

    一日夫妻百日恩,兩人結婚十二年,許某某不念舊情,也不顧11女兒以後的生活,趁來女士熟睡時半夜殺妻,毀屍行為更是毫無人性,引來大家口誅筆伐,許某某做出這種罪大惡極、人神共憤的事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這個是毫無疑問。

    現在網友們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思:許某某老婆來女士在此事件存在什麼問題嗎?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巴掌拍不響。

    嫌犯許某某今年55歲,比來女士大兩歲,兩人年輕時還是初戀情侶,因許某某家庭貧窮,家裡又有生病老父待照顧,被女方父母嫌棄,這段戀情難以繼續,兩人迫於無奈分開各自成家,又於2008年先後離婚而重新走到一起。許某某與前妻育有一子,來女士與前夫育有一女,兩人又共同生育了現年11歲的小女兒。

    此案發生後,許某某前妻官女士和來女士前夫餘先生先後發聲,披露了他們的離婚過程。

    原來是十多年前許某某到杭州做屠鴨生意,重新聯絡了來女士,並透過來女士租了她父母的一間房存放宰好的鴨子,後來又借了來女士的錢到上海鄉鎮辦了養鴨場,期間兩人非法同居並策劃各自離婚。

    男的回家掐住老婆脖子,威脅不離婚命都沒了;女的不惜跟老公打兩次離婚官司,揚言不同意離婚就敗光家產,再到外面借錢讓老公還債。就這樣兩人都達到了目的,正式結婚。

    雖說許某某和來女士二婚結合都是出於對初戀的難忘,但婚內同居已經違法且離婚手段也令人不恥,一個實施家庭暴力,一個威脅,恐嚇,甚至不惜以花光家產,甚至揚言要貨款讓丈夫揹債達到離婚的目的。這些都是很不應該的。

    按理來說,許某某與來女士兩人都用盡心機才達到再婚目的,又是初戀情戀人,婚後擁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兩套房、存款有七位數,生活算是很幸福了,本應好好珍惜這段重續的緣,卻因家庭矛盾積怨日深導致了發生殺妻碎屍的慘劇,細思極恐。難道這就是報應嗎?

    殺妻碎屍固然可恨,來女士之前婚內同居、威脅前夫離婚的行為也不好;後面再婚了,又把存款和房子所有權都抓在自己一個人手裡也不對,這樣在許某看來是對他的不信任,是妻子在留後路,而來女士又沒加以引導說明,必然會導致家庭矛盾升級;丈夫兒子結婚,本來也是喜事,來女士大房子可以不給,小房子給一套也是可以考慮的,或者給筆錢協助籌辦婚禮,這樣也是挺好的,雖然這兒子跟來女士沒什麼關係,但畢竟也是老公最親的人之一,也是自己小女兒的哥哥;還有,平常生活中,來女士也沒留意到老公對自己的不滿,忽略了老公的心理需求。

    此事警示我們,婚姻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 10 # 禪一刀

    許某某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曾經暗示過他的妻子來女士,情商智商都比較低,這說明一個什麼問題?最起碼說明在許某某的內心中,他覺得來毛毛根本不是他博弈的對手,他和他。重逢,一直到最後各自離婚組建家庭,許毛毛應該是帶著一種強烈的目的性而做的。

    但是他沒有想到來某某這個女人特別痴情,不斷為了他拋棄自己的丈夫和女兒,還要冒死高齡為他產下愛的結晶。

    來女士單單從42歲的高齡生下女兒,這一點就足以說明他是想要跟許某某白頭偕老共度餘生的,他內心也是特別愛,許某某的。

    來女士能夠有這樣的結果,一切都是她情商低下造成的。

    首先,作為女人她有不貞潔的地方。明明自己有了老公和女兒。卻因為另一個人的出現而放棄曾經的生活,擱淺曾經的幸福,奔向了另一個男人的懷抱。

    他的第2個責任是,既然做出來選擇,並且也準備與人家。共度餘生,白頭偕老,就要把自己全部奉獻出來,而透過報道得知他並不是這樣的,最起碼在錢財上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裡,而許某某之所以破壞了他的家庭,離婚再娶,骨子裡更多的成分是想借助來女士杭州本地人的優勢和差錢獲得的既得利益,使自己的生活能夠邁向富裕富足。作為來女士,他不明白這一點,不知道這個男人要什麼,最終招來了殺身之禍。

