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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22458266559貞子

    喪偶是老天不讓你過了,離異是你自己不想過了,我當然選擇喪偶的。

    如果喪偶是因為一半遊手好閒,逍遙快話,另一半承受了不能之重暴病而亡,那我選擇離異的。

    如果離異和喪偶的都是同一原因,那我選擇獨身。

    其實,不管離異還是喪偶,關鍵看對方的心在何處?是否會過日子?是否真心過日子?喪偶離異不如原裝原配,所以除非不得己,一定要彼此珍惜在一起的日子。

  • 2 # 事叔夜話

    在農村有句俗語:有錢不種河邊地、有錢不娶活漢妻。這裡的活漢妻就是指離婚的女人,並且她的前夫還活著。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就是,娶了前夫健在的離異女,妻子和前夫圍繞著她們的孩子,肯定有千絲萬縷的聯絡。而倆人在新婚如果磨合不好,反而會出現吃回頭草的可能。因而不主張娶“活漢妻”。

    當然,用現代眼光看,這種說法已經不合時宜。畢竟,隨著社會變化的日新月異和性觀念家庭觀念的變遷,離婚,已經成為一箇中性詞。而且離異男女,目前也已經成為一支數量龐大的隊伍。所以,我們就要拋棄用有色眼鏡看人的舊思維。去客觀理性看待離異男女。

    同時,我們也要明白。除了客觀認識再婚所面對的孩子教育撫養、前夫前妻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我們更應該回到愛情婚姻的本質,那就是兩個當事人的彼此喜歡程度,彼此包容程度。好好吸取上一段婚姻的經驗教訓,去珍惜來之不易的緣分,去用心經營好再組的婚姻家庭。

  • 3 # 我是女王我最大

    喪偶的比較好!很多前任經常以孩子的名義做妖?老公處理的好還好,如果處理不好,那可真是一個煩心的事!比如我的現任,他與前任離婚8年了女方早已在外地又結婚生子。我與他去年在一起的,繼子已18歲上大一了。她知道了我的存在後,開始干涉我們的家庭生活不成,就使壞讓他兒子暑假及春節回來鬧了兩次,說什麼我們不該在鄉下建房子,要在城裡給他買房子,我們住鄉下的舊房子才對!我們本來都沒房子住,住公婆的,他們之間的房子在沒離婚時就已賣了!我明白她的目的是:我們若給兒子在城裡買房,方便每次她回這邊住,我倆不吃不喝掙的錢都給她兒子她就高興,而她自己呢是該吃吃該喝喝,該風流快活就風流快活,否則也不會因為在我現任最困難(生意失敗)的時候而選擇離開去勾搭有錢人?她是真為她兒子好嗎?我也有孩子,是女兒隨對方已15歲了,分開十多年我從不和前夫聯絡,也從不干涉前夫家的生活,時常提醒女兒要自立自強,不要依賴父母,要和繼母關係處理好,多理解對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多大歲數才能稱“老”?例如:張老、李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