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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江湖道

    工齡補償金,法律上叫做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它是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者勞動合同時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它的計算方法其實很簡單,下面我來詳細的介紹一下,:

    1、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個月算,不到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為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平均。月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以及資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計算。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加班工資到底應不應該計算在月工資內,目前爭議比較大,有的觀點認為,計算經濟補償時是指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工資,加班費是額外工作所得,不應該計算在內,因此,在計算補償金時已剔除加班費,例如上海市在司法實踐中,單位在計算工傷停工留薪工資和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時,如果不把加班費計算在內,已得到法院的支援。

    2、兩種特殊情況

    一是支付上限: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經濟補償的支付上限,即:員工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省市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比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千元,三倍就是1萬5千元,而離職員工如果月工資1萬8千元,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那在計算補償金時,只能按15000*12個月=180000元,這裡就設定了上限;如果離職員工的月工資是1萬4千元,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那在計算補償金時,就按自己的實際月工資計算,應該是14000*15.5個月(或者是16個)=217000(或224000)元。這種情況下,月工資高的,補償金反而少了。

    二是二倍的經濟補償,即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裡要注意的是,支付了賠償金,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不再支付。

    綜上所述,補償金的計算比較簡單,但有幾個比較特殊的情況要特別注意:月工資包含哪些內容、哪種情況下有支付上限、賠償金如何計算。

  • 2 # 懂社保

    樓主您好,工齡補償金如何計算?那麼所謂的工齡補償就是企業單方面解除還沒有到達勞動合同期限之內的人群,或者說勞動合同期限雖然到達了,但是企業單位單方面不再繼續錄用這名員工,這種情況下都應該給予相應的工齡補償待遇。

    那麼這個工齡補償待遇是根據這名員工在所在的工作單位的一個工作時間來決定的,比方說這名員工在工作單位工作了10年,那麼就可以獲得10個月左右的工齡補償,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那麼還有些特殊情況。

    就是作為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群,那麼如果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這種情況下自己的公民補償將獲得一個雙倍的補償,比如說說你可以獲得10個月的經濟補償,那麼因為你是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群,這種情況下就可以獲得,雙倍的,也就是20個月的經濟補償待遇。同時在享受經濟補償待遇的時候,還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3 # 暖心人社

    很多勞動者在單位就業,可能聽說過工齡補償金。這種工齡補償金實際上叫做經濟補償或者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的。可是很多人就納悶,為什麼有的人可以有,有的人沒有呢?

    經濟補償是如何計算的?

    經濟補償主要是指《勞動合同法》裡規定的。

    (1)支付標準。一般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如果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2)支付上限。有一些細節性的問題要注意:經濟補償的標準有上限。如果勞動者的工資超過直轄市、設區的市職工社平工資的300%,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的三倍支付,但是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不過如果是工資水平低於300%,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就沒有上限了。不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還是有上限的,最長不超過12個月。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對於之前的經濟補償上限是12個月。之後的工作年限會額外增加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到2019年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3)計算標準。不過我們每個月的工資應該是如何計算呢?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或者基本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者的工資內容很廣。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分為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因此獎金、加班費、津貼補貼不算工資的謠言休矣。

    所謂的工資都是應發工資,而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個人負擔費用以後的工資。如此計算,經濟補償的標準還是非常可觀的。

    什麼條件可以領取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7款情形。實際上涵蓋了二三十類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還有其他種類

    實際上按照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還有其他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第一,如果用人單位剋扣、拖欠職工工資加班費,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加付50%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職工得病或者客觀情況變化、企業破產裁員等三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平均工資低於企業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所以說,國家對於勞動者的保障還是非常全面的,只要我們瞭解有關法律法規,都可以通過合法的手段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 4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首先糾正一下,你說的工齡補償應該是經濟補償,工齡的法律概念已在勞動法中被告工作年限所代替。回答如下: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有以下情況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

    1.員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解除勞動合同的,2.單位依照第四十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與員工協商一致的,3.單位依據第四十條因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的,4.單位依據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的。5.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後,員工未達退休年齡且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單位拒絕續簽的。6.單位依法破產,關閉勞動合同終止的。

    二、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員工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的給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個月算,不到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工資為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經濟補償月工資的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條例》第二十七條,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員工應該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以及資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計算。

  • 5 # 打聽生活

    你好,我從事了十餘年工廠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這個問題我們從下面幾點來為您解答。

    一、首先是工齡補償金(應該是經濟補償金)的月數怎麼算?

    正常來說,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工作滿一年算。

    舉個例子,你工作了7年7個月,那麼你的工齡補償金就是相當於8個月額工資。如果你工作了7年2個月,那麼你的工齡補償金就是相當於7.5個月的工資。

    這裡有個特殊的情況,就是你的月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平均水平的三倍,那麼你最高只能獲得12個月的工齡補償金。這種情況,即便你工作了20年,也只能獲得12個月的工齡補償金。如果低於三倍,則不受限制。

    二、上面所述工齡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基數怎麼確定?

    因為一年下來,有的月份工資高,有的月份工資低,那麼究竟以哪個月的工資為基準呢?員工肯定想以高的月份計算,公司肯定想以低的月份計算。但都不用擔心,這個法律有規定,為了公平起見,是按照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算,這裡的工資是指應發工資,而不是扣除社保等各項費用後的工資。如果你工作沒滿12個月,那就按時間工作月份的工資計算出平均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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