  • 11 # 活魚

    這個問題,其實現在追究起來,已經沒多大意義了,來女士已逝。至於她是否有問題,與許某某罪大惡極,有沒有因果,與法律嚴懲許某某是沒有關係的。

    不可否認,在許某某碎屍案中,來女士與許某某之間,肯定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還很深。但那只是感情上的問題,是家庭問題,上不了法律的高度。

    那麼在來女士受害的背後,來女士究竟做了一些什麼,讓許某某竟如此殘忍對她下手?

    一是來女士道德底線有問題。

    據來女士的前夫講,來女士與前夫沒有離婚時,就已經與許某某非法同居,逼著前夫與自己離婚,不離婚就要花光家產,貸款讓丈夫揹負,這種行為違背社會道德,有悖於倫理。

    二是來女士有些強勢。

    與許某某結婚之後,來女士把存款和房產,牢牢抓在手裡,許某某找他借錢她不給,許某某兒子結婚要借用房子,她也不許。從一定程度上講,這是來女士對許某某不信任,也是比較強勢的表現,讓許某某自尊心受損。

    三是來女士對待子女親疏有別。

    來女士對待親生的孩子和對待許某某與前任的孩子,想法不一樣的。按理說,兩個人二婚,無論來女士對待許某某親生兒子、還是許某某對待來女士的親生女兒,都應該一視同仁,但實際上,來女士還是親疏有別,對待自己親生的和對待許某某親生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態度。

    四是來女士對許某某關心太少。

    來女士與許某某是初戀,後來因為來女士父母反對,二人才沒有走到一起,多年後二人再次相遇,分別離婚之後,最終走到一起。結婚之後,二人原本應該珍惜這份感情,但是兩人緊緊過了七八年時候,感情就出現了問題,這其中原因有許某某自己的,但與來女士對許某某的關心不夠,有密切的關係。

    許某某在2009年的時候,也就是二人結婚第二年,還是很有錢的,僅僅養鴨場拆遷,就賠償了100萬元,還不說許某某辦養鴨場多年的其他收入。

    就算按照《婚姻法》,二人結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個人的。試想,如果二人感情深厚,哪裡還會分彼此?如果來女士對許某某給予關愛,讓許某某感受到婚姻的幸福,許某某難道不會把自己的錢,主動交給來女士,用於他們共同的開支?

    顯然,因為來女士的關心不夠,讓許某某對這個家,沒有安全感、沒有歸屬感,所以自己的錢胡亂投資,造成後來不得不找來女士借錢和借房的尷尬局面。

    雖然許某某必然會被嚴懲,但來女士的悲劇,給一些人的婚姻尤其二婚敲了警鐘,從這件事兒上,提出幾點建議,一是結婚男女,要有道德底線,別做違背道德的事情,二是結婚之後,任何一方不要太過強勢,要平等對待伴侶;三是對於“二婚”男女,一定要處理好與前任孩子的關係,不要與前任藕斷絲連;四結男女雙方,一定要建立彼此信任的關係,相互關心,相互疼愛,這樣經營的小家才幸福。

  • 12 # 人類文明史鑑

    許某某碎屍案真的令我們震驚,我們不禁有個疑問夫妻本一體,可現在社會上一些惡性案件都是夫妻之間關係導致一些命案。我們不禁要反思一下是不是夫妻之間相處有什麼問題,夫妻間本來是恩愛一體可為什麼漸漸導致一些命案的發生在夫妻之間而且都是很殘忍的命案。許某某的案件是許某某罪有應得可是女方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嗎?本人宣告並沒有為兇手洗白的意思,只是分析案情回顧細節,從而使我們自己不要發生許某某夫妻之間的悲劇。

