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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語清風

    女婿在岳父母那邊居住的一般都是隻有女兒的家庭,作為有兒子的岳父母,不應該把宅基地給女婿建房,即使兒子不反對,以後居住久了,必有解不開的矛盾。

    在農村,有很多女兒女婿因為岳母家的地理位置好,而到那裡居住發展的,到後來不相容的往往是岳母的兒子。既已嫁人,只是親戚,再回到父母跟前,其哥弟及家人總感有些不快。再加上女婿的殷勤,更讓其有做人孝道的壓力。還有凡事不落人後的女婿,在老人不適之時,伺候的更加周詳,甚至表示了對舅子的行為不滿,人前加以批評指責,直至被舅子大打出手,才知道忘乎所以,做事太完美反而過頭了。

    放下極端不說,就是平常生活中也總有難做的時候,若貧困了,人人厭棄,老人沒臉。若寬裕了,兄弟等求幫,左右為難。但各自一方,就不必顧及,窮富誰見。所以,但能自立生活,不去遭人思量的地方,雖然有人贊成,雖然有人期盼,為免降尊為卑,自求萬難,還不如各自地天。

  • 2 # 臨時工老唐

    那個地方有發展前途的話可以建,可以做點生意或者出租就好,特別是城鄉結合部,以後有徵收的可能更加好,如果是很偏僻的地方就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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