    許某某夫妻之間的關係平時就一直很冷淡,女方最開始並不是和許某某在一起,而是和前夫在一起時就與許某某非法同居,也就是說他們倆最開始就是有違法律人倫的。並且女方強迫前夫離婚,如果不離婚就對家裡的財產進行揮霍直至離婚為止,這種做法簡直有些令人不恥!最後與前夫離婚與許某某在一起,可是與許某某在一起後,這個女人也是不安分的主兒,在家裡對許某某有些壓制,要掌握家裡絕對的權威和財政大權,這對許某某的自尊也是極大的傷害。

    再一個女子對許某某之前的孩子和對與許某某親生的孩子區別對待,這對一個重組家庭來講是大忌!你的孩子是寶貝,那身為繼母對孩子就不冷不熱那讓許某某這個當父親的看到心裡作何感想?雖說許某某作案手法殘忍,被法律制裁也是罪有應得,可是這個案件如果彼此理解尊重會不會就不會發生?會不會許某某就能和孩子與妻子闔家歡樂?發生這樣的事我們首先對許某某進行譴責,其次也對女子感到可惜,平時生活但凡尊重自己的家庭和丈夫對孩子們平等對待有何至於把自己落個這樣的下場!所以這個案子最終是對我們每個人本性的反思,我們生活中對身邊的人是否尊重?案件是我們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可我們為什麼在相處中就不能防微杜漸嗎?非得發生命案時我們口誅筆伐嗎?這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我們想要的是闔家歡樂不是嗎?

  • 13 # 清風伴流雲

    這個是聚焦來女士的一個問題,在這個惡性的案件中,被殺的來女士背後有問題嗎?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整個案件在報道中對來女士的敘述比較少,但常理說得好,一個巴掌拍不響,家庭矛盾中,幾乎沒有只是一方錯誤的,所以說來女士被殺的背後肯定有她自身的原因

    許某和來女士是初戀關係,並因為父母的原因最終沒有在一起,也各自有了家庭。後來由於許某某從上海回杭州發展,又碰到來女士,兩個人舊情復燃,婚內出軌。這個是來女士走上不歸路的開始,都說初戀是美好的,愛情是盲目的,來女士太相信愛情了,愛情是一種激情,是多巴胺,是有時間性的,再美的愛情也抵不過生活的雞毛蒜皮,家庭永遠不是講理的地方,能講理的永遠是外人

    來女士對是怎樣處家庭問題的?網上沒有太多的評價,但因為家庭的瑣事、夫妻吵架,這應該肯定是有的,矛盾能上升到被許某某殺害,矛盾的激烈程度也可想而知。當然許某某長期炒股虧了很多錢,後來也沒有什麼正常收入,這個會不會導致家庭矛盾升溫的原因?一個男人沒有賺錢能力,在家庭是沒有地位的,而且後來家庭的收入主要是拆遷款,拆遷款是戶口收益,來女士會不會認為,許某是外來的,得益於自己,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中表現得比較強勢 。

    所以總的來說,來女士背後的問題集中在於:

    一不該。太相信愛情,可能沒讀過《圍城》這本書。

    雖然是初戀美好,讓人難以忘懷,但已經各自離開,都結婚生子了,過了就過了,不該讓所謂愛情衝昏了頭腦,婚內出軌,還拋棄了家庭,拋棄了原來的丈夫和子女。

    二不該。有沒合理的處理家庭矛盾,讓矛盾升溫,在家庭矛盾中,如果雙方都能夠做到互相忍讓,相互包容,矛盾就不會被激化,也不會最終導致引來殺生之禍。

    三不該。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之後沒有想到自身的安全,安全意識淡薄,對自身的保護力度不夠。現在的離婚率逐年上升,從另一方面說明大家對自身的權利更注重,如果安全受到了威脅,必須儘快止損——離婚。像許某某的前妻,多麼英明的決定。

    總的來說一切皆有因果,她所受的果,也是因為她種的因,最終的結果也怨不了誰?

  • 14 # 滄海桑田3794

    來女士巳死多時,而且死得如此悽慘,深表同情!

    按理咱不該評判她的是非,畢竟死者為大。我在此深䩑一恭,願她一路走好。

    但是功歸功,過歸過。忍不住想發表一下個人的看法。首先是人品問題:為了能跟初戀情人在一起惜拋棄丈夫和閨女,甚至採用威嚇的手段,其人品可見一斑。

    既然選擇了再婚就該一心一意輔助丈夫,共同持家。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不該各自飛。

    鴨場被關,丈夫情緒低落,沉迷炒股。就不該漠視不理,而是應該規勸丈夫,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同心合力東山再起。

    拆遷後,得到了房子和拆遷補償,不該個人獨佔,既是夫妻就該視為共同財產,只要丈夫用於正道就不該阻攔。

    其次就是強勢。女人相對比較勢利可以理解,但不能仗著手上有錢而無視丈夫的存在,動不動就出囗挖苦嘲笑。

    許某能在十幾二十年前闖上海,辦鴨場。並非無能,

    更不該萌生拋棄丈夫、另攀高枝的念頭。「四年前曾提過離婚」。一步步的逼迫、打壓丈夫是來女士犯下的最大錯誤。

    世間萬事分因果,不是一個人在左右。出了這樣的事還是會想起那句老話“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以上是個人對來女士的看法,不知是否妥當?

  • 15 # 我是女僕

    一個家庭產生矛盾,往往是雙方的,不是單方面的。

    他老婆肯定有問題!他老婆的問題就是傻。

    這是所有女人愛犯的錯,引以為戒。

    許某利也說了,憑她的智商,一個人走不出去。這說明,在他們平時的生活中,許某利看出了她的傻氣,然後利用了她的傻氣。能說她不傻嗎?老公蓄謀已久要殺她,平時他一定出現過異樣的舉動,她竟然毫無察覺、毫無防備。

    由此看來,女人嫁人一定要了解對方。知己知彼,你愛他,就應該清楚他是什麼樣的人,在發生矛盾時,盡力明智,互不傷害。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本是同林鳥,何必為財兩相殘!可以破析,在許某利的心裡,妻子來某利不拿那套新房給兒子當婚房,是她的過錯。他感到很生氣,卻無能為力,想出下下策,以謀殺妻子,掌控房產權。如果來女士早點看透丈夫的心思,及時做出對策,也許不會發生悲劇。

    許某利抱著僥倖的心理,才敢謀財害命,不放過枕邊人。他確實小看了警察的辦案能力。如果他早知道警察比他想象的聰明,查出是他,那他本人也不敢那麼幹。畢竟,他並不想死,不想讓別人知道他是罪犯,而只想半老徐娘的妻子離開,房子捏在他自己的手中,這樣不僅大兒子婚房解決了,而且憑他自己的樣貌,說不定餘生還能另有緣分呢!可人算不如天算!

    當父母的,往往容易犯一個錯誤,那就是為了孩子,傷害自己的配偶。其實,當孩子的,更希望父母過得幸福。父母和睦相處、恩恩愛愛,孩子會看在眼裡,內心自然會感受到溫暖,會拿父母當榜樣,將來也一定是個幸福的人。

    做為夫妻,性格應該是互補的最好。一方心思單純點、傻氣點,另一方更應該珍惜和愛護,而不是欺負她、傷害她。一個人的生命永遠比金錢、房子重要。二婚沒有錯。在此案中,錯的是二婚中犯錯的人。一段好的婚姻,不管有多大的生活矛盾,雙方一定會共同努力解決好問題,讓家充滿